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农业社会主义”问题
来源: 经略网刊 发布时间:2014-07-31 阅读:2644 次
食物主权按:今天的主流话语将“农业现代化”想象为以农业产业化为导向的资本主导的大规模经营,这种农业现代化很可能演变成只是少数农业大户的“现代化”。事实上,毛主席早在建国初已经从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对农业现代化作出了战略规划:“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以农业集体化为农业现代化铺路,是要解决在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落后农业大国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问题。
(一)
中国农村集体化的进程——从互助组到合作社,从高级社到人民公社——每一个阶段既是阶级话语、集体主义等社会主义“新传统”改造农村基层社会的结果,也是传统乡村共同体和农民日常生活实践与之冲突、妥协并有可能转化、重返的结果,两者的共同作用所形成的“经验”有一部分可以适应于下一个阶段,但也可能由于“改造”的最终目标在于消灭私有财产制度和传统的基层市场体系,使得之前行之有效的“经验”完全失效。赵文词就认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家庭结构,或者说没有分解家庭生活的传统组织。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当政府紧密围绕农村的传统社会生态体系而建立新的组织进行集体农业劳动时,共产主义的意图便明显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当政府试图打破某些基本的传统社会生活方式,尤其是组织起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时,结果则造成了经济和政治上的混乱。所以到最后,这种传统的社会生活方式便基本上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按照他的看法,自然是“老经验”没问题,“新情况”出状况了。就像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指出的,互助组是中国共产党早在老解放区就已经发明了的传统,在互助合作合作运动的初期,由于同民间传统冲突较小,重叠较大,“发家致富”的口号作为政治话语与农民家户私有的观念相契合,所以不像后来合作社阶段那样遭遇到激烈的“退社风潮”。经济学家林毅夫在研究1959年至1961年的中国农业危机时,甚至用“博弈论”的方法将1958年秋合作社成员退出权的被剥夺看做是俗称“三年自然灾害”的发生根源,“在1958年以前的合作化运动中,社员退社自由的权利还受到相当的尊重,但自1958年的公社化运动以后,退社自由的权利就被剥夺了,因此,‘自我实施’的契约无法维持,劳动的积极性下降,生产率大幅滑坡,由此造成了这场危机”,而自然灾害、政策失误和管理不良以及公社规模过大只是这场危机的第二位原因。其中隐含的意思就是认为对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公社化”过于激进,不合当时的“国情”——“国情”在这儿被解释为农民“种田万万年”的小私有观念和农村经济的“小生产性质”,在这种经济基础上如果设想建设社会主义,那就难免是带有乌托邦气息和民粹主义色彩的“农业社会主义”了——这就是为什么另一位经济学家周其仁在研究合作化以来中国农村所有权关系的变迁史时,按照“制度经济学”的方式,提出了所谓“所有权悖论”:“一方面,所有权不能完全不要国家而得到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国家的引入又非常容易导致所有权的残缺”。为解决这一悖论,他在“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基础上构想了一个理论假设:“只有当社会与国家对话、协商和交易中形成一种均势,才可能使国家租金最大化与保护有效产权创新之间达成一致”,并且简单地将西方式排他性的私有产权套用到中国农村“公私相对化”的财产观念上,认为集体化对农民土地私产权的剥夺所导致的集体经济,其实质是国家控制农村经济权利的一种形式,其实践违背了上述假设,因而是低效率的,并最终归于失败;而市场取向的农村改革则使实践的逻辑逐渐符合重建产权秩序的理论逻辑。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改革开放开始之际,需要在理论上对“农业社会主义”进行清算:“人们认为,合作化运动这样迅猛的发展,是广大农民蕴藏的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迸发的结果。这种看法在理论上是没有根据的。”理论上有根据的自然是将“集体化”重新“私有化”和“市场化”,而且必须以面对“现实”、正视“国情”为前提,就像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说得那样:“对集体化也好,对市场也好,共产主义这不得不接受既定的传统结构,不得不在它们呆滞的力量之上进行建设,不得不通过它们向着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机构努力。……在传统的市场共同体限定了共产党为农村改革所选择的手段的同时,农村改革又不可避免地非常确实地反过来赋予它们以新的形式。”
