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主妇联盟的发展轨迹
“市面上黑心商品到处泛滥,当妈妈发现食物有问题,内心非常矛盾,担心孩子吃少了长不大,多吃一口又怕中毒。1990年代之初,当台北很多妈妈一起讨论这个矛盾时,一个机缘诞生了,大家想一起来买好东西,一起来找好生产者,就此缔造台湾共同购买运动。”陈秀枝讲起话来双手握拳,言简意赅。
眼前这位40来岁的台湾妇女即是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以下简称“主妇联盟合作社”)的第三任“理事主席”。1991年台湾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消费质量委员会,两年后,消费质量委员会第一次以“共同购买”集结“消费者力量”,共同寻找生活必需品,直到2001年,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正式成立,力推共同购买运动,十年磨一剑。
“主妇联盟合作社”如今拥有3万2千多名社员,即3万多户家庭参与,10多万人获益,不愧是近10年来台湾“社会企业”的代表作。陈秀枝这样介绍合作社与一般企业的四大不同点:
1、前者由社员出资社员所有,后者股东出资;
2、前者是社员共同利用,后者是顾客利用;
3、前者是社员共同经营,后者是雇用职员经营,顾客没有参与权;
4、前者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提升社员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质量,后者则是追求利润的营利事业,盈余归股东。
“我们要健康,台湾要美丽!”陈秀枝说,这是共同购买运动的理想。
主妇联盟的诞生
为什么“主妇联盟合作社”诞生在台湾,并能引领两岸四地的消费合作运动?主妇联盟环保保护基金会创会董事长陈秀惠这样描述:1987年,在台湾刚解严的新鲜期,有一大群具创意且敏捷的女人决定展开社会改革的行动,犹如现在的“快闪族”,常吸引当时媒体大幅报导。这群女人经多次沟通与协商,取一个很具主体性的名字“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就在1989年国际妇女节,各方期待与祝福下轰轰烈烈地诞生——一批批的女人开始涌进这个舞台!
这个基金会在台湾解严后最初的一段岁月,扮演了积极监督环保及推动绿色消费的观念的角色,与其它民间组织一起领跑台湾NGO事业,推动公民社会向前发展,“一大群具创意且敏捷的女人”华丽转身成为社会进步的新活水。这群女人将行动力投入环保、教育、妇女成长、消费质量、自然步道等多元化的社会参与,将台湾主妇从窄化的私领域推向丰富多元公共领域之舞台。前些年,台湾建置了12座女性文化地标,主妇联盟环保保护基金会是12女性地标之一。
让主妇的购买力量改变社会
那么,当时台湾主妇们又是怎么敏捷地集体走向“共同购买”这股消费合作运动?答案可以从一个灵魂人物身上查找,她叫谢丽芬,后来曾任“主妇联盟合作社”第二任理事主席。1980年代,谢丽芬的先生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她带着2岁半的大女儿去美国陪读了3年,回到台湾后,女儿竟产生严重的空气过敏反应。面对女儿的过敏症状,谢丽芬决定从日常生活开始改善,她开始让女儿自备餐具上学,并积极到幼儿园宣传停用免洗餐具。如今,台湾幼儿园学童们普遍使用不锈钢碗和汤匙,便是台湾主妇们积极奔走的结果。
谢丽芬的大女儿倪欣回忆,念高中时,她自备餐具,常让同学大惊小怪,被同学视为“好丢脸喔”,当时真正生活的前卫者,似不受到欣赏甚至是被轻蔑的一群。“在当年反核四的时代,大家在冷气房办公,妈妈却在大热天大声疾呼节能减碳,辛勤工作实现她的理想。讽刺的是,事隔十余年,气候变迁成为国际间重大讨论议题,政府官员才终于脱下西装外套,限制空调温度。”倪欣赞叹,“妈妈不仅思想前卫,也是个实践主义者。”
