诚食讲座 | 崔延虎:当牧民不再游牧······

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2024-09-16     阅读:23 次
导  语

这个暑假,《我的阿勒泰》带火了新疆旅游,大量游客从内地涌向北疆,人们无不被壮丽的山水、辽阔的草原所震撼。当大家陶醉于美景的时候,有没有思考过牧民们的生活和历史呢?牧民是草原的守护者,千百年来,他们通过游牧的传统,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人、草、畜三者的动态平衡。

但是,这种平衡正在被迅速打破。改革开放以来,牧民的经济收入和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提升,但草场承包制度却把千里草原人为分割成小块的碎片,牧民转场的难度陡然增大,只能螺丝壳里做道场,在有限的草场上“竭泽而渔”,结果“草退沙进”。与此同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继承制度,既破坏了原有的分家制度,也增强了牧民对于土地的“私有产权”观念。历史上第一次,游牧从一种有组织、有合作的集体生产传统转变为单个家庭的生产。随着游牧传统的衰落,在昔日“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上,生态环境出现了碎片化,过去与草原共生共荣的游牧人的社会结构也趋于碎片化,游牧文明的智慧结晶——游牧生态文化也随之呈现出碎片化的景象。

崔延虎老师的讲座,分析了游牧传统式微的原因,并恳切地提醒我们:当牧民不再游牧,北方的生态屏障将会受损,而我们也将损失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在面临生态危机的今天,主流社会应该学习游牧文明的生态智慧,而不是以所谓“进步”的名义摧毁它。

主讲人|崔延虎:新疆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教授(退休),主要研究领域为牧区人类学、绿洲生态人类学,在新疆及甘肃河西走廊进行人类学田野调查近40年。
文字整理及校对 | 无岸之河、羿酉、文申武质、贾克敏、爱吃午饭
责编|侯鼓、侯农、云岫
审稿 | 崔延虎、侯鼓
后台编辑|童话

一、从阿尔泰山看游牧的历史

1991年至1994年,我在英国剑桥大学作为访问研究学者,参与了社会人类学教授Caroline Humphrey主持的“内亚环境与文化保护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期间我在新疆阿尔泰山和东天山牧区两个田野点做了为期10个月的田野调查。项目最终成果为三本著作、若干篇论文和研究报告,其中Caroline Humphrey教授与David Sneath博士合著的《游牧的终结?》一书1997年出版。

这本书系统总结了项目在内亚牧区(俄罗斯的图瓦和布里亚特、中国内蒙古与新疆牧区)所做的田野调查成果以及形成的认识。目前,从整个欧亚大陆到非洲大陆,甚至在历史上存在游牧传统的南美洲,游牧业好像都出现了一种衰落的趋势,似乎印证着这本著作标题提出的问题:“The End of Nomadism -游牧的终结?”。

但是,游牧是不是终结了呢?这两位英国的人类学家在书的最后一章中提出了一些思考:

第一,目前,游牧在全球确实呈现出一个明显的衰落趋势;
第二,游牧会不会终结,取决于人类社会对游牧的认识以及它对于人类社会的贡献是不是能够持续下去;
第三,也取决于不同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决策。

《游牧的终结?》在1997年出版以后,关于这本书的讨论到目前依然在继续。

游牧在中国西北、北方和西南藏区有数千年的历史传统,有着非常悠久的社会经济文化。但是,最近50年,由于急剧的现代化进程,我国草原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游牧业呈现出明显的衰落趋势乃至趋于“终结”的前景。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巨变?游牧衰落或“终结”意味着什么?游牧是否还有存在的价值?这些也是我从1984年开始对牧区进行调查的40年来持续思考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的结论仅仅来自于在新疆地区和河西走廊的牧区所做的调查。国内大部分专门从事游牧研究的学者对于我今天所讲的这些内容基本上持相同或者相似观点,所以我的结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能够反映出学术界对目前中国游牧社会状态的一种认识和思考的结果。

谈到游牧,我想首先谈一谈阿尔泰山。新疆地理特征历来被总结为“三山夹两盆”,其中阿尔泰山是中国新疆最北部与多国相邻的一座山脉,也是亚洲中部和北部一座规模非常庞大的山脉。平均高度为3000-4000余米,全长2000多公里,横跨现在的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中国、蒙古国四国。新疆通过阿尔泰山与哈萨克斯坦北部、俄罗斯的南西伯利亚地区以及蒙古国的东部地区接壤。

将近200多年来,俄罗斯或者后来的苏联、欧美、中国以及蒙古的众多学者都对阿尔泰山不同历史时期的游牧社会和游牧人之间的关系给予了持续的重视和观察。很多学者得出结论说,阿尔泰山是欧亚大陆游牧人的摇篮和出发地。根据对中亚地区甚至对南亚地区的历史研究,从阿尔泰山走出的游牧群体的后裔,遍布在今天的中亚、西亚、南亚甚至欧洲东部。阿尔泰山近年来也成为全球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和语言学非常重要的研究地区。

大概从2020年开始,新疆和国内其他地区的考古学家在阿尔泰山西北地区发现了史前人类的遗存。目前已经公布的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通天洞遗址的考古发现,填补了新疆旧石器时代考古的空白。这是一处花岗岩洞穴遗址,核心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发现了旧石器——铜石并用——青铜——早期铁器时代的连续地层。根据过去7年的发掘研究,认为它存在的年代不止此前检测出的4.5万年前,应该在5万年以前。

为了了解阿尔泰山历史游牧群体,特别是中国游牧群体的历史过程,我们查阅了从司马迁的《史记》到《明史》之间的史籍。可以看出,从先秦到明朝的史籍大概记载了40多个北方游牧群体,通过追根溯源,这些北方游牧群体大部分都是来源于阿尔泰山区域。从先秦有记录以来一直到现在,北方游牧群体和中原社会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中国历史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缺少了北方地区游牧群体和中原地区的交流、交往、甚至交融,那么中国历史是不完备的。

游牧是漫长历史时期中存在于全球各地的一种社会经济和文化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游牧的形态是不同的。在人类国家组织产生之前,游牧民基本上遵循“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后来有了更多的人类群体以后,游牧民穿越部落或者部落联盟的边界游牧。当某一个游牧族群的部落占据了某一地区以后,主要在这一地区进行游牧。而当人口超越了当地草场的承载力时,就需要穿过部落或者部落联盟边界游牧。

