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劳革命与共同富裕

来源: 观察者网、新世纪评论     发布时间:2017-08-18     阅读:314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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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短文中,作者简要梳理了沟口雄三、费孝通等中外学者对中国传统和现代革命历史中产生的“平等主义”、“共同富裕”等理念和实践所做的分析,勾勒出了中国在分工合作、生产互助、共同富裕上的历史脉络。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既有历史的延续性也有新的发展,“苏南模式”中的乡镇企业正体现了传统风俗与现代合作之间的结合。

将“共同富裕”的理念和实践在当下中国一以贯之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邓小平、习近平等领导人所强调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指向巴丢所说的“共产主义设想”的具体样貌。


乡镇企业的跨时代的“共同体”特质

沟口雄三先生从农村土地支配关系和在此基础上的国家权力的实质性转换的角度来看中国的“现代”和中国革命,他描绘出一幅从“传统”到“现代”的详尽构图:“基于明末清初时期私有制的‘民土’观的确立→民众自下而上要求土地‘均’等分配的要求→清代普及开来的建立于私有制基础上的宗族制的‘公有’(公有)→太平天国的‘国家’共同体性质的‘公有’主张→孙文等革命派们的土地政策(平均地权、耕者有其地)→毛泽东的国家共同体的土地公有(国有)化政策→改革开放政策引起的以公有制为名义的私有的复活。”(沟口雄三:《中国的冲击》)在他的构图中,中国的“改革开放”处于这一开始于明清之际并由中国革命奠基的历史延长线上。

沟口雄三

这也决定了沟口雄三对中国式“社会主义”的阐释:“一是全体人民皆得丰衣足食,二是‘个人的发财(亦即经济上的富裕)’不应该靠利己主义,而应该通过‘人人发财’即共同的发财得以有机地实现”;与邓小平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解——“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有着某种惊人的相似之处。
 
从历史过程来看,这种“平等主义”的诉求恰恰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具有“混合型经济”特色的“乡镇企业”活力的源泉。就拿1980年代初期风行一时的“苏南模式”来说吧,苏南“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发达,其历史虽然可以追溯到明清之际,该地区农村手工业一直比较发达,有着“工农相辅”维持农民生活的传统,但更重要的是苏南农民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抓住了大中城市工业停顿、大量技工回乡的机遇,在原有“工农相辅”的传统下,由公社和生产队办起了小型工业;再加上苏南农村即使在完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外贸的需要,也依然维持了一定限度的家庭副业。两相结合,社队企业就能够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释放出来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过去,变得异常有活力,带动农村和农民致富。
 
根据费孝通的研究,这种独特的所有制形态深深植根于创造中国“现代”独特性的历史和传统中:“苏南模式中的社区所有制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家庭所有制的发展。公社和生产队一般都认为是社会主义时期的新事物。在历史过程中确是应当这样认定的。但是如果再一想,为什么公社这个制度能这样容易为中国农民所接受,而且运行了二十多年?过去很少人敢于提出这样的这个问题,但是我想是值得加以思索的。在生产队的具体运作中,我看到了传统大家庭的影子。家长作主,统一指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岂不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根本组织原则么?从这个角度看去,社队企业的发生,它的经营方式,招工和分配原则,无处不能从传统的大家庭模式里找到对应。社队企业是社队的副业。我并不想贬低新生事物的新的一面,只是想指出新生事物似乎都不能和传统模式相脱节,而且常常是脱胎于传统模式的。我指出这一点体会,很可能和鹤见和子教授的‘内发型的发展论’有相同之处”。(费孝通:《四年思路回顾》)。

费孝通

与费孝通把“乡镇企业”与中国传统联系起来的思路相类似的,是滨下武志对中国乡镇企业“合股”方式的观察,他发现中国改革开放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往往是以“合股”也即“共同出资”的方式经营的,但“共同出资”并不仅仅限于“货币资金”,而是一种“资金之外的财力和劳动力的提供方式,也叫做‘身股、力股、人股’,在民间小规模的合作经营中,是一种传统的出资和利益分配形式”。滨下武志认为,这种来自民间的社会经济因素“超越了1949年政治上划时代的革命延续至今,我们应该通过这些要素看到中国社会跨时代的特质”。
 