日本妇女消费合作运动经验在台湾的应用
那时,从日本留学归来的不少专业人士纷纷加入基金会工作,将日本妇女消费合作运动经验传入台湾,日本“生活俱乐部生协”的思想开始影响“台湾主妇联盟”这群刚走出家庭的女性,就像支不怕死的敢死队般,百分百投入他们一切所能,发挥过人的正义感与意志力,投入一场又一场社会运动战役。1992年,主妇联盟环保基金会成立消费质量委员会,为都市消费者监督把关,迎接全面性福祉生活。“生活就是政治,政治也是生活”的体认,让这群台湾主妇亮出“我是生活者”的招牌,实践“主妇的购买力量可以改变现状”的理想。
消费质量委员会将行动起点选在小区,与小区合作举办“妈妈读书会”、“时间人力银行”等小区活动,带领小区妈妈们一起思考生活,讨论消费,陈秀惠那时常负责这些小区活动,她由此看到一股社会力:“主妇是强大的购买族群,主妇的购买力量可以改变现状。”1993年,翁秀绫、陈秀惠、谢丽芬及林碧霞等人召集一百多个家庭,第一次以共同购买方式,直接向农民购买米和葡萄,“以绿色消费方式,参与台湾土地的关怀”,这是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的雏形。
1990年代初,台湾的有机栽培观念尚未普及,只能从无农药生产开始思考。值得一提的是,她们的第一个米农合作对象,是在翻看对方账簿,检查有没有购买农药之后才确定下来的,那时台湾正闹镉米污染事件。在当时有限的有机农业技术与信息下,愿意参与有机耕作的农家,种出来的蔬菜常被虫咬到只剩一圈圈蕾丝花边。但是,参与共同购买的台湾主妇们接受了这些“蕾丝花边”,因为她们知道,这是一个质量与观念的大挑战。不过,她们家里的男人就不一定接受了,林碧霞博士家里就发生了这样一幕:她花了180来块新台币买回来一颗又大又老的瓠仔,削开看黑了一大半,煮一煮上桌,老爷子郑正勇教授吃了几口,却把筷子一丢:“以后共同购买这种东西,不要再买回来了。”
“郑教授筷子一丢,化为共同购买进步的动力”,后来,享名国际的农业博士郑正勇成为生活消费合作社推广有机农业的大功臣,创造不少奇迹,早期共同购买常碰到的“蔬菜太丑、过老”等问题全被解决。尤其是,主妇联盟推动减硝酸盐运动,成为台湾共同购买运动的“世界级骄傲”。共同购买运动开始为台湾的农民与主妇架起一座桥梁,并让买卖摊在阳光下,安全安人心,吸引全社会的注意力。
过渡的“绿主张公司”
要让大家都懂得,“共同购买”是一种合作运动,是一种带动消费意识的运动,是一种人道关怀的事业,是一种服务的组织,不是以追求股东利润为导向的公司,台湾主妇们走了一条“曲线救台”之路。“生活就是政治”,这个公民社会价值在台湾酝酿出美酒,需要十年,但从开创到成熟期的曲线是亮丽耀眼。
在台湾主妇们的主导下,1994年5月成立台北县理货劳动合作社,当年12月发展成生活者公司,到第二年2月,沿革发展出绿主张公司。1995年7月,在台中市成立绿色生活共同购买中心,商号为“绿色生活小铺”。1997年9月,台南绿的关怀协会成立班,开始“共同购买”,当时会员约150人。时至2000年7月,整合全岛共同购买运动的生活消费合作社开始筹备工作,并从绿主张公司的组织架构转型而来。2001年6月16日创立大会,“集结消费力量”的共同购买运动走向正规军。
生活消费合作社作为一个“社会企业”,登记证由台湾“内政部”核发,2002年又分别在台中、台南设立分设分社。前后对比,在1996年台北成立绿主张公司时,共有17为股东,每位入股6万新台币,起步资金102万新台币,后来增资两次。2001年成立生活消费合作社时,社员人数1,799人,出资额为978.81万新台币。发展到2010年,社员已经超过3万2千人,出资额超过1亿新台币,39个站所,320几个班分布台湾各地,员工人数200多人,相当于一家“中小企业”的规模了。
生活消费合作社现任理事主席陈秀枝说:“我们是不小心长大的,社员们因为要买好东西所以踊跃加入。我们不是会经营的人,单凭一腔热血,但感动了大家。我们不是为了营利,是为了社员的福利。”台湾“宪法”因鼓励合作事业而在合作社给予免税,陈秀枝的前任谢丽芬曾说过,这是“肯定人民愿意透过结社自主改善生活,并热心关怀社会公益,除了满足自身就业或生活利用的需求外,社会责任也必须永铭在心”,视界已经豁然开朗。