无论是集体化还是市场化,当代中国农村的变革始终都要面临落后的“小农经济”。这一问题意识的存在为我们提供了对共和国“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做一个“整体观”的可能。因为坊间发表的许多总结和反思“共和国六十年”经验教训的文章,关于如何处理“传统社会主义”时期的“前三十年”和“改革开放”时期的“后三十年”的关系,一直争论不休,分歧的关键即在于如何评价建国后毛泽东的功过得失。有一位论者特别指出:
毛泽东有着浓厚的“乌托邦”情怀,也就是刘少奇说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后来,学者胡绳概括为“民粹主义思想”。毛泽东努力在中国搞试验,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继续革命”为手段,借助政权的力量强制推行。他憧憬每个村庄人人劳动,人人自由,人人有权,人人平等,人人有文化,甚至每个村庄都有大学,兵民一体,学校同时是工厂。他的梦想是如此“美丽”。平分土地没几年,就搞合作化;刚刚搞了初级社,马上就拉起高级社,紧接着就闹人民公社,锅碗盆勺一概归公。当他这一套实践证明根本行不通并为人们所反对时,他就拿出“继续革命”、“阶级斗争为纲”的武器,打击不同意见。“反右派”“反右倾”都是如此。即便在三年大饥荒饿死千百万人后,他那一套搞不下去了,在七千人大会上,他作了检讨,但紧接着就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强化阶级斗争学说。可见前次检讨时,他的乌托邦主张并没有改变,不过是政策上作了暂时让步。到1965年,形势稍有好转,他马上准备和发动了“文革”。“文革”的本质是什么呢?就是他要“继续革命”,实现他的乌托邦。
所谓“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指的是希望把社会主义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由此放弃了“新民主主义”路线,过快地走向了“社会主义”,也就放弃了允许资本主义在中国存在的空间和机会。很显然,对“农业社会主义”问题的分歧在于究竟毛泽东的构想是“乌托邦”还是在中国允许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乌托邦”。当然,今天的主流观点是批评毛泽东的“农业社会主义”,而要克服其弊端就是不要过快地改造资本主义,并允许和鼓励它的存在。
但是,我们如果不把“农业社会主义”做一种简单负面的理解,那么,某种程度上在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落后农业大国如何实现社会主义,也可以称之为“农业社会主义”。但实现的方式不一定是民粹主义式的。毛泽东早就批评过幻想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的想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把在农业大国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视为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克服。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一个农民占绝大数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集体化”两者之间的矛盾需要构想新的治理方式。
(二)
今天回过头去看,比较容易从解决资本原始积累的“交易成本”的角度去理解“现代化”也即“工业化”和“集体化”之间的关系,“……中国工业化面临的是一个平均分配土地的彻底的小农经济,于是它的资本积累的制度成本就非常高。因为我们知道,工业化最早的资本原始积累必须解决工业和农业、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交易。小农经济越是分散,得到农户剩余的制度成本就越高。于是,在50年代中期,为了解决城市工业的积累问题,政府建立了农村的集体化制度”。提出这个观点的温铁军甚至更具体化地指出:中国在1949年以后进入了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世界正处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地缘战略尚不稳定的时期,中国在这个历史阶段所经历的工业化过程,和战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走的工业化路径是相似的,也就是宗主国投资,后发国家承接投资。如果撇开意识形态来看当时苏联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宗主国的作用。但宗主国的投资一定是有条件的,如果不能满足宗主国的条件,投资就会停止。因为朝鲜战争的缘故,中国获得了苏联的投资,以推动军重化工类型的工业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并没有直接导致城乡二元结构,反而用了好几年的时间,动员2000万青年农民进城工作,这些人是为了配合工业化来挖土方、修马路,进行基本建设。