沟口雄三则进一步指出,这里的“股”与其说是现代语中的“股份”,不如说类似于江户时代“株仲间”的“株”。在合股当中,通过出资——既包含资金出资,也涵盖实物出资——成为股东留在企业中工作的方式,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合作方式原理上是相同的。合作社的出资社员可以获得按出资土地计算的土地报酬和按年度劳动工分数计算的劳动报酬,作为年度农业利益的分配。这样一来,出资土地就属于包含了“个人私有权”在内的“共同资产”这样一种极其特殊的所有关系,或者说是一种不允许买卖的“株”,从这一点上说,合作社原理也就是一种“合股”。
 
而且将“合作社”和“合股企业”结合起来看,这样一种既包含“私有权”又具备“共同性”的所有关系,可以追溯到前近代以来的宗族族田的管理方式。所谓“族田”在宋代就开始出现,也被称作“族产”或“祀产”,或根据用途不同叫“祭田”、“义田”或“学田”等等。“族田”的设立方式一种是在分配继承的财产时留下一部分作为共同财产,一种则是由宗族成员重新出资构成;分配利益时,前者按照财产的继承比率划分,后者按照出资的股份计算。但“分红”不是根本目的,因为“族田”的收入有相当一部分是归入“公用”,如祭祀祖先、资助上学、赡养孤寡等等,但就以分红为目的部分来看,这种共同方式也是一种既包含“私有权”又具备“共同性”的所有关系,在这一点上,“合作社”原理和“合股”原理都与这种古老的“共有方式”一脉相承。(沟口雄三:《作为方法的中国》)由此可见,乡镇企业的繁荣不仅是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且连带出更为广阔的历史背景:既和传统风俗习俗相关联,也与现代合作原理有互动,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传统有机转化为现代的典范。

乡镇企业

当然,“苏南模式”只是“真正创造中国奇迹”的“模式”之一,费孝通自己在研究“苏南模式”的同时,还高度关注“温州模式”、“珠江模式”等等不同的发展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创造同时又是深深扎根于历史和传统之中,既包括中国传统历史,也蕴含中国革命传统,生动地诠释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主人”,深刻地表明了中国改革对于中国革命遗产的继承。中国革命特别重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特别强调小人物发挥的作用,在农村改革和乡镇企业的创办上,我们看到的是中国改革事业的主体正如中国革命事业的主体,仍然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1992年7月24日,在看了为即将召开的十四大准备的文件草稿后,邓小平特别提到,推动改革开放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过程,没有哪一个或几个领导人能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到。例如,谁也没有事先深入思考过依靠乡镇企业,它们却成了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

两个分配奇迹

“乡镇企业成了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邓小平晚年的总结非常重要。费孝通从1930年代开始就关注“农村工业化”的问题,他之所以在1980年代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就是因为小城镇经济发展为农村工业化提供了一条新路:大多数的人口居住在农村是附近地方工业化最好的劳动力供应,而不像世界其它快速城市化的都市那样,让劳动者直接进入城市,又由于城市无法完全吸纳来自农村的劳动力人口,导致大量贫民窟的出现。通过在农村和小城镇的地方工业,农民家庭可以将在工业化就业和家庭农业耕作结合起来,从而提供了农村稳定的社会基础。
 
费孝通的思路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日本学者杉原熏(Kaoru Sugihara)的呼应,他认为有一条独特的劳动密集型的东亚发展道路,这条被称为“勤劳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化道路,利用相对廉价但熟练的劳动力在相对小规模的单位工作,与西方资本和能源密集型的大工业发展模式相比,这是一条方向迥异的发展之路。从16世纪一直到18世纪,为适应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稀缺)的限制,劳动力吸纳体制和劳动密集技术的发展使东亚国家的人口激增,然而,随之而来的不是生活水平的恶化,而是其逐步的改善。尽管农民不得不劳作得更长更辛苦,但他们的收入也增加了,且学会珍惜劳动并发展出一种推崇勤劳致富的工作伦理。
 
