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体系的逻辑倒置及多元化农业的兴起
来源: 《绿叶》2012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10-04-07 阅读:1946 次
【核心提示】农业是唯——个人与自然相交换的行业,农业逻辑应该是市场逻辑服从于社会逻辑,社会逻辑受制于自然逻辑。但在市场化进程中,农业体系的逻辑发生了倒置,市场逻辑脱嵌于社会逻辑,凌驾于社会逻辑和自然逻辑之上。这种倒置诱发了农业多功能性丧失、农产品安全危机等问题,也诱致了“一家两制”等社会自我保护运动,催生了多元化农业的潮流。然而,解决问题的一个根本方式,还是在于如何认识和恢复被倒置的农业逻辑体系。
农业体系的特殊与逻辑倒置问题
问:作为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的专家,您如何看待农业问题?
答:农业是唯一一个人与自然直接相交换的行业,在交换过程中各得其所,人类得到食物,延续生命,产生和巩固各种社会关系,自然的生态功能、物种多样性功能等也得以保持。农业应该遵循的基本逻辑是:市场逻辑服从于社会逻辑,社会逻辑受制于自然逻辑。简单来说,市场逻辑就是价格调节机制,供不应求时价格高企,供大于求时价格下落,通过价格机制调节生产和消费;社会逻辑是指一个行业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农业不仅是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它包含了农民的生活方式、文化传承、种族延续、生命价值,以及各种社会关系。作为一种劳动方式,农业决定了农村文化、村民交往、农民的人生意义和价值等等社会因素;自然逻辑是农作物生长需要遵循基本的自然规律,需要合适的土壤、肥料、耕作方式和生命周期,农作方式的延续,是几千年来人与自然交换过程中遵循自然逻辑的必然结果。
农业首先需要遵守自然逻辑,在播种的季节播种、收获的时节收获。作物生长依赖于土地肥力,耕作过程中就需要考虑土地肥力的可持续利用。这种自然逻辑影响甚至决定了农业的社会逻辑,比如,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农忙时相互帮忙,农闲时共同娱乐等等。最后才是市场逻辑,农户出售农产品,获得生活和生产所需物资。由此,农业社会有一个可持续的循环体系,这得益于市场嵌入社会,社会依从自然的制度安排,在实现农产品供给的同时,兼顾了农业的生态、社会效益,实现了农业的多功能性。
农业具有多功能性且功能不可切割,是农业逻辑的另一个重要特征。除了农产品供给外,农业还具备生态功能,农业用地的主要形式是保持有一定的植被覆盖,所以农田事实上可以代行园林人工绿地的功能。其次,农业承担了国家的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主权三项国家安全功能。再者,农业还具备文化教育功能。中国社会经历了长期的农耕文明,各民族在自己的农耕环境里形成了极具地域特色的民族文化,这种文化的多样性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越是多元越能提供多种选择,多种选择意味着自由权的扩大,也越具备发展潜力。同时,传统文化主要来自农耕文明,没有农业的传承与教育,我们的后代将无法体味历史是怎么演进的,无法体味和理解中华文化特有的人文情怀。而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非常关键的,它决定了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是一个民族繁荣发展的源泉。
除了生态、国家安全和文化教育功能外,我国的农业还具备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我国的人口压力一直比较大,虽然农业人口向城镇迁移似乎是一个必然规律,以至于归纳出配第·克拉克定律。但吸纳劳动就业仍然是农业最强大的之一,未来半个世纪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仍然需要农业来减少社会就业压力。举个例子,农业容纳隐性失业的能力很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中国外需不振,外向型企业中的工人大面积失业,如果是城市工就很麻烦,农民工失业后可以在家待几个月,有饭吃也有活干,等到危机浪潮过了再重新回到城市。当然,农业的社会功能并不仅限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它还可以治愈很多城市现代病。在意大利,有一类农场叫 “社会农场”,政府为这类农场提供免税、相应的技术或者市场支持,因为这些农场发挥了社会功能,比如不少雇佣一些身体有残疾、精神有一定障碍、网络成瘾、抑郁症或者轻微犯罪的人员在农场工作。农活较为简单,这些人都可以胜任,与自然靠近,可以舒缓一些精神病患的病症,在城市里被视为残疾人的劳动者,在这些农场也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总体而言,农业是一个与工业完全不同的体系,它具备丰富的生态、社会和文化功能,发挥了正外部性。但这一点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等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中被严重忽视了。未来的农业需要朝着多功能的方向去发展,这不仅有利于农业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整体发展,更加能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重要部分。
问:在您看来,当前的农业是一种什么状况?