大约从公元前多个世纪开始,一直到公元18世纪,阿尔泰山地区的牧民从北到南,从东到西,从西到东,不断地穿越部落和部落联盟边界进行游牧,这逐渐成为了一种常态。围绕阿尔泰山地区的国家建立以后,游牧逐渐转变成穿越国家边界的游牧。班固的《汉书》中就有记载,“大月氏本行国也,随畜移徙”。“行国”的意思就是这些人员是流动的,移动的(历史学家考证证明,“行国”是游牧王国或部落联盟)。游牧群体不断从这个王国到另外一个王国,或从这个汗国到另外一个汗国进行游牧。现代民族国家建立以后,穿越国家边界进行游牧基本上不可能了,所以目前主要在国家境内进行游牧。

我的一个研究生专门做过一个关于新疆青河县哈萨克人牧民穿越阿尔泰山在青河与蒙古巴彦乌列盖省之间游牧的调查研究。在历史上,自从哈萨克人从中亚大草原来到阿尔泰山地区以后,基本上就在阿泰山的南麓和北麓之间进行游牧。新疆青河县与蒙古国接壤,历史上,哈萨克克烈部落的牧民每年从新疆青河牧区出发,越过阿尔泰山到蒙古的巴彦乌列盖草场游牧,然后返回。这种游牧情况延续了将近300年。

1949年以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当时在苏联的策划下,蒙古国宣布独立,于是就有了中国新疆与蒙古国的边界。即使是这样,一直到1949年的时候,新疆的牧民依然可以越过阿尔泰山到蒙古的巴彦乌列盖省进行游牧。但在1950年之后,特别是60年代中苏关系恶化以后,新疆的牧民不能够再越过阿泰山到蒙古国的巴彦乌列盖省游牧了。新疆青河县哈萨克克烈部落的一部分牧民在游牧过程中,没有能够返回中国青河县而被留在了巴彦乌列盖省。目前该地区成为蒙古国哈萨克人口最集中的一个地区。巴彦乌列盖省的人口中哈萨克族的人口占了70-80%以上,这里的大部分哈萨克牧民来自新疆阿尔泰山地区,特别是青河县。哈萨克人的这种跨越国家边境的游牧方式,现在在全球范围内基本上都不可能了。

二、新疆的游牧民族

我国草地资源大部分位于中国的北部、西北和西南地区,集中在胡焕庸线的西部地区。我国目前有四大牧区,分别是内蒙古牧区、西藏牧区、新疆牧区和青海牧区。其中面积最大的牧区是内蒙古牧区,草原面积大概是13.2亿亩,占全国草原面积的四分之一。新疆牧区的草原面积大概有12亿亩,其中可利用草原有7.5亿亩,占全国可利用草原面积27%。全国草原面积3.928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0.9%。

迄今为止,历史学家们还没有彻底搞清楚今天的新疆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具体有多少个游牧群体。但是我们通过翻阅从《史记》一直到《清史稿》的史料,初步统计,在新疆过去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大概有48到50个游牧群体,这些群体就是今天我们讲的游牧民族。

过去的40多年里,我们最早是在阿尔泰山牧区进行田野调查,后来转到了天山草原,最近十几年,又转到了新疆南部的喀喇昆仑山-帕米尔牧区,最后我们来到了阿尔金山牧区。

目前在阿尔泰牧区主要的游牧民是哈萨克族人和蒙古族人,还有一部分图瓦人。在天山-伊犁草原牧区游牧的主要是哈萨克族人、蒙古族人和柯尔克孜族人。喀喇昆仑山-帕米尔牧区主要是柯尔克孜族和塔吉克族牧民,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一地区还有一部分维吾尔族的游牧民。在阿尔金山地区,主要是蒙古族牧民和维吾尔族牧民。

总的来说,在新疆仍然从事游牧的有哈萨克人、柯尔克孜族人、蒙古族人、图瓦人和塔吉克族人,以及一部分维吾尔族人。我们也发现了有人数很少的汉族人从事放牧,这是由于他们生活在牧区,因此也从事类似于游牧的生产活动。

在新疆,目前的游牧群体中人口最多的是哈萨克人,另据我们的调查显示,游牧的维吾尔族人口大概有4-6万人。历史资料说明,在1950年,在新疆从事游牧的人口数量大概占当时新疆人口的30-40%左右。到了21世纪,游牧群体的人口数量急剧缩小,虽然现在没有查到政府正式公布的游牧人口数量,但根据各个地区提供的一些人口统计资料可以初步推算出,目前在新疆大概还有20万到30万的游牧民继续从事游牧活动。

1、游牧的要素

那么到底什么是游牧呢?很多介绍草原民族的史书通常用“逐水草而居”一概而过,但是我们通常用要素分析法来解释“游牧”。

社会要素方面,游牧的主体是牧民或部落。牧民和农民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在于农民能够以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游牧民则不然,必须是以群体组织的形式进行生产。在历史上,无论是哈萨克人、柯尔克孜人、蒙古人甚至塔吉克人,都是以部落的形式一起游牧。

从资源要素来讲,主要是草场和牲畜。新疆牧民放牧的牲畜主要是羊、牛、马和骆驼。另外,对游牧者和牲畜来说,水源也是极为重要的资源。同时,与内蒙古、西藏、青海地区不同的是,新疆的资源要素中牧道占据重要地位。

所谓的牧道就是一个游牧群体从冬天的居住地——“冬窝子”——向春季草场牧迁徙、从春牧场向夏牧场(高山草场)转场时驱赶牲畜通行的道路。牧道也是牧民迁徙的必经道路,这条道路是在几千年间逐渐形成的。没有牧道的游牧是不可能的,牧民必须沿着这条固定的路线游牧,并逐渐形成了一条条的牧道。

1980年代到1990年代,我们在新疆做游牧田野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最长的牧道有600公里到700公里。就是说,这些牧民每年来回要走的距离大概达到了1000多公里。阿尔泰山大部分游牧民使用的牧道长度大概在300公里到600公里这样一个区间,这个距离相对而言是比较短的。喀喇昆仑山-帕米尔牧区牧道相对也比较短,伊犁草原的牧道则一般在80公里到250公里或者300公里。

游牧还有一个要素是行动要素。第一,牧民的游牧是季节性的,按照冬春夏秋季节顺序更替。第二,这种移动是有组织的集体行动,不是一个家庭或者个人的行动。

正是这些社会要素、资源要素和行动要素结合起来,才使游牧成为可能,缺少了任何一种要素,游牧活动就不能发生。为了说明这一点,我想引用新疆哈萨克族一位著名诗人唐加勒克的诗句。

世上路走得最多的是哈萨克人,
世上搬家最勤的人是哈萨克人,
哈萨克人的历史就是在游牧中谱写的,
哈萨克人的繁荣就是在迁居中诞生的,
哈萨克人用自己的双腿丈量着世界,
追随着生命的绿色!