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由于涉及到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的大是大非,中苏关系发生破裂,苏联突然提出不增加投资,这就意味后续资本投入趋零。看看世界历史,一般发展中国家在宗主国停止投资后,都会出现经济崩溃、政治体系坍塌导致社会动乱甚至种族屠杀。而中国出现了什么呢?1958年之后的调整直到1960年确立自力更生路线,其实是在资本极度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人不得不以高度的集体化和单位制,成规模地组织低成本的劳动力去替代极为稀缺的资本,最终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完成了国家工业化不可逾越的原始积累。无论是从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理解“集体化”,还是用“劳动力”替代“资本”来解释“工业化”,这种强调“功能”和“效用”而非简单地从意识形态出发来重绘历史图景的努力,确实有利于打破仅仅根据“左”或“右”就给复杂历史乱贴标签的惯性思维:“集体化并非农业自身的错误,而是服务于工业原始积累建立起来的,是有利于工业化提取农业剩余的组织。那么,集体化在农业上的不经济,也是国家为了工业而大量提取剩余造成的。后来又很多人做学术研究,认为集体化的不经济史因为缺乏激励,很好,这些研究都有价值,但大都没有注意,这不是集体化自身的问题”。
但是,这一思路的问题在于过分强调了“工业化”的“铁的规律”,所有其它事物——包括“集体化”——似乎都应该服从于这一“铁律”,而没有意识到建国后的“工业化”是与对“社会主义”的追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工业化”固然在物质条件上限制了“社会主义”的程度,可“社会主义”同样要在政治意识上规划“工业化”的路径。1955年7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的“第七部分”专门谈到“社会主义工业化”离不开“农业合作化”问题:“这些同志不知道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进行的。首先,大家知道,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资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农业就不可能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联系起来想一想,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肥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社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情联系起来想一想,即: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而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
很显然,毛泽东当时的视野已经涵盖了温铁军后来不断强化的“工业化”思路,既包括“集体化”降低工农业之间“交易成本”的问题,也蕴含了“合作化”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的问题,只不过温铁军不再使用传统的“社会主义”概念,而是应用“现代经济学”的术语重新表述,但他的这种重新表述隐约透露了某种“宿命论”的味道,譬如他把社会主义中国要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简单地归纳为:“只要遭遇资本绝对稀缺,主流就都会采行亲资本的政策体系。如中国50年代获得苏东资本,主流就是亲苏东的。到了70年代又获得海外西方资本进入,那就在70年代以后,主流就改为亲西方。但有一个特例,那也是属于前提条件改变,就是被封锁。例如,中国60年代被两个超级大国封锁,政府亲不得资本,只好亲劳工,亲社会。实际上,当代中国只有60年代这段时间没有海外资本、且完全被封锁,这时候,可以叫做‘去依附’(de-dependent)”。在他的讨论中,仿佛一切都是被客观条件所决定的,无论这种客观条件是“资本”或是“封锁”,所有主观的政策、计划和努力只不过是对客观条件的被动的“反应”或“回应”罢了。
按照这种逻辑,中国农村的“合作化”运动也就很难开展,因为当时流行的观点——包括苏联的经验——都认为“没有机械化就没有合作化”、“要想集体化先要机械化”,最初刘少奇、刘澜涛和薄一波不支持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原因也在于此。而毛泽东用于说服他们的理由是:“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后来他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第三版)时还专门谈到这个问题:“先要改变生产关系,然后才有可能大大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普遍的规律。东欧一些国家,农业合作化搞得慢,到现在还没有完成,这主要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拖拉机,相对说来,他们的拖拉机比我们多得多。