现如今,也有人质疑,台湾主妇们当初推广共同购买运动,为何不一步到位办合作社,而要多走一条“曲线救台”之路?记者从生活消费合作社那里听到的答复是:“在绿主张公司之前,我们即有组合作社的念头,但当时时空背景无法成立全台性合作社,绿主张公司其实是一段摸索的过渡期。”曾担任过绿主张公司董事长黄利利回忆说,早期当解说员,最常被问:“你们会不会倒?”他都答得很坚决:“只要继续坚持环保、本土作物、扶持弱势,我们绝不会倒。”
主妇联盟合作社的创社理事主席是陈来红。这位台湾主妇联盟的“老大姊”,2007年在台湾大学集思会馆举办的庆祝“共同购买运动15年”系列活动中感慨地说:“想想英国28个工人成立世界第一个合作社(时为1844年,即“公平先驱社”),他们所建立的民主,一百多年都没有人推翻。而在台湾却还缺乏民主合作的素养。我们真的要学习把开会、参与组织视为生活的一部分。”接着,她话锋一转:“过去台湾合作事业失败,是因为变成营利的公司。不晓得合作社会不会变成公司?”“不会!”现场有不少人大声回应。陈来红追问:“用你的生命担保,愿意吗?”“愿意!”现场一片呼应声。据说,当时陈来红鞠躬含笑下台。
创社理事主席如此警惕合作社“公司化”,而这个合作社却经由绿主张公司转型而来,这般曲折,是一群“怪异”的人不轻言放弃才走得过来的。在共同购买初期,是陈来红、谢丽芬、翁秀绫、林碧霞、赖青松等人,既要动脑力又要体力地,既要上山跑产地与生产者沟通,又要载送生活材到家给会员,经年累月才开创出合作社这个“社会企业”正规军平台的。台湾主妇们得到的回报是,与传统商品由“卖方定价”不同,她们是“买方定价”,凝聚“买方”力量,由买方来寻找可靠的卖方、再由双方共同磋商价格,这就是“共同购买”的核心魅力。
比如说,多台风的台湾台风来袭全台的菜价都会大涨,但生活消费合作社的社员们却依旧享受“不涨价的菜价”,令人刮目相看,这时要求入社的人就增多。因此,这群思想前卫的台湾主妇这样定义“共同购买”:它一反消费者被动式的依市场商业营销所影响而产生的消费行为,以“我是生活者”的角度,关心自己、关心环境、关心生产者,每位社员都是“头家”。
她们要创造的是一个良性的、以保护环境、公平和正义的另类的选择市场。
有机农耕支持者
在合作界前辈孙炳焱眼里,台湾主妇联盟的这群“娘子军”是一群合作运动推手。
孙炳焱是台北大学合作经济系教授,他称这是“一种志业”——让消费者与生产者共同思考“食的问题”即“资本主义下消费者与生产者面临的困境问题”,一方面保障了食品的安全,另一方面保护了本土的农民,让农业与农村的永续经营,成功的摆脱了资本主义下的外国农产品进口倾销问题,消除了对立、竞争,成就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协调、合作,实现了消费者可以亲眼“看到生产者的脸及生产过程”,确保了无添加、无虚伪的有机产品,并以双方合理的价格来交易,具体实现了兼顾“安全、健康、环保”的理想。
全球化时代,在跨国性的资本经济与商业消费文化的冲击中,愈是缺乏主体文化的国家或地区,愈容易落入强势资本与强势消费的左右和剥削,因此NGO、NPO或“社会企业”如何建构一个维持土地与人和平共生的网络,促使主流资本主义与商业消费文化的反省和修正,这是当代的一个大趋势。在民主化的脚步逐渐稳定的台湾,“生活消费合作社”作为一家“社会企业”,肩负着如何带领社会孕育“消费改变社会”的正向力量的时代使命。
不靠普通认证,追求“合理”而非“最好”的产品