答:农业的现实是,市场逻辑优于社会逻辑,社会逻辑优于自然逻辑,这是很危险的。事实上,食品安全危机的就是农业体系逻辑倒置之后的产物。农业生产被当做了一种纯市场行为,被单纯化为农民的谋生手段,不再是农民生活方式和社会价值体现形式,农业功能被单一化为经济功能,这使得社会逻辑屈从市场逻辑。市场逻辑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生产行为的唯一目标,为了高产量就使用化肥,为了早上市就使用催熟剂,为了卖相好没虫眼就使用农药和各种生物制剂,完全不再考虑自然逻辑,结果就导致了目前越来越严重的食品危机。
当然,如果说现代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农业体系的逻辑倒置就如同宿命一半,可以被理解为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不过,饶是如此,我们还是应该考虑到农业的特殊性。因为,社会并不是只会被动接受现状,当问题发生时,社会自然会产生自我保护行为,这些反应对社会可能产生良性推动,也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唯有采取一些措施来控制和解决问题才可能削弱或避免负面反应。例如,食品安全发生危机时,社会自我保护运动会产生,以规避食品危机带给自己的危害。对此,清华大学博士后石嫣曾提到过市民的四类自我保护行动,一是公开利益诉求,直接要求食物的安全;二是居民直接与农民打交道,购买农产品,或者在自家阳台或院子里种菜;三是单位采取的团体保护,由单位进行集体购买安全农产品;四是特供体系。这些社会自我保护行动,有些会给社会带来正效益,产生一些多元化的农业生产模式,类似于CSA、都市农业、农夫市集、巢状市场等等。但是,有些自我保护行动却可能增加社会成本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比如公开利益诉求和特供体系。所以,针对当前农业体系的逻辑倒置,我们必须予以认真考虑。
问:农业为什么会发生这种逻辑倒置的问题?
答:这有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将其分别称为背景性因素和过程性因素。
所谓背景性因素就是指商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业天然不亲资本,资本的天性是逐利,农业利润无法实现爆炸性增长,是最不容易扩张的一个部门,资本也就最容易抛弃农业。缺乏资本注入的情况下,农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要素——土地、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都会离开农村。我在江西农村做调查时,有一个 20岁左右的姑娘说,方圆5公里范围内找不到5个与她同龄的人。在缺乏同龄人生活的环境里,她不可能在农村待下去。结果,在商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里,农业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因为农业弱势,各种元素抽离农业,农业就更为弱势;越是弱势,商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对于农业的挤压就越是显著,农业利润越低,农民越希望降低低成本,以提高利润和收益,自然也就越看重市场逻辑。这是一个农业内卷化过程,慢慢地农业体系就开始发生逻辑倒置。事实上,这并不单纯是农民的选择,而是整个社会和国家政策的选择。我们可以看到,在商业化、城市化推进之中,农业越弱,人们越强调农民要强化市场理念,要关注市场机制等等,都是在将社会逻辑和自然逻辑滞后。
所谓过程性因素就是之前说的,当现代化成为一个不可避免趋势的时候,农业的各种生产要素集体“用脚投票”,离开农村。上世纪80年代我们传唱一首歌曲“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但90年代以来,农民们纷纷用脚唱出了“我们的家乡,在失望的田野上”,甚至在“绝望的田野上”,农村不再是农民价值观的归宿,农业不再是能够安身立命的职业。在这个演变过程中,农业体系的逻辑倒置变成了一个无法避免的宿命。
农业发展的A、B模式
问:农业逻辑体系倒置对于农业生产的影响是什么?