杉原熏强调东亚经济复兴并不是由于向资本密集、能源消耗型的西方道路趋同,而是由于这条道路与东亚劳动密集、能源节约型道路融合了。这种融合对于世界经济和社会的未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他看来,开辟了西方道路的工业革命是一个“生产奇迹”,它大大提高了世界一小部分人口的生产能力,相比之下,开辟了东亚道路的“勤劳革命”是一个“分配奇迹”,它通过劳动密集、资源节约型工业化,使“生产奇迹”带来的好处有可能扩散到世界绝大多数人口中去。(杉原熏:《东亚经济发展之路——一个长期的视角》)。
 
在这个意义上,挪用“勤劳革命”来解释“中国改革”就具有了双重作用:首先,把“勤劳革命”作为一个“理想范型”,这意味着中国的改革扎根于东亚共同体的相互扶持、互帮互助的传统以及经过中国革命转化的集体主义,即使在高度市场化的环境下,它的未来指向也是关涉绝大多数人的福祉,朝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其次,“勤劳革命”也是一种“现实描述”,由它所引导的现代化导致的“混合型经济”不仅在时间上把农村的劳动密集技术、传统工业化和后现代高科技并列在一起,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进而创造出“多种经济成分”相互支持、相互依赖而非相互冲突的可能;而且在空间上也将“多种经济成分”投射到广阔的国土上,形成了从东南沿海、到中部腹地、再到西部边陲的“不平衡发展”格局,同时也创造了产业转移、相互转化、彼此支撑的回旋空间。
 
在一般经济学家看来,和“勤劳革命”联系在一起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化”或许是一种权宜之计,譬如可以缓解当前中国的“三农问题”,即如何提高农村的收入水平、解决教育和卫生问题的压力;或者伴随着2008年开始全球金融危机,为了应对中国出口导向型工业的就业率下降,需要农村和小城镇地区工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如果将“勤劳革命”的“理想”与“现实”两个层面结合起来,这条发展道路的意义就不止于应付目前的危机,而是指向“共同富裕”这一高度战略性的目标:“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总之,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
 
邓小平在他的晚年同样频频提醒他的继任者,假如不坚持“共同富裕”的构想,贫富分化就会扩大,社会矛盾必然加剧;倘若不强化“共同富裕”的构想,地区差距将会拉大,区域矛盾、民族矛盾一定激化;如果不贯彻“共同富裕”的构想,人民势必离心。
 
离德,阶级矛盾、阶级冲突不可避免……作为贯穿“社会”、“国家”和“人民”的整体性政治方案,“共同富裕”的主体是全体中国人民,用邓小平的话来说,“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社会主义财富属于全体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的共同致富。在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认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将是继“勤劳革命”之后所创造的一个更伟大的“分配奇迹”。这也就是为什么习近平特别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求“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巴丢的共产主义设想与“共同富裕”

2009年3月,伦敦大学伯克贝克学院召开了一次主题为“共产主义理念”的会议,会议主题是讨论法国哲学家阿兰•巴丢(Alain Badiou)提出的“共产主义设想”。所谓“共产主义设想”,按照巴丢的解释,指的是一种不同于资本主义的集体生活形式是可行的,这一形式将消灭财富的不平等,消灭劳动的分工,甚至国家本身。在他看来,共产主义原则是永恒的,它不是乌托邦,而是各种社会反抗形式中体现出来的观念模式。任何集体只要以平等的名义反抗强权政治和不平等,共产主义原则就实际地起着作用。但巴丢认为,不能简单地把“共产主义设想”和实际发生的“共产主义运动”混为一谈,而是要将二者放在一种辩证关系中来看互相运动的过程。
 
他把“共产主义运动”区分为两个序列:从1792年的法国革命到1871年的巴黎公社是第一个序列,从1917的俄国十月革命到1976年的中国“文化大革命”结束为第二个序列。在第一个序列中,“共产主义设想”与推翻现行秩序的群体运动和起义相联系,革命的目的是消灭旧的社会形式,实现平等者的共同体。这一序列在巴黎公社起义中达到顶峰,巴黎公社以实际行动确立了共产主义设想,但没有找到实现的途径。
 