——哈萨克族著名诗人唐加勒克(1903-1948)

他说:“世上路走得最多的是哈萨克人”。比如,每年牧民在那条700多公里的牧道上往返大概要走1000多公里。“世上搬家最勤的人是哈萨克人”,哈萨克牧民、蒙古族牧民和柯尔克孜牧民每年从冬天到春天到夏天,再到秋天回到他们冬季住处,每年至少要搬家五到六次,有时搬家次数可能更多。

唐加勒克说,哈萨克人的历史就是在游牧中谱写的,这也反过来论证,没有游牧的牧民,他们的历史是不完整的。同时,唐加勒克也提到,哈萨克人的繁荣就是在迁居中诞生的,没有游牧,哈萨克人的生存是存在问题的。唐加勒克的这首诗精辟地总结了游牧民的生活以及游牧民到底需要做些什么,并在最后骄傲的写到“哈萨克人用自己的双腿丈量着世界,追随着生命的绿色!”

2、游牧的核心:转场

在新疆地区,对于游牧群体的转场过程,我们进行了多年的调查研究。无论是阿尔泰山、天山还是帕米尔高原,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游牧民族皆有着独特的转场规律。

通常来说,每年3月10号至20号期间,游牧民会离开冬牧场。以阿尔泰山为例,冬牧场位于准噶尔盆地北缘与阿尔齐斯河之间的地带,属于前山盆地或河谷区域。3月中旬,各村的游牧民离开冬牧场,前往春牧场。春牧场一般位于阿尔泰山的前山丘陵地带,海拔不高且地势平坦。这种搬迁通常从3月10号持续至3月20号,最晚不超过4月初。

在春牧场,他们大约会停留两个多月,此时正值羊群产羔时节。由于春牧场海拔较低,牧草已发芽生长,提供了新鲜嫩草。牧民们在此期间极为忙碌,若一户牧民家中有200只母羊,在这一个多月的产羔期内,每只母羊会产下一到两只羊羔。之后,羊羔在母乳和新鲜青草的养育下逐渐成长,能够站立行走。

到6月上旬,牧民赶着羊群前往中山地带休整十几天,以增强小羊羔的体力,随后在6月中旬开始转场到高山地带的夏牧场。在阿尔泰山地区,高山地带的夏牧场一般在海拔2000-3000米上下;天山一带的高山牧场一般在 2500米以上;喀喇昆仑山的高山牧场则一般在海拔3000米以上。这些地区的牧场,牧草质量和产量均属上乘。牧民从6月中旬至7月初转至夏牧场后,大约会停留两个多月。

在阿尔泰山高山地区,9月下旬便开始下雪,牧民需在降雪前离开高山夏牧场。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他们会转至秋牧场。到达秋牧场后,出售一部分牲畜。最终,牧民在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冒着大雪回到冬牧场。在新疆,冬牧场被称为“冬窝子”。

关于这一转场游牧过程,有两点需要说明。

其一,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返回冬牧场之后,牲畜和牧民在冬牧场停留约五个多月。离开冬牧场,历经高山牧场再返回,冬牧场约有六到七个月时间无牲畜啃食。正值春夏季节,由于无牲畜啃食,冬牧场及春牧场的草场植被得以恢复生长。这种转场游牧方式,使得各个牧场在不同时期都能有草场植被及野生动物生态恢复的阶段,避免了因长期啃食和践踏而导致的草场退化等生态问题。

其二,转场过程中游牧社会的社会性或集体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们与生态环境命运相关的关系也体现得非常充分。一个游牧群体在转场过程中的社会分工包括了性别、技能、年龄和互助等,即哪些人驱赶马匹和牛,哪些人驱赶羊群,哪些人照料幼童和幼畜,到下一个宿营地后临时毡房由哪些人搭建,几家妇女合起来准备餐食等,分工明确。

我曾经观察过毡房拆掉后,会有人铲来草皮,覆盖掉搭建毡房时损坏的草地,他们告诉我,离开后只要下了雨,这片草地依然可以生长。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继续动身转场前,前一夜的垃圾被收拾得不见踪影了,宿营地干干净净。

新疆牧民通常拥有四种牲畜。其中,羊主要用于出售和自用;牛是牛奶和奶制品的主要来源;马作为交通工具;而骆驼则作为驮运工具,一户牧民的毡房及各种家用物品可用两到三头骆驼驮运。牛和羊是牧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马和骆驼则主要用作交通工具。此外,新疆的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牧民也食用马肉,每户牧民家庭每年宰杀一匹马,马肉和牛肉腌制、风干储存,作为来年的食物。

漫长的游牧形成了游牧文化,新疆及国内其他牧区的游牧文化中,最重要也是最值得关注研究的是游牧生态文化。我们近40年的田野调查发现说明,游牧生态文化的价值在于其蕴含的生态智慧和生态环境行为准则,从生态文明的角度看,这是一种游牧民与草原生态万物共生共荣的生态文明形态;游牧文化还包括了游牧社会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群体之间关系的民间习惯法,包含了游牧社会管理的智慧与规则。

三、游牧传统“碎片化”

几千年来的游牧传统,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发生了巨大变化。

牧民的经济收入显著提高。以阿尔泰牧区某乡为例,20世纪80年代中第一次调查时人均收入约720元,而十年前的2012年已达到6000 元,增长近十倍。

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对牧区投入的增加,牧民的生活质量也有了极大改善。过去,牧民就医条件差、孩子受教育条件不佳、草原没电、燃料匮乏,主要依靠干牛粪、树枝等做燃料。而如今,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食品种类增多,穿着与城市人无异,许多牧区用上了专为牧民设计的太阳能设备,能源有了保障。同时,牧区的交通也迅速改善。八十年代做调查时,从一个牧业村到另一个牧业乡多靠骑马,九十年代出现简陋公路,而如今大部分牧区实现了村村通,牧民游牧开始使用汽车运输牲畜。

学校也建立起来了,孩子们不再在“马背小学”读书。过去,牧民长期过着游牧生活,当地儿童入学十分困难。为了让广大牧区儿童接受正规的文化教育,政府派出教师跟随牧民游牧。他们带着黑板和教科书,到相隔遥远的各个牧区授课,或是几个就近家庭的孩子集中到某个教师的毡房上课。