正如曾任主妇联盟合作社台南分社经理叶杏珍所言,社员们有机产品追求是“合理的,而不是最好的”,意思是,在追求产品质量和价格之间应有合理的平衡,而不是一味要求最好的质量,反而在追求所谓“最好”的过程中,一再造成资源的浪费。“在追求食物安全时,在意的不只是个人的健康,如何让环境永续,人与自然间和谐的相处,更是值得大家关注的价值。”叶杏珍是一位非常年轻的女性,曾在法国的欧盟研究协会任职一年,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因为有一批叶杏珍这样的年轻专业人才的投入,得让生活消费合作社不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叶杏珍介绍说,生活消费合作社寻找农民的条件并非一般有机商店采用的“认证”系统,而是由产品部的工作人员实际花时间去接触、了解,寻找理念契合的“对的人”,花两年的时间观察并建立双方的信任感,并不是件夸张的事。而一旦关系建立就不会轻易破坏,若农民破坏了“信用”,合作社与其就很难再有后续的合作,所以大部分的农民都不会做这样的选择。用现任理事主席陈秀枝的话来说,合作社信仰合作主义,只有团结才有力量,“团结农民”是生活消费合作社的核心灵魂,当然,还要助力改善有机农耕者的出路和生活。
“如果没有合作社,资本家只会依营利目的攻占市场;对社会有益的事业,可能会因为初期不能获利而经营不下去。”陈秀枝说,“例如,台湾有机农业刚开始时,那些像蕾丝花边的蔬菜,只有这些婆婆妈妈们体会到农友为了种植有机所付出的心血,包容的购买,也才有今天卖相较好的有机农产品。所以,可以说如果没有主妇联盟的合作社,台湾的有机农业大概不会如此顺利的发展。”事实上,近10年来,“消费者帮生产者”的案例在生活消费合作社不胜枚举,“大家是朋友,是家人,都是合作社的一员”。
合作社 连接农村和城市的纽带
主妇联盟合作社不仅作为台湾有机农产品的“消费者”,更是台湾有机农耕的“良师益友”,除了将农业专业人才带到农村,还将消费者直接带往农地里,合作社每季都会办一次农地参观的活动,取名“生产者之旅”,而农民在3月、9月会有农民大会,7月会有果农大会,其它时间则不时举行一些教育课程,提供常态化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的“零距离接触”的场合与机会。“每次的农友大会听到专家指导农民,如何克服病虫害,如何预防灾害,这些专家专家默默地协助农友度过难关、克服困难,不求名不求利,毫不藏私地奉献其所学专才。”苗栗农民张木村说,“与合作社的大伙儿们来往之后,我们农人有一种被尊重的感觉。”
高雄农民张肇基也有话说:“主妇联盟透过共同购买的方式,解决了农业生产与销售的问题,让生产者与消费者了解在地球资源的消费上彼此有共存共生的命运,凡是对地球环境友善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都是值得大家去做的。在台湾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是小农,耕地面值不大,产量不多,可以透过共同购买的方式,解决土地因过度利用而造成的地力流失,并克服中间商的剥削与囤积,甚至哄抬价格,更阻断了他们对销路的垄断。”
“她们对农民的帮助绝对是在农政单位之上,她们这一群人绝对是台湾农业革命史上的开路先锋与前辈。”张肇基说。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支持有机农友及避免偏食的习惯,生活消费合作社才行一篮菜的配菜方式,藉由固定的需求量,农友得以计划性生产。“一篮菜的行动”,支持了农友稳定的成长。
民主的种子
陈秀枝喜欢讲一个笑话。她原先在嘉义当父母成长协会总干事和理事长时,邀请陈来红到嘉义演讲。陈来红特别带了一个礼物给她——《英国合作运动史》。让陈秀枝觉得好笑的是,这是一本很难读的书,“我读了两遍才看懂”,但从此迷上合作运动。不久,她就加入生活消费合作社,开始担任班长、社员代表到理事,着魔似的到处跟人推销合作社理念,2008年更被推选为理事主席。
这次面对大陆媒体采访团,陈秀枝整整排出一天陪团,亲力亲为。
陈秀枝强调,生活消费合作社不是像宗教那么伟大,不顾自己要照顾别人,而是从利己出发,希望农人种植安全食品,同时保证农人过稳定的生活,利己利他。她说,“合作人”必须具备四大质量“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和关爱他人”,自己想要站起来,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而“合作社”则基于自助合作与终身学习的精神,以改善及提高社员的文化、经济与社会生活为宗旨,目的是“服务社员,集合社员共同需求,置办环保、自然、安全的物品”。