第二个序列是从俄国十月革命开始的,这一序列面临的核心任务是如何实现“共产主义设想”并取得胜利,因而组织和斗争策略问题成了“共产主义设想”的核心问题,列宁主义政党成了共产主义设想的物质载体。第二个序列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俄国、中国、捷克斯洛伐克、朝鲜、越南和古巴都相继以这种形式取得了政权。
 
如果把“共产主义”视为一个连续的历史过程,我们不难发现在两次“共产主义运动”之间存在着“间歇期”,巴丢认为,从1871年到1914年是一个历史的间歇期,今天正处在第二个间歇期。间歇期的特征是,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阶级敌人处在绝对的优势地位,一切新的实践共产主义的尝试都受到禁锢,虽然历史的一般方向是明晰可见的,但共产主义实现的条件和方式并不清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所事事,消极等待。在历史的间歇期中,我们需要的不是直接的行动,而是重新思考“共产主义设想”的意义。

这也是今天讨论“共产主义理念”的意义所在:“从许多方面看,我们今天更贴近于19世纪的问题而不是20世纪的革命历史。众多而丰富的19世纪现象正在重新搬演:大范围贫困,不平等加剧,政治蜕变为‘财富仪式’,青年人群中大部分所秉持的虚无主义,众多知识分子的奴性屈从,探索表达共产主义设想的众多小团体的实验精神,也是受群起之功、被围追堵截的实验精神……无疑就是因为这种情况,和19世纪一样,今天最关键的不是共产主义假设的胜利,而是它的存在条件。处在目前压倒性的反动间隔期之中,我们的任务如下:将思想进程——就其特质而言总是全球化的,或普遍的——和政治经验——总是地方性的和独一无二的,但毕竟是可传播的——结合起来,从而使共产主义设想得以复生,既在我们的意识之中,也在这片大地之上”。(阿兰•巴丢:《共产主义设想》)
 
如果我们同意巴丢的说法,“共产主义是正当的假设,所有那些抛弃这个假设的人,也就立刻把他们自己交给了市场经济,议会民主——适合资本主义的国家形式——及其那不可避免的"自然"特征:巨大的不平等”,那么为什么中国旨在克服“巨大的不平等”的“共同富裕”构想,却没能进入西方激进左翼的视野呢?
 
当然是因为在绝大多数西方激进左翼的眼中,“中国”不仅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甚至成为了“典型资本主义”的“绝佳代言人”:“现代中国并不是一个资本主义的东方专制的扭曲版本,而是一个欧洲资本主义自身发展的翻版”,甚至刻毒地描绘为“亚洲皮鞭与欧洲股票市场的残暴混合”。(齐泽克:《中国的泪之谷》)却全然不顾在中国改革的过程中,总有一种声音不断地警示:“如果你在中国那样法制还不完善的地方建立市场经济,如果你不强调公平和社会责任的社会主义精神,那么,你建立的市场经济就会是精英市场经济”。更何况这不只是抽象的提议,还拥有现实的基础,就像萨米尔•阿明(Samir Amin)指出的,“只要仍然承认平等拥有土地的原则并切实加以贯彻,通过社会行动成功地影响一个尚不确定的演变过程为时未晚……革命和投身于现代化对中国人的影响超过今天第三世界任何其他国家。中国的大众阶级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们基本上摆脱了逆来顺受的态度……社会斗争是日常现象,而且并不总是以失败告终”。
 
由此看来,在讨论“共产主义设想”时,从正反两面都很有必要增加中国视野。尤其是在2010年之后,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根据世界银行标准,已经成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而按照邓小平的构想,达到“小康水平”,正是“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共同富裕”问题的最佳时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写进了文件,2011年启动的“十二五”规划则面临着“保增长”、“调结构”和“转方式”的多重难题,如何在遵循发展方式”内在逻辑的同时完成“共同富裕”的长远构想,这场正在进行着的伟大实践——不妨还是借用阿兰• 巴丢的说法——“总是地方性的和独一无二的,但毕竟是可传播的”,怎样才能具有“全球性”和“普遍化”的意义,不仅时刻决定着中国的未来,而且还深刻影响了“共产主义”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