“马背小学”是牧区教师各放牧点教学的一种教学形式。“马背学校”在20世纪50-80年代初成为草原牧区的主要办学方式。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现代化浪潮来到草原地区,国家投入了大量财力发展牧区教育。牧村或牧业乡逐步有了固定的学校,在县城有了供来自牧区孩子上初中和高中的寄宿制学校,“马背学校”渐渐被全日制学校教育模式所替代。

然而,通过在新疆和内蒙古等牧区的调查研究,从2008年开始,我们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在这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牧区出现了过去未曾有过的问题。

首先,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新疆草原生态环境出现了从退化到恶化的趋势,我们将其归结为“草原生态环境碎片化”。过去的牧区,一个乡甚至一个县的草场连成一片,如今却被分割成了多个片状的区域,出现了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复杂影响,在牧区改革前即1978年至1982年,新疆曾对牧区草场情况进行调查,报告显示整个牧区的牧草生长状况基本良好,仅个别地区出现退化。但2004年的调查却表明,新疆主要草场地区70%出现退化,尤其是冬草场和春秋草场,退化趋势更为明显,且有10%左右的草场出现几乎不可逆转的荒漠化趋势。

其次,过去草原牧区的传统社会结构是部落,后来成立了牧业合作社、人民公社,但部落时期的社会结构与游牧生产方式形成的张力依然存在。很多牧业生产大队是由过去的小部落成员组成的,游牧的方式虽有变化,但集体游牧、由公社或生产大队管理草场和组织游牧的制度,与以前由部落组织游牧生产的方式依然有着内在的传承关系。上世纪80年代牧区改革的两项主要政策——“草场使用权归户所有”和“集体牲畜作价归户所有”——逐步使集体游牧制度瓦解、传统草场管理制度失效,越来越多的游牧民被组织定居。所有这一切,都使原有的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牧区存在数千年的游牧社会共同体趋向于衰落乃至瓦解,出现碎片化的趋势。我们将其归结为“牧区传统社会结构碎片化”。

游牧文化也随之出现复杂现象,我们称之为“游牧文化碎片化”。以哈萨克族的阿依特斯(阿肯弹唱)为例,我们长期的观察和与多位“阿肯”及老人们的交流不时地提醒我们,阿肯不仅是一种娱乐形式,更是哈萨克社会政治、经济、道德、伦理等全方位文化的存在方式。漫长的历史时期里,阿肯对草原上的不良社会现象(包括部落领导人)有批评的权利,对部落的管理和控制有一定作用。

上世纪80年代末,我们在阿尔泰地区做调查时正好赶上阿勒泰地区第四届阿肯阿依特斯大会,当时阿勒泰地区行署专员也参加了这次大会。当时台上有一位女阿肯有这样一段唱词,直接对着这位专员:

“过去的时候,你骑马来到了我们的毡房,与我们喝着同样的奶茶,现在你坐着一辆四个轮子的车,只在公路上跑,你骑马看到的毡房和坐着车看到毡房一样吗?你能了解我们的生活吗?你能了解草原出现的问题吗?”

这番言辞犀利的演唱结束后,下面的牧民热烈地鼓起掌来,那位专员自己也站起来鼓掌,这表明当时的阿依特斯弹唱对草原地区的领导人有一种批评的权利。

专员告诉我,在部落时期,阿肯对部落头人也和对他一样,有直言不讳批评的权利。但到了新世纪初,这种批评功能已消失,到2010年以后,阿肯们甚至要按照有关部门核准或提供的唱词进行演唱。阿依特斯原有的文化价值和功能已经丧失,对于哈萨克社会风气与道德的规约和影响力已大大减弱。与此相同的是,作为游牧文化核心的游牧生态文化,由于社会结构和游牧发生的剧烈变化,其传承和原有的社会规约功能也明显减弱了。

1、牧区草畜家庭承包改革

作为草原牧区研究者,我们针对牧区出现的生态环境碎片化、社会结构碎片化和游牧文化碎片化这三种趋势,与北京、内蒙、甘肃、青海等地的学者多次开会研讨,试图寻求其出现的原因和后果。我们认为,这是整个牧区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复杂现象,而导致这三种碎片化趋势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1984年牧区改革设计存在问题。

1983年我国农村开始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80年代,国家在所有牧区推行改革,原则和政策与农区基本相同。比如,牧区原集体所有的牲畜作价归牧民家庭所有,集体所有的草场使用权归户所有,1984年规定每个家庭获得的草场使用权面积“生不加死不减”,年限一般为30年。1996年牧区二次改革,在新疆不同地区,草场使用权年限改为50年或70年。

牧区改革后的前十年,即1984年至1994年,家庭牲畜数量增多,畜产品价格上涨,牧民收入显著增加。但同时,过去的游牧制度逐渐衰落,牧区人口也出现快速增长。比如上世纪80年代我们在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做调查时,当地哈萨克牧民家庭人口一般为三到七口;到90年代,有些家庭已有五六个孩子。牧区的人口有了明显的增加。

这场改革对放牧和草场使用的影响重大。由于草场归户所有,牲畜活动的空间大大缩小。我们在阿勒泰市的拉斯特乡进行调查时发现,与1949年以前的部落相比,情况发生了明显变化。以前牲畜每天可以在一片草场内移动约十几公里,到了牧业合作社和牧业人民公社期间,这个移动距离大致维持在十公里左右,有些地方减少到了八公里。即早晨把羊群赶出去后,它们可以一直往前走八到十公里。然而草场归户后,牲畜的移动距离大约只有两公里,有些地方甚至不到1.5公里。因此,需要将牲畜从草场的一边到另一边来回放牧,每天大概往返四到五次,而过去只需要一次。家庭草场的边界固定,打破了原本人草畜的动态平衡。

同时,家庭牲畜数量的增加,导致单位草场的牲畜承载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新疆优良草场的承载量是这样计算的:一只羊每年大概需要25亩草场,而马、牛、骆驼的数量则根据实际情况换算为羊单位。优良草场的羊单位约为25亩草场,中等草场为30至32亩,较差的草场为40亩。到1994至1996年我们调查时,单位草场的承载量已降至一只羊仅18亩、16亩,甚至14亩。相较于过去,一匹马所需的32亩草场也减少至16至18亩。草场压力增大,草地植被群落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又导致草原生态环境面临空前的压力。