然而,这些“纲领”落实起来并非易事。在生活消费合作社,社员兼具出资者、利用者和参与者三种角色。“合作社的本质就是具体而微的落实民主精神,”陈秀枝说,作为消费者团体,买东西就是一种合作,不是纯粹的买卖关系,因而生活消费合作社秉持四种“价值、民主、尊重、学习和理性”。尽管社员出资额可以从2,000新台币到50万新台币不等,但每人都是一票,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名社员的民主权利。
“不论出资金之多寡,不同于一般公司以出资金多寡决定表决权大小,此为合作社民主的珍贵。”第二任理事主席,2009年因病辞世的谢丽芬生前亦称,“民主的种子在我们合作社”。她曾写道:“没有社员的参与,合作社就会像一家公司,从绿主张公司转型为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最大的目的就是将经营权回归到所有利用的社员手上,我们不知在推动环境运动,也要推动合作运动,更要推动民主运动。民主的种子要在合作社发芽成长,才会有民主的社会及国家。”
民主的选举机制和营运方式
“合作社是人的组织,我们还像是在学走路的儿童而不是成年人。”采访陈秀枝时,记者注意到一个用词,她不喜欢用“成功”一词来描述共同购买运动,而是用“取得一些成果”这样的表述。陈秀枝还让记者明白一个事实:民主机制不等于民主。生活消费合作社运行10年来,一路吵吵嚷嚷,问题不在不实行民主,而是民主远未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还没有充分展现“社员的积极与参与式合作社向前走的动能”这个定律的魅力。
在主妇联盟合作社,每个社员都可以票选社员代表,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在代议制策略下,社员票选出来的社员代表集会,再选举出理事会和监事会,向全体社员负责。2008年2月,生活消费合作社举行换届选举,选出93位社员代表,再由93名社员代表票选出实际执行合作社经营管理决策之理事,以及执行监督任务之监事,同时审核新年度方针、往年预算、结余分配及其它提案和章程修改等议题。这年大选,社员投票率仅为55%,社员民主热情尚低。
日常生活里,社员依然可以在班、站所和地区营运中实现“民主参与”。在生活消费合作社的建制中,“班”是共同购买的基石,几个社员通过组班,协助订货、配送到班、理菜分货,这些都是参与班配送之实际内容,而班员也可以自主讨论班的营运,此外因班而延伸出的班员互助、信息交流、共读学习,甚至关怀小区则是更宽广的合作共好生活。“站所”则是社员取货点,也是合作社扎根小区的根据地。合作社不仅提供社员购买生活必需品,也提供社员思索及营造共生、共育、共老的可能。而“地区营运”就是邀请社员一同来讨论大家的需求及规划在地生活蓝图。
由“班”到“站所”再到“地区营运”,确实提供了训练民主的平台。不过,虽然运行近10年,但“地区营运”尚在摸索阶段,“除了参加班到站取货有一点社员与社员的互动外,个配没机会互动”。未来“地区营运”成熟时,可由“站所”→“区会” →“理事会”,层层讨论不断汇集共识,反应及建议社员需求、提出产品需求与建议,最后经理事会提交社代会决议后,再回到站营运委员会执行。这样,由社员所决定的目标,又回到社会的生活来落实。这就是合作社里最基础的民主参与,但知易行难,生活消费合作社的社员们仍需努力。
“买是一个力量,拒绝也是一个力量,目前如何一一感知这些力量,合作社还常常出问题。”陈秀枝非常直率的告诉记者,业务发展已经不是生活消费合作社的重点,未来决定合作社生死存亡之大问题乃“民主发展”与“合作价值与原则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