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少赞塘约村——读《塘约道路》、走访塘约村的思考|争鸣

来源: “旗帜中流”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7-06-20     阅读:6247 次
摘要:

不同于一般舆论将塘约村作为新时期集体经济实践的典范,本文作者认为,政府的巨额资金和全面扶持发挥了很大作用,塘约村的成功,更适合做一个“扶贫典型”,而不是“自力更生走集体化道路的典型”。作者还指出,塘约目前土地确权的做法,弱化了土地集体所有,“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村里的农民是有权利自由出让或流转到比塘约合作社里更优越的他人手里的”。作者建议与其通过推广塘约道路倡导“集体化”,不如推广大寨、周家庄等“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道路”。
 
***人民食物主权网欢迎读者来稿,就塘约道路、集体经济、土地确权等议题继续展开讨论。


受《塘约道路》一书的鼓舞,我于5月13日,随某团队以学习塘约、宣传塘约为宗旨,兴致勃勃地来到贵州省中部的大山里,书中的“塘约”就坐落在这里。沿着崎岖的山路,汽车渐行渐近,激动的心情也越来越按捺不住:终于就要见到重新回归集体化道路的塘约村风采,可以耳闻目睹这里的人们经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致富成果了!
 
我们进村后,村党支部副书记越学成给我们讲述了塘约村灾后重建的经历:2014年贫困村塘约被一场大洪水洗劫后更加贫困,由此他们成立了“社村一体”的合作社,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带领下,在上级党委的支持下,全体村民自愿把承包地确权流转到新成立的合作社里,进而做到“七权同确”,极大地巩固了集体所有制。全村重新组织起来,抱团发展,走合作化道路,得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发展,生产的组织化和产业化焕然一新。越副书记介绍说:“之前村里人靠传统(包产到户)搞农业的方式,只能勉强度日,限制了产业规模发展和农民致富的路子,重新走上集体化道路后,仅一年半的时间,不仅脱贫而且村社的面貌取得前所未有的改善。”
 
是的,在考察中我们看到:崭新的柏油乡村道路,水泥混凝土的山田小道,新修的渠沟,重新加盖和装饰的楼房,村委会办公场所宽敞气派,功能设备齐全,楼宇之间和楼前不时有小车停靠。整个环境春意荡漾,花草茂盛,院落整洁,田园错落有致。对照之前的旧照片,大家齐声赞叹:“变化真是翻天覆地”!
 
然而,随着调查走访的深入,我们了解到一些《塘约道路》书中未提到的,但涉及塘约起步发展性质的重要信息,使我对塘约有了新的认识,对塘约的发展轮廓逐渐清晰起来:塘约村有今天的成果,是大量输血、精准扶贫的个例,不是自力更生走集体化道路的模板。(《塘约道路》书中第123页周建琨总结道“要扶持农民内在的创造力,使他发挥出来。所以我们认为,推广塘约道路,就是最大的扶贫资源”。)作为扶贫典型应该欢呼、祝贺,作为自力更生走集体化道路典型我有不同认识。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了解到:把承包地确权流转到“村社一体”的合作社确实比包产单干进了一大步,就如同改革初期解散集体所有制而分田到户的私有刺激,短期的效果(物质的、人们的精神方面的)一下显现出来,但不能讲这就叫集体所有制,这种方法更不能“极大的巩固了集体所有制”。土地作为个人资产参与入股的模式,只能算作解放初期初级合作社,是临时抱团发展。与现在全国私有化的分田单干的现状相比是进步了,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系列农业革命——从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相比是一种倒退。
 
这个村庄在2014年的那场大水灾后,有党组织带领群众、艰苦奋斗自救的影子,这是可喜可庆的,但谈到靠自力更生,奇迹般的改变了家乡面貌并作为一种道路进行推广是不可取的,是会误导人的。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一些来自政府扶持的资金数据和人员、技术支持的外因作用。这些来自外部的强大资源不是全国所有村庄能享受到的。下面有一组由塘约村合作社理事长丁振桐给我们提供的数据:
 
1、有政府提供的5400万元用于修建全村房屋和村内道路的资金,即全村所有的房屋和道路修建100%是政府出资的;
 
2、由政府出资101万元购买各种蔬菜种子,扶持塘约的农业生产起步;
 
3、塘约有150亩闲置水塘,政府出资30万元购买莲藕种苗,才发展起水产业。仅以上三项合计,由政府出资扶植资金共5531万元。经核实,丁理事长说,这些款项是全部到位的,没有被挪用或贪污的;
 
4、为了尽快改变产业结构,提高塘约村继续发展的后劲,由平坝县和青岛市合作出资5000万元给塘约村建设现代化蔬菜基地10000平方米,这是一个正在建设的未完成的重大项目。
 
此外,塘约村还贷款50万元用于发展生产。贷款属于借钱还钱,这部分贷款应该算是自力更生,也可算作扶持借贷,但在现实社会中好多农村是很难贷上50万元的。
 
以上是当时调查数据,是天津曹子文老先生、山东汤道杰、河南赵意焕和我四人在场采访的。所以从调查情况看,“塘约村”是作为国家和贵州地方政府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并向全国推广的扶贫“示范村”。所以,塘约既然是贵州省扶植起来的一个作为扶贫的示范典型,那么政府会倾心倾力给予更多的营养补给。但全国有70多万个行政村能不能像塘约村那样享受到如此大量资金、人才、技术的扶持?肯定是打岔号的。
 