答: 最显著的影响是农产品供给出现了“一家两制”。所谓“一家两制”是指,对自家吃的农产品和供给市场的农产品,农户会采取不同的耕种方式。对于前者,农户会采取有机耕作,少用或者不用农药、化肥的方式(B模式);对于后者,农户则会采用“化学农业”的耕种方式,大量的施用化肥、农药、催熟剂等生物和化学制剂(A模式)。并且,这种差异化生产的状况正呈现扩大化的趋势。不过,追溯它的形成,则是一个慢慢演化的过程。
中国的传统农业一直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主流观念认为,这种小农经济在生产力上是落后的。但是,小农经济也有其好的,甚至是先进的一面,它形成一整套的农耕技术以及与农耕作业相符合的强调诚实守信、互帮互助的农耕文化,不仅实现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模式,而且食品的生产方式是无差异生产,城乡居民消费也是无差异的,有食品安全的社会共保机制。但是,当市场逻辑介入并开始主导农业生产之后,农民发现市场逻辑改变了他们的生存模式。
在市场逻辑里,你得按照消费者的需求来进行生产,消费者的需求无外乎“质优价廉”,但这其实是鱼和熊掌的关系,怎么可能质量又优价格又低?如果质量优却不能价格优,农户为什么要积极保证质量优呢?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开始面临两难选择,为了解除这个两难,农民的生产决策就是,把按照传统耕作方式种植的安全食品留给自己,把按照“化学农业”带来的高效率耕作生产出来的食品供给市场。慢慢地,就形成了“一家两制”的农产品供给模式。
最初,“一家两制”是农户解决自己餐桌安全的一种选择。近几年,随着食品安全危机的严重化,很多城市居民开始自己寻找安全食品的渠道,其中一种方式就是找到农户直接向农户提供一个合理价格,来购买安全食品。这对“一家两制”的供给行为形成了巨大支撑,近几年“一家两制”的生产供给结构正呈现扩大化的趋势。
问:在体系逻辑倒置的情况下,农业处在一种怎样的发展趋势里?
答:虽然我们理想中的农业是能够保有多功能性,但现实是不会按照理想来运行的。全球范围内,农业发展呈现的是A、B两种模式,究竟哪一种模式会成为农业发展的趋势很难定论,很可能是两种模式都会有自己的发展空间而逐步成熟。这两种模式里,所谓A模式就是服从市场逻辑,为了利润最大化而经营农业,我称作“为钱而生产”(food for money)。在农业体系里,A模式是目前绝对主流的模式,并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A模式恐怕也不会丧失主流地位。但是,在A模式占据主导的发展势态里,有一套作为替代方案的B模式诞生了。B模式遵循的是生命逻辑,意图找回A模式将农业功能单一化后的多种功能,我将其称作“为生活而生产”(food for life)。CSA、租地农场、都市农业、农夫市集、巢状市场等等这些都属于B模式。B模式当然也得考虑经营利润,但并不将利润追求设定为唯一或者核心目标,或者说对于盈利的效率要求不高,保持财务的可持续即可。较之盈利,B模式更关注农业社会功能的发挥,其组织形式表现为开始兴起的社会企业。
问:B模式的发展会存在什么样的障碍和问题?
答:B模式能否健康成长的关键在于,究竟是想要有机农业还是想要有机农产品。大部分人的理念里,这两者是一回事,但其实是不同的。农产品只是农业生产、销售链条终端的产物,如果只关心结果而不关心结果的由来,可能会在短期内得到有机农产品,也可能得不到,但长期内肯定是得不到。若只关心结果,就无法恢复农业和食品体系的应有功能,也无法保障整个生产、运营的链条都是有机的。在无法保障整个链条都是有机的情况下,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非常困难。比如,美国有一家Whole Foods食品公司,是美国目前最大的有机产品公司,这个公司完全服从于营利目标,用A模式经销B模式的产品,它的方式仍然是往前端挤压生产者,往后端诱导消费者。由于美国的食品监管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社会制度体系比较完善,保障了Whole Foods目前的产品都是有机农产品。但是,就整个生产过程和长时期而言,它剥蚀了有机农业的基本基础,剥离了农业其他方面的功能。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种兼顾了A、B模式部分因素的农业模式,这种双轨运行合乎农业多元化发展的要求。然而长期内不可持续,如果社会监管出现问题,这种模式最终还是走向不安全的食品体系,因为过程本身不安全,理念也不是可持续的。
因此,在B模式的选择和发展中,需要区分究竟要什么。如果从事B模式的人员和消费者只考虑有机农产品,那么,生产过程可以是反季节耕作导致土地肥力消耗,可以进行长途运输耗费更多的能源而没有充分使用本地资源。还可以采用雇工的方式,给农民工资,只要农民生产出符合有机标准的、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就可以。当这种用A模式生产B模式的产品成为主导模式后,农民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乡村社会”也就不复存在了。这样的演化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很难断言。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预言的,这样的生产过程究其实质仍然贯穿着市场逻辑,最终无法实现农业逻辑的复归和农业体系的可持续维系。
消费者的消费责任
问:在B模式的问题里,您提到了消费者的责任,如何理解呢?