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土地改革是靠行政命令的,是从上而下地恩赐的,他们没收的土地是有限额的,有的国家一百公顷以上的土地才没收。他们在土地改革以后,又没有趁热打铁,实行集体化,中间整整间歇了五六年。我们则与他们相反,实行群众路线,发动贫下中农展开阶级斗争,夺取地主阶级的全部土地,分配富农的多余土地,按人口平分土地,这是农村的一个极大革命。土改之后紧接着开展了广泛的互助合作运动,由此一步一步地、不断前进地把农民引向合作化的道路。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我们这样强大的党、强大的军队。我军南下时,各省都配备了从省、地到县、区整套的地方工作的干部班子,而且一到目的地,立即深入农村,访贫问苦,把贫下中农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针对“教科书”中“机器拖拉机站是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工具”的说法,毛泽东更是针锋相对地指出:“‘机器拖拉机站是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工具’。教科书在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强调机器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作用。但是,如果不提高农民的觉悟,不改造人的思想,只靠机器,怎么能行?两条道路斗争的问题,用社会主义思想训练人和改造人的问题,在我国是个大问题。”
无论是“先要改变生产关系,然后才有可能大大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还是“如果不提高农民的觉悟,不改造人的思想,只靠机器,怎么能行”,都显示出毛泽东极其灵活的辩证法,不屈服于“现实”,不拘泥于“客观条件”,而是在认清“现实”,把握“客观条件”的同时,强调用“理想”改造“现实”,用“主观性”和“主体性”超越“客观条件”,譬如延安时期,人们都认同“山沟沟”这一“现实”,期望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建立在家庭上,毛泽东却要用“机器”来超越“现实”,提出“巩固家庭”和“走出家庭”的辩证关系;而合作化时期,人们都期待“机械化”才能带来“集体化”时,他却转而指出,不能迷信“机器”,要重视“人”的力量,要依靠“提高农民的觉悟,改造人们的思想”,才能走出社会主义的新路。这种辩证法使毛泽东始终保持一种批判的姿态,既用“理想”批判“现实”,也用“现实”批判“理想”,在一种高度紧张的关系中保持思想的张力。
(三)
当代中国农村问题只有放在这一历史脉络中才能理解其难题之所在。毛泽东当年的思考和探索没有也不可能为今天的问题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但他却指出了一条以拒绝“接受现实”为前提的农村发展之路。而这一前提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思考中国农村命运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我们不妨以费孝通先生关于“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的研究和讨论为例,尽管他当时没有完全接受中国共产革命的影响,不过,我们假如意识到“中国革命现代性”“是指20世纪中国围绕共产革命与治理而形成的独特实践,它牵涉到一系列既不同于‘传统’而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态度、话语、制度以及权力形式。但是,所谓‘中国革命现代性’并非一套可供演绎的理论框架,当然更非一项有待完成的政治工程,而是旨在就20世纪中国历史演变展开多方位、多维度的经验探究的一种设问方式。因此,关于‘中国革命现代性’的历史探究不能从先人为主的严格的概念界定开始,而应该也只能是在这一问题关怀下,从经验出发,逐步把握其具体而丰富的历史内涵”,那么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这种“现代性方案”与其它“非革命”导向的“现代性方案”之间是什么关系?与强调从“乡土社会”转化为“现代社会”的经典“现代性方案”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将毛泽东对中国农村发展之路的探索与费孝通对“乡土中国”的研究联系起来看,为讨论上述问题的解答提供了某种可能性。当然,这需要另外一篇或几篇文章来完成这个任务。不过,在这儿可以概括地说,毛泽东和费孝通对于“农村”和“乡土”思考的共同点是,不以接受现实的“乡土中国”为前提,而以改造“农村社会”为起点,这既包含了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同时也显示了他们思考的当下性和难题性。这种思考的当下性和难题性,或许在21世纪的今天可以表述为:中国未来的发展是在保持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的某些理念与实践的前提下,构建一个如主流表述的大多数国民实现生活小康的“和谐社会”,还是继续追随资本主义的模式,最终在事实上成为一个分裂成两个世界——一个可能越来越富裕和现代、人们纷纷涌入的城市中国与一个依然贫穷落后、人们争相逃离的乡土中国——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