第三,过去,单一品种的羊群——如绵羊或山羊——由不同牧民家庭分别负责放牧。例如,我家主要放牧公社的母羊和小羊,另一些人家则放牧牛。将不同的牲畜分群放牧,这是有生态考虑的。母羊需要质量较好的牧草,以保证它们能成功怀孕并产下健康的羔羊,因此放牧母羊的草场通常质量较好。而骆驼对牧草质量的要求较低,通常放在质量较差的草场上。马匹对草场的破坏性较大,因此马匹需要放在面积较大的草场中,且需不断移动。然而,80年代改革后,每个家庭都获得了四畜:羊、牛、马和骆驼,因此,混合畜群在同一草场放牧的现象几乎普遍存在。将这四种牲畜放在同一草场后,对草场的压力增大,对草场的破坏也随之加剧。单位面积内,人-草-畜的关系被打破,牲畜的移动空间和距离也大幅缩小。

80年代政策下达之后,牧区家家户户争先恐后地承包草场,修建网围栏。目前,越来越多的牧民认识到,要完整保护草原生态系统,必须要拆除网围栏 | 图片来源:搜狐
过去,若一个牧业公社或生产队的牲畜数量超过了草场的承载能力,基层政府可以进行调解,由政府出面解决。或是为其提供其他生产方式需要的基础条件,或是如果有比较富余的额外草场,将牲畜转移到这些草场,或要求公社或生产队减少牲畜年底存栏数量。然而,80年代改革后,基层政府失去了这种调解草场资源的权力,因为草场使用权归家庭所有,乡、县级政府没有机动的草场资源进行再分配。

此外,在人民公社时期,如果某地区人口增长过快,且没有足够的草场供牧民放牧,公社会成立农业队或副业队,将多余人口转移过去。80年代改革后,乡政府和村委会
也不再有这种权力。

另一个问题是,改革时并未考虑到哈萨克、蒙古和柯尔克孜等族群的家庭分家制度。以哈萨克族为例,他们实行幼子继承制。如果一个牧民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当大儿子年满18或20岁结婚时,传统上会为他单独建起一个毡房。在人民公社时期,公社会为其分配一块草场进行放牧。改革后,政府失去了对草场资源进行机动调节的权力,草场只能在各个家庭内部进行再分配。

我们20世纪90年代初在阿勒泰市汗德尕特乡调查了一位叫黑山汗的牧民,当时他50多岁,1984年牧区改革时他家人口比较多(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获得了近一万亩草场的使用权,包含春草场、夏草场和秋草场。我们到他家时,他的大儿子正准备结婚。大儿子结婚,黑山汗将其中的2500亩草场分给了他,自己剩下约7000多亩。几年后当我们再次去时,黑山汗的二儿子也长大成人,准备结婚。黑山汗又从剩余的7000多亩草场中划出2000多亩,分给了二儿子。这样一来,他们三个家庭牲畜可供移动的草场越来越小,牲畜对草场的啃食频率和强度也大大增加。

1996年的第二次牧区改革加速了这种趋势。在某些地区,第三代人出现时,一些家庭已经无法再对草场进行内部分配,只能将牲畜集中放牧。在哈萨克牧区,一个三到五口之家如果没有100到150只母羊,那么他们的经济状况会被视为贫困。如果两个家庭在同一块草场放牧,那100只母羊可能会增加到180至200只。200只母羊在同一片草场上啃食,对草场的压力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会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草场的再生产能力减退,甚至失去再生产能力,草场退化愈发严重。

经过40年改革,牧民对草场所有权的认识发生了有趣的变化。改革后的那一代牧民清楚地知道草场属于国家,他们只有使用权。到2000年左右,第二代牧民认为,虽然不好明确说草场是谁的,但他们的草场是别人拿不走的,有法律保障。到2010年以后,第三代牧民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认为草场是国家分配给他们家的。

这种观念变化加上草场使用权生不加、死不减的政策,家庭内部再分配逐渐减少。结果是牲畜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小,草场植被的啃食强度增加,导致草场退化,生产能力下降。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新疆草原的退化问题愈加严重。

2005年,新疆环保厅和新疆畜牧厅联合公布了一项数据,显示90%的草场发生了退化,其中严重退化的草场场达到60-70%。有些草场已经变成了不可逆转的荒漠草场。这与我们在调查中观察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2、游牧的集体性质

那么,为什么在短短40年内,包括内蒙古和新疆在内的草原地区会出现生态环境的碎片化、社会结构的碎片化,甚至草原游牧文化的碎片化?我们翻阅历史档案,发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有关联的案例。

1950年新疆和平解放后,随着全国范围内的土改热潮,加上新疆草原地区出现的复杂问题,中共新疆分局提出要实施牧区改革。当时全国的农村已经开始土改,斗地主、分田地的运动如火如荼。1951年底,中共新疆分局决定在牧区进行类似的改革,准备打击牧区的牧主,分其牛羊,并收回草场。

但是,决定公布后50多天,这一改革引起了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关注,并要求立即停止牧区改革。中共中央和西北局认为,牧区与农区不同,不能照搬土改政策。1952年8月9日,中央强调,牧区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和发展畜牧业,安定社会秩序,培养干部。

此后,当时确定的牧区改革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强调不进行牧民阶级划分,取消已经划定的“牧主”等阶级成分,不成立牧民协会。对牧主和部落头人不进行打击,但了解牧后劳资关系不合理的情况下,提出应提高牧工的工资。当时的新疆省主席包尔汗还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即不对富裕牧民和部落头人进行打击,牧区不实行“分斗”政策。当时新疆的一位领导人在一个讲话中,提出了“畜牧业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体’”的观点。此后很快在牧区实行了“牧主与牧民两利”的政策,不进行阶级划分。这样的政策避免了对牧区草场的分割和划分,也避免了草场像农区的土地那样被分配到家庭。

1951年新疆的牧区改革被中共中央和西北局否定,对我们是一个启示,牧区有着自己的特殊性,牧区无法走农区土改的道路。牧区的特殊性使得草场不能像耕地一样被划分和分配到户。新的政策不仅保留了草场的整体性,也避免了草场被分为家庭财产。更为明显的是,这个新政策保证了在其后20多年里,草原地区的游牧得以保存和继续实施,从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保护角度看,实则有着其积极的历史意义。

1953年后新疆牧区建立了众多的公私合营牧场、地方国营牧场和牧业合作社。部落头人和“牧主”的牲畜作为股本入股了这些牧场和合作社,牧场和地方政府支付给他们定息。例如,如果当时我有几十只乃至几百只羊,入股到了牧场或合作社,之后国家或集体每年要给我一些利息,这个叫做“定息”。这种定息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全部付完。

