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将要失去其种子的权利了么?

来源: 人民食物主权     发布时间:2010-04-07     阅读:2411 次
Glenn Ashton是一位服务于民间社团的作家和研究者,这篇文章来自:South African Civil Society Information Service, SACSIS, 25 April 2013.本文由陈薇翻译。

  种子及其控制权是农业的核心。在非洲,大约80%的种子来自于当地与共同体的保存种子资源。种子与当地的环境相适应。它构成了功能共同体粮食安全和农业完整性中一个完整的部分。目前整个传统体系正面临威胁。
       
       受到世界银行、美国种子协会和政府机构援助和支持的宽泛的商业利益,连同(掩饰非法活动的)合法组织(front groups)、学者和所谓的慈善家,都在竭力疏远这个至关重要的资源。卷入杂交和转基因种子促销的大型跨国农药公司占有的国际种子行业,既是这一推力的首要受益人,也是推力的领导者。尽管这个动机表面上是帮助非洲农业的发展,但其负面影响将是普遍而可怕的。
         
       简单地说,(他们的)提案是建立一个协调的系统来管理目前零散的非洲种子贸易体制和创立一个基于被设计为现代最佳实施机制的体系。这包括为了非洲而全面且统一地坚持严格的《国际植物品种保护联盟(UPOV)法案(1991)》。由于《保护植物品种国际联盟法案》的严厉,其真正的负面影响将在于本地小农户会丧失种子供应的控制权。这个后果对整个非洲大陆的粮食生产和社会凝聚力来说将是骇人听闻的。
       
       一旦本地适用的种子品种丧失,转而依赖外来的种子供应商将会迅速发展到不可承受的地步,其影响也将远远超出粮食生产。负债的农民将直接面临着土地所有权丧失的风险。一方面,这会导致城市化的加速以及社会的混乱。另一方面,肥沃的农用地会被大企业挪作他用。目前,由国家和企业施加的巨大推力(使非农个体)获得了肥沃的热带非洲农业地带的土地所有权。
       
       导致种子管理体制变化的背后推动力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了。强大而稳固的南非种子产业——非洲最大的种子产业——最近瓦解了。南非的竞争呼吁法庭允许出售最后仅剩的南非种子公司Pannar给美国跨国公司的先锋者——杜邦公司的子公司。Pannar公司在非洲已建立了良好的业务网络。
       
       这次收购使得南非的极度宝贵的种子行业的控制权,稳固地转移到了世界上两家最大的美国种子公司手中。现在(这两家公司)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南非作为进入非洲的桥头堡。更不妙的是,它有效地减弱了已有的进一步促进该行业竞争的可能性。这严重影响了对本地种子的交易和种子保存网络。
       
       种子行业的基本原则简单得显而易见:如果没有一个足够稳健的机制来保护他们知识产权,他们主要的收入流将存在风险。另一方面像非洲绿色革命联盟(AGRA)这样的发展组织宣称:正在为非洲开发的新种子将会免费地与小农户共享利益。(而他们)之前发表的言论与现在正在发生的情况显然存在严重的脱节。
       
       这些大规模的种子公司把从南美洲得到的教训带到了非洲。在那里,因为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没有试图去控制转基因种子的传播,大豆产业得到了增长。这种情况最初在阿根廷出现,最近在则在巴西出现了。
       
       在南美洲, 这种抗除草剂的转基因大豆由孟山都公司申请了专利。实际上,它的传播曾被秘密地鼓励。这种非杂交的种子也因此得以保存,重新使用并且在这片区域的种植者当中进行交易,刚开始时在阿根廷,后来传入了巴西和巴拉圭(在那里被称为所谓的马拉多纳种子)。
      
       然而一旦大豆产业建立起来,孟山都公司就强烈地反应,并声称收取整片区域种植大豆的专利费,声称(它拥有)已经申请专利的知识产权。它用了各种手段,比如按比例占用销售付款或者要求海外购买者支付一项直接的专利费,尽管它的专利在阿根廷并不受认可。
        
       在巴西类似的尝试在法庭上被推翻了,孟山都公司被要求返还数十亿美元给农民。它目前正试图通过与农民签订个体协议来绕开这个裁定。然而,强大的农民联盟和种子巨头之间在南美洲的僵局仍在持续。
       
       种子行业并不希望类似的情况在非洲出现。因此,非洲种子的法律要升级至最具有约束力的、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法律的主张得到了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知识产权办公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支持。事实上,现在正在发生的情况是新自由主义正在对非洲农业生产力的基础进行包围。
 
       非洲农民早已认识到这一威胁。早在1997年,非洲统一组织发起一项提案,要形成一个“保护当地共同体、农民和育种者权利,并监管生物资源使用权的示范法规“。这个法案就是耳熟能详的非洲示范法。2000年非洲联盟公开支持这个法案。
      
       尽管非洲示范法承认植物育种者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还是受到了限制;并且种子专利权也被排除在外,而种子专利权在保护植物品种国际联盟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管理体制下,是允许申请专利。世界贸易组织在其自成一体的规则中,其免责条款和特殊的规则认可并且准许这种方法。印度的种子法律也采用了这个原则,同时也存在着类似的担忧。
      
       非洲大陆上大量的广泛的当地农民网络谴责草案认可了保护植物品种国际联盟。大多数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国家原则上已经接受了粮食和农业植物基因资源国际条约(ITPGRFA)的条款。与保护植物品种国际联盟法案的限制性条款相比,尽管这些条款赋予人们在种子交易方面更多的灵活性和更高的参与度,但这一协议也同样存在威胁。
      
       这件事似乎已经濒临紧急关头。几个类似本土种子组织,比如由美国国际开发署资助的非洲种子贸易协会(AFSTA)和东非和南非商品贸易组织(ACTESA),在没有与在这些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农民群体进行应有的磋商的情况下,就奋力争取1991年保护植物品种国际联盟法案的批准。另一方面,得到适当授权的农民网络要求举行全国性的咨询来讨论和分析这些条款。
      
       这里上演的是农民网络与新殖民通过约束性的、先进的世界法规来颠覆非洲农业的意图之间的直接冲突。南非的模式通过相似的中间人网络正在东非和西非重复上演。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保护植物品种国际联盟法案会被广泛地采纳吗? 当本土种子被转移保护的种子品种“污染”时,分享和交易本土种子的权利将会永远消失。极具讽刺且意义深远的是,作为特有种质,孟山都公司和先锋公司所依赖的是数千年来农民育种的成果。对于这一事实,他们仍坚决不予以承认。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赢家,但这个赢家肯定不会是当地的非洲农民。
      
       如果曾经有一段时间有人出声支持非洲走向统一和共同的价值理念,那就是现在。他们会失败么?(倘若)新殖民主义的下一个阶段(计划)得以不受反对地开展,非洲领导人将因此受到严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