塘约是个全力扶植的特例,照这样的特例去复制或推广,国家起码需要拿出74万亿来。如果就像撒胡椒粉似的、蜻蜓点水式的政府扶持(就是《塘约道路》第120页说到的“一般认为,使用扶贫资金,不能是像撒胡椒粉似的”),那诸多村庄,即使有一个得力的党支部领导,也是难以在一年半时间里实现这一目标。如果全国农村不能像塘约那样由政府全方位的扶持,那么,走塘约道路也好,还是复制塘约模式也好,要兑现习近平说的,在2020年像塘约水准的如期脱贫,必然是一句空话。
 
现在再回到集体化道路的话题。毛主席早在1955年7月31日《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问题》文章中谈到:许多农民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了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让它发展下去,农村走向两级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得到解决,这就是在逐步对农业实现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合作化,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
 
我认为,毛主席的合作化,不仅意指1953年起步时期的初级合作社,而更是重在之后的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真正意义上的集体化。只有按照这样的道路走下去,农民的土地才不会流转走样。因为土地等生产资料是属于集体所有,不是塘约现在颁发“身份证”确权后的私人归属。按照现行塘约村的做法,那归私人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是自由入社,也可自由退出。那么,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村里的农民是有权利自由出让或流转到比塘约合作社里更优越的他人手里的。
 
所以,塘约的所谓“道路”,不是有利于公有制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不是可靠、可行的范例,远不及最早年代的大寨、周庄和改开中重走公有制集体化的南街村、阳山庄等,这些才是集体所有制的成功典范。所以,塘约村只能作为一种适于当今维持生产资料私有制深化改革之范例去推销而已。
 
我们现在最急迫的,最重要的是遵照毛泽东思想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提倡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来实现农业生产集体化经营。这是经过60多年反复实践,有诸多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的成熟案例所证明的。这近40年来三农改革,正如网络上诸多学者所认定的是复辟小农经济,是倒退。农村分田到户的小农经济拖延了我们农村的健康发展,浪费了我们的资源,理论指导陷入混乱局面。
 
王宏甲在《塘约道路》中也多次提到毛主席的著作或思想,如“为人民服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走集体化道路的思想,宣传毛主席的工作作风——“毛主席没有写作班子,靠脚,靠自己去搞调研,沉下去,把底层的情况搞清楚了,把百姓的愿望搞清楚了,对症下药,才能解决问题”。同时,王宏甲在书中也批判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白猫黑猫”的谬论,那么我们就不要犹抱琵琶半遮面了,应实事求是地、理直气壮地在毛主席思想指导下,用经过长期实践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批判特色理论,公开宣传、教育农民走公有制的集体化道路,而不要把以“身份证”确权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抱团式发展合作社解读为“最理想的道路”。
 
张全景同志在“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反映”一文中提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都是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我们党早在1933年就制定了土改的两个文件。在延安时期,毛主席更加明确指出: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谁能够满足农民对于土地要求,谁就能在中国取得胜利。事实证明毛主席的论断是正确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土改的历史进步性毋庸置疑。土改极大地解放了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力。从初级合作化到高级合作化直至公社化的公有制完善、巩固,使农业的发展又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性的支持。新中国在前30年能够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由于农业公有制集体化的紧密、完善配合”。
 
中国历史是中国农民向往没有剥削、没有压迫、走共同致富的斗争历史,正是毛主席、共产党彻底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在中国大地上,农村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所有,资本和生产方式走合作化管理的道路。建国后近30年的实践,走农村集体化路子,它的实践是成功的,理论是科学的,如大寨、周家庄、南街村等就是佐证。
 
当然以“塘约”来说,走生产资料确权为私有的而经营是合作化的方式,就改开以来的国情,也可以作为一种模式试验的,而且也可能在短暂的时间内实现了利于农民的效应。但“塘约”的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社会主义的道路,所以,我们首先应宣传推广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下的南街村、周家庄等早已成功的农村公有化道路为妥,不必转很大的弯子刻意地去推广什么“塘约道路”。

在《塘约道路》第120页中作者告诉我们说:“在采访中,我已知道,塘约所在的平坝区,2015年年底,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有210个,……2015年平坝区专业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1349万元”。也就是说,全平坝一个县,政府才投入了1349万元,而塘约一个村子就倾注了政府的那么多资金,是平坝全县的四倍多。所以说,塘约村是在政府全方位扶持下,尤其是在巨额资金等外因推动下,加之有一个确实成功的党支部带领的,能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因素,仅一年半获得如此的业绩,确实是精准地落实了扶贫的政策,但它等、靠、要的色彩浓厚,不属于自力更生典范。
 
最后我要说,左翼媒体和学者要首先宣传推广早已成功的、经过历史考验的大寨、周家庄、南街村、阳山庄等真正自力更生的模范,不要一味地去渲染仅一年多就催化起来的“塘约村”,更不要把塘约标榜为全国农村要复制的道路。那个“塘约道路”不是科学社会主义道路,对它不要太过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