非常有意思的是,很多过去的部落头人被任命为公私合营牧场或地方国营牧场的“生产副场长”,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畜牧生产,当然也担负着组织游牧的责任。在一些牧业人民公社和牧业生产大队,一些过去部落的头人或是被任命为“副社长”、“副大队长”,或是被安排担任公社牧业办公室的负责人。这些部落头人们过去积累的组织游牧的经验和知识,在新的社会组织中得到了发挥。

后来,草场所有权归牧业合作社和牧业人民公社集体所有。1984年之前,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草原地区的草场从来不归家庭所有。在某种意义上,新疆牧区的草场是一种具有“公田”性质的存在。在部落社会时期,部落游牧的草场是部落的公共财产。部落头人或者1950年初称之为“牧主”的人在一定意义上是草场的管理者,而不是“完全”的所有者。当然也不必讳言,头人或“牧主”对牧民存在着剥削关系。人民公社建立后,牧业公社的草场是集体财产,地方国营农场的草场是地方的国家财产,所有权归集体和国家所有。所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游牧社会的所有草场基本上不存在牧民家庭所有的现象,单个游牧家庭不可能在草原上单独生存、单独游牧。也就是说,游牧是一种集体性的生计方式,而不是单个家庭的生计方式。

1984年牧区改革彻底颠覆了过去几千年草场的管理制度、草场的权利和草场的使用方式,草场的使用权给了家庭。到第三代的时候,家庭认为这片草场是“我的”,因此,草场的所有权观念上发生了转移和变化。这个变化对草原和牧区游牧社会的社会、生态环境、传统游牧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重新认识游牧及其文化

80年代以后,新疆陆续推行游牧民定居政策,定居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牧民从牧区退出,政府给他们安排一块地,让他们从事农耕生产,这种方式就是要求牧民从畜牧业转向农耕生产,这种定居方式被称之为“全定居”。
第二种定居方式是,一个牧民家庭中的一部分人定居下来从事农业或其他生产,而另一部分人,尤其是中年牧民和青年牧民继续游牧。这种定居被称作“半定居”。
第三种是“生态移民式定居”,即把那些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的牧民整体搬迁到一个生态环境条件好一些的地区,让他们离开本土,或是从事农耕,或是从事其他生产。

游牧民定居引发了一些争论,其效果不能以“好”和“差”来定论,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了地方政府与牧民社会就牧民定居问题发生的一些争论。如:从游牧转到种植业是一种进步吗?

从1980年代到2010年之前,地方政府一直认为游牧是落后的。过去的社会发展史存在一种线性的社会进化理论,即社会从畜牧社会发展到农业社会,再到工业社会。因此,地方政府认为,游牧相比农业种植而言是落后的。

牧民则认为,游牧不是落后的。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新疆很多媒体,甚至包括北京的一些媒体,都认为游牧破坏了草原生态环境。但牧民质疑说:“我们的祖先游牧了数千年,为什么草原环境没有恶化?而在最近几十年,尤其是实施禁牧或游牧停止后,草原生态环境却出现了新的问题?”牧民的认识与地方政府决策者,乃至与主流媒体之间的认识出现了重大的分歧。

我们对牧民定居的田野调查得出了一些结论,主要有如下几点:牧民定居是一个“强制性社会变化适应”和“主动性社会变化适应”的再社会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游牧民赖以生存的游牧生计系统向农耕生计系统转化,游牧群体传统文化发生嬗变,定居牧民接受新文化要素时惶惑而徘徊,文化变迁贯穿于牧民定居始终和定居后的社会生活。牧区的文化变迁比起农区的,更为深刻和复杂。

2010年以后,新疆关于游牧问题的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再也不向各个县下达游牧民定居的指标,而是花费了大量资金改善牧区的基础设施,鼓励能够继续游牧的牧民继续游牧。从1984年改革到现在,内蒙古草原的游牧已经终止了,但新疆草原地区的游牧并没有完全终止。在现在的新疆,游牧社会和游牧文化依然存在,游牧传统依然在起作用。比如每年的四季转场,每年春秋时节,主流媒体都会对新疆游牧民的转场进行宏大、细致的报道,成为这些媒体引起社会关注的“热点”节目。

在新疆这样一个有特殊地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地区,完全终止游牧是不可能的。即使有大量牧民定居下来,但他们中有些人仍然心向游牧。游牧文化,特别是游牧生态文化越来越多地引起学术界和老百姓的关注。这背后有生态、社会管理、经济发展、传统文化保护等多方面的原因。实际上,游牧地区的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比完全停止游牧的地区要好得多。游牧社会的生态智慧,游牧民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形成了独特的游牧生态文化,这种文化与环境保护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游牧是否如同一些研究经济的专家和部分媒体认为的,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从游牧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游牧并不落后。首先,游牧社会拥有一套非常精致完整的自然生态智慧和实践方式。其次,游牧社会还有一套非常完整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和伦理道德系统。所以,不能从普世角度来说农业先进,牧业落后,用农业来取代牧业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更不能说牧区是传统的,与现代对立的。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游牧民如果认准了某些现代事物,接受起来比南疆农区的农民还要快。历史上也是如此。因此,不能用农区的经验和认识代替牧区的经验和认识来进行政策设计和实践,牧区与农区存在社会、经济、文化传统上的差异,将农区的政策直接复制到牧区,往往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我们需要重新认识游牧与游牧文化。当前,媒体和学术界对此的讨论并不多,但当草原生态环境、草原社会、以及草原游牧文化都出现碎片化时,我们面临着一个重构的问题。在这个重构过程中,我们需要重新认识游牧及其文化,尤其是草原生态功能。

过去,我们只从经济角度考虑草原的价值。然而,大量研究证明,草原的价值不仅限于经济层面,草原是我国最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之一。其次,草原对我国的生态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保护作用,其生态价值不可忽视。游牧社会所体现并形成的生态文化是一种生态智慧,这种智慧反映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共生共荣的关系。

当前草原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面临一个问题:如果不再游牧,草原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可能会逆转,甚至最终丧失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从游牧的角度来看,“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应该成为我们认识游牧及其文化的重要理念。

当下,人与自然的对立成为全球性的普遍危机。而游牧传统,为人与草原共存共荣、保护草原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提供了一个鲜活的样本,可以作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甚至社会发展的参照系。这也是我今天为什么要谈游牧的原因。

那么,当游牧民不再游牧时,会发生什么呢?有人可能会问:不再游牧了,牲畜不踩踏草场、不啃食草场,草场不是会变得更好吗?然而,我们与内蒙古自治区甚至国外的一些学者的研究发现,如果牧区不再进行游牧,草场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首先,优良的牧草在若干年后会逐步减少,而那些生命力强但不能被牲畜食用的草种将迅速扩张,优良草场面积将减少。其次,游牧的存在为春夏秋冬的草场提供了缓解期和再生期,加上牲畜的排泄物,会使草原更加肥沃。如果游牧停止,草原的生产力会有明显的降低,发生负面的变化。

国家多次在政策文件中提到,北方地区的草原是国家的生态安全屏障。如果生态屏障出现问题,草原沙化对国家会造成一种什么样的损失,这已经从新疆牧区数千年来的沧桑变化得到证明。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草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仅没有得到遏制,而且有加速的趋势。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文化多样性的丧失、游牧生态文化的丧失,对游牧社会以及国家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建设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希望牧民能够继续游牧下去!

五、交流互动环节

问题一

您提到长时间、长距离的游牧传统。在人民公社时期,草场的边界是如何设定的?草场归家庭所有后,面积大大缩小,这给草场单位面积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如果按照公社或大队来划分,草场的面积其实也很小。因为在传统游牧中,如您所说的几百公里的往返,显然不是几个公社所能涵盖的。

崔老师:这正是我刚才提到的牧道的作用。在人民公社时期,牧民游牧时可能要穿过一个、两个、甚至三个县。牧道是公有的,大家可以通过牧道将牲畜从冬牧场赶到春草场,再赶到夏牧场,然后返回。现在,在游牧存在的地区,依然是这样,当然牧道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很多牧道已经无法再使用了。

有趣的是,新疆的许多省道或县乡公路,基本上是沿着过去的牧道修建的。这就导致了现在的“穿过城镇游牧”或“沿着公路游牧”的现象。例如,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的牧民要穿越准噶尔盆地,到阿尔泰山区的富蕴县和青河县的高山草场进行放牧,这一过程需要穿越三百到五百公里的距离。

现在,由于修建了公路,加上准东煤田、准东油气田的开发,牧道不再畅通,牧民只能在自己获得使用权的草场内游牧。这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许多牧民干脆雇用卡车将牲畜从冬牧场转移到春牧场,再从春牧场转移到高山脚下。

问题二

在承包时,草场是按照季节性牧场划分的吗?每个牧户都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牧场吗?

崔老师:是的,每个牧户都有自己的季节性牧场。比如在阿尔泰山地区,一个牧户可能拥有9000多亩的草场,包括约3000亩的冬草场、2800多亩的春草场、2000亩的秋草场和3000亩的高山草场。

新疆的情况与内蒙古有所不同,主要是因为地理和生态环境的差异。新疆草场分布在不同的区域,而不是集中在一个地区。这也是为什么新疆的游牧没有终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内蒙古,我去过锡林郭勒和其他地区,那里的牧民通常是圈牧,即在一片草场内放牧。过去,他们也分春草场、夏草场和冬草场。但现在划分草场时,不再根据季节性划分,而是将整片草场分给牧民,全年都在这片草场内放牧。因此,内蒙古的游牧已经停止了,不再游牧。

问题三

草原仍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吗?产业化进展如何?如果家庭放牧的难度越来越大、意愿越来越低,有没有其他经营主体来承包草场?规模如何?有没有大的企业进入?这些公司进来后,能够解决生态问题吗?他们能够继续游牧吗?

崔老师:在牧区产业化方面,内蒙古比新疆走得更前一些。他们成立了许多牧业合作社,进行了产业化分工。然而,当牧民认为自己拥有草场的使用权,并视其为所有权时,组织牧业生产合作社面临许多挑战。同时,外来资本已经进入牧区,他们将许多牧民集中起来,成立了大型公司,牧民以草场入股。这种情况在内蒙古和新疆都有出现。然而,主体性问题随之而来:草场的牧业生产主体到底是牧民还是这些公司?许多公司在创业初期,主要关注利润和收入,生态问题往往只在公司规模和利润达到一定水平后才会被考虑。在初期,大多数公司不会采取任何改善草场或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

问题四

游牧是一种集体性的生计方式,但私有化已经深入人心,人们认为牧场是国家分给他们的。要重新回到游牧生活,可能会面临哪些困难?拆分容易,合并是否太难了?

崔老师:这个问题与前几年媒体讨论的“将来谁来种地”类似。在新疆,我们也提出了“将来谁来游牧?”的疑问。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接受了学校教育,不愿回到牧区。上周我在伊犁的天山和伊犁河谷牧场待了几天,发现现在放牧的大多是40岁-60岁的牧民,很少见到年轻人。许多年轻人在初中或高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不再回来。我也问了那些中年和老年的牧民,如果他们的儿子不愿意回家放牧怎么办,他们表示无奈。

未来谁来放牧是新疆和内蒙古牧区面临的重大问题。要重新回归游牧生活,社会风气如何调整,我还没有看到有效的解决方式。现在,许多牧民已经变成了牧工,他们将草场承包给别人,但又无法从事其他产业,最后只能为一些公司或牲畜较多的家庭放牧来获得收入。这个问题至今尚未找到好的解决办法。

问题五

当前在农区有粮食安全的战略问题,国家强调18亿亩土地红线是不能触动的。请问从国家战略上,牧区的地位如何?国家会有更大的动机来维持牧业发展吗?

崔老师:发展畜牧业亦是国家农村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希望推动畜牧业现代化、公司化,也采用了很多现代技术、现代管理方式等等。当前全国牛奶供应基本都集中在内蒙、新疆、青海这些草场情况比较好的地区的大公司,例如蒙牛、伊利。新疆大概有十几个这样的公司,我也专门去做过调查。

国家希望能够建立起现代的畜牧业生产体系,包括现代管理方式、现代生产技术。但是恰巧在这个过程中,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游牧生态文化被忽略了。如果传统游牧生态文化不能够得到保存、发展和传承,这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这将会对牧区的社会和牧区生态环境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这也是近几年我所关注的一个问题,但现在没有很成功的经验。

问题六

在现有观光旅游业大力发展的情况下,牧民的生活工作似乎有景观化、奇观化的趋势。跟农业一样,一部分务农旨在吸引旅游。您认为该如何将旅游业和牧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结合?

崔老师:在这一方面,新疆的牧区可能和农区有所区别。我这次去到伊犁几个非常热的游牧地区,很多牧民是在自己的夏牧场办起了旅游接待设施。牧民在那里放牧的同时,通过修筑标准民族风情的毡房来吸引游客。例如在伊犁的特克斯县,就大概有60%的牧民家庭现在进入了观光旅游业这个行业。一方面他们是牧民,另一方面他们也是观光旅游业的从业者。

现在的问题在于,他们的观光旅游业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比如,外地游客来旅游,他们不仅希望能够欣赏草原的景观,也希望能够了解草原的历史、游牧社会的历史、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等等。但在这一方面,现有的大部分由牧民举办的旅游接待设施,是不能够完全或准确提供的。因此,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畜牧业管理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将来都应该在这一方面做较多的工作。

当前,牧民兴建旅游设施呈现出发展极快的趋势,牧民的收入得到了大量增加。我最近进行了一次调查,有一户牧民,家里面四口人,一儿一女,父母两个年龄约40岁左右,通过开办旅游观光服务,每年毛收入可以达到20多万。而他的畜牧业收入,每年大概有十几万。四口人总计就是年收入大概有40万元的毛收入。从城市的角度来讲,也应该算是不低了。

我在和他们交流的时候也提到了一些问题。一是他们的旅游设施能不能长久的办下去;二是有没有考虑在旅游观光中,加强传统生态文化和现代旅游的结合,让游客不仅欣赏到草原的景观,而且能够了解他们的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当时他愣了一下,牧民的回答是没考虑过,这也是当时我们讨论比较深入的一个问题。

问题七

80年代以前的“马背上的小学”是适应游牧文化的一种教育方式。现在虽然物质条件改善了,但这种固定的教育方式是否不利于游牧生态文化的传承?

崔老师:“马背上的小学”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综合性的教育模式,将现代教育与传统游牧生态文化教育、游牧社会的道德教育相结合。作为“马背上的小学”的老师,他们不仅教书本上的知识,还在游牧过程中教孩子们游牧社会的道德、生态知识和伦理等方面的内容,与牧民家庭教育有很重要的互补作用。

如今,我们在牧区建立了许多寄宿制学校,但这些学校不存在家庭教育功能,而孩子失去了获得完整家庭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孩子们在寄宿制学校度过一个学期,假期回家时,家庭教育这一块往往缺失。因此,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了解他们游牧群体的传统文化、生态知识和智慧。这是一个教育上的缺陷,这个教育的脱节确实不利于游牧生态文化的传承。

问题八

请问老师了解蒙古国的牧业状况吗?在东欧巨变以后,蒙古国推行去工业化,重新发展牧业,结果是经济发展乏力,环境保护情况也不太好。请问这是不是可以反证,牧业无法支持现代化和环保的协调共促?

崔老师: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我对蒙古国情况有一定了解,但是了解不是很深。我可以举一个例子。我曾经到过挪威、瑞典,在北欧地区,现在还存在一个游牧的群体,叫萨米人【编者注:Saamis,亦称“拉普人”(Lapps)或“拉普兰人”,旧称“洛帕里人”,“萨米人”是其自称】。萨米人现在依然在游牧,但是他们的游牧和传统游牧已经发生非常大的变化。但是,萨米人依旧非常重视保护自己的传统文化。虽然他们的游牧甚至需要依靠轮船渡海,从这个岛流动到另外一个岛进行游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萨米人的社会结构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仍是以部落为单元。政府支持当地萨米人成立萨米人议会,通过议会来协调游牧的传统文化、游牧地区经济发展以及游牧地区教育。挪威政府与瑞典政府也拨款支持萨米人继续进行游牧。

从这个角度来讲,蒙古国的牧业情况实际一直处于传统阶段。我的学生到蒙古国的巴彦乌列盖省去做调查的时候,哈萨克牧民的游牧依然采用的是非常传统的游牧方式,只有一些牧民家庭现在有了汽车、摩托车,基本上仍是传统的游牧方式。因为蒙古国现在还处于一个转型的过程中,发展一段时间工业,后来又强调发展牧业。在我看来,蒙古国没有基于自己的资源禀赋、历史传统、以及处于中国和俄罗斯两个国家之间特殊地理位置等等这些情况,找到适合本国牧区发展的一条可持续的道路。

因此处于这样的情况,你就不能得出传统牧业无法支持现代化和环保协调共促的结论。但是,挪威和瑞典的萨米人的游牧的存在,支持了现代化和环保的发展。这就取决于国家发展思路、发展模式,以及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支持程度和政策。

问题九

在不断推行生态移民搬迁的背景下,超高海拔牧区如何继续坚持游牧生活?

崔老师:新疆有生态移民的问题,牧区也有。比如说帕米尔高原,九十年代末期到本世纪初,国家提供了非常大的一笔资金,把帕米尔高原在海拔4000米左右从事游牧的一批塔吉克族牧民搬迁到塔里木盆地的西南缘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与麦盖提县之间的S16麦喀高速公路边上,在那里建一个塔什库尔干县的飞地-塔吉克阿巴提镇。【编者注:飞地指一种特殊的人文地理现象,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些情况,主要是认为原居住地区不太适宜发展和生存,当地生产和居住的自然条件比较恶劣。

但是问题在于建立了生态移民区之后的举措。第一,采取什么样的生计方式?如果全部从事农业生产,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通过我的调查表明,牧民定居后大概需要七年的时间才能够适应农业生产,比如对农业生产季节、物候技术等等方面情况的适应。有一些牧民搬迁到定居点后,他们的收入在搬迁后的第一年到第三年都处于下降趋势。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农区种地讲究24个节气,游牧社会也有节气。但是哈萨克人的节气只有12个,因此对哈萨克牧民来讲,适应农业生产的24个节气是非常困难的。

第二,种地需要除草,但是哈萨克传统的生态观念和生态行为中,不能够拔草。老人们会告诫小孩,你要是拔了草原上的草,你的胳膊、腿、脸会怎么样,遭到惩罚。所以,第一年我去走访定居牧民的种地情况,很多草比庄稼长得都高。我问他为什么不拔草,牧民说,不能拔。这就体现出牧民原来保护草原的那些生态观念和环境行为与农区的环境行为发生了冲突,因此他们需要好几年才能适应。

我有一篇文章讨论定居牧民的再社会化问题。【编者注:点击标题即可阅读《崔延虎 | 跳下马背,开上拖拉机——游牧民定居的再社会化问题》】对于定居后如何帮助牧民实现再社会化,国家没有提出具体的政策、具体的策略以及具体的实践方式。我在跟布尔津县、富海县的县委书记交流中了解到,他们认为牧民只要定居后有了房子和地,100亩左右的地,再好好进行生产就行了,他们并没有考虑到文化上存在的冲突。可以说,农区和牧区存在着两种生态观念和环境实践,这是非常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