答:按照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消费者的选择带来厂商之间的竞争,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但是,这里面的一个前提是,消费者知道什么样的选择才是好的。如果,消费者并不清楚自己的选择究竟会带来什么,市场进行的可能是逆向选择。以前所有的农产品可以说都是有机的,而今天主流市场的农产品都多少含有不安全因素,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即消费者的逆向选择,最终淘选出了自己并不想要的市场结果。换言之,当消费者对自身的消费缺乏社会责任感时,生产者和企业家也不可能充分承担社会责任,自私的消费者最终淘选出来的是缺乏功德心的政府、企业家、农业生产者。由此,除了强调政府、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我们必须还要强调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而不能太迷信市场逻辑,认为只要关心自家餐桌的安全就能激励农户、企业家生产安全食品,现实世界告诉我们,并非如此。
问:如何理解消费者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之间的关系呢?
答:消费者权益是一种个体权益,个体权益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个人主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个人主义思想,它属于“西风东渐”。但是,在 “渐”的过程中,思想发生了缺失。个人主义的内涵是权利与义务对等,个人自由和尊重他人自由对等,即自由、权益、责任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单纯的强调个人自由和权益,会出现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分析的自我主义,进而会出现阎云翔先生上世纪90年代分析的无公德的个人。中国在引入西方个人主义的思潮中,割裂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个人主义基本内涵,自由、权益在民间被过度考量,而个体的责任意识被民间淡化了。这种淡化的结果作用到消费行为中,就是只追求满足个人的消费欲望,不考虑即使是消费自己购买的商品,也要有公平贸易、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所以,中国的消费者在世界各国都很难得到好评。
当然,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西方,个人主义也开始诱变为无公德的个人。比如,欧洲的债务危机,与欧洲民众过分伸张权利、拒绝履行义务有直接关系。普遍自私的社会公众,不会诱导出一个长期共赢的社会政策。习惯了高福利之后,任何消减福利的措施都会引致公众反对。政府为了讨好公众,只好通过债务的累积来换取当前公众的满意,最终引发了债台高筑的财政危机和政治经济危机。美国也开始出现这样一种倾向。但是,个人主义内生于西方文化,西方文化可以追本溯源地去寻求解决之道。然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没有制度环境,却引入了相关概念的后发国家,如同没有天敌的生物入侵一般,想要内生出一套制衡机制,处理外来观念诱发的社会价值观失衡问题,非常困难。
现代农业需考虑宜地性和多样性
问:您能够谈谈对当前中国农业的认识吗?
答:中国农业处在一个发展的岔路口,有好的趋势,也有不好的趋势。不好的趋势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业进一步弱势化。从事农业的人员越来越呈现出老人化和女性化趋势,而老人和中老年女性很难从事重体力劳动,被称为辅助劳动力,甚至可以说是具有劳动力残值的人。他们称为农业劳动主体的一个自然结果就是要么耕地闲置,要么推动机械化耕作,加重对能源、外部环境和外部市场的依赖。因此,在农业进一步弱势化过程中,农业会进一步走向资本农业。资本替代劳动的一个结果,我们农村的劳动力被进一步推向城市,加重中国的结构性矛盾。农业的资本化趋势奉行的是市场逻辑优先,那么,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恐怕是很困难的。通过采取一些措施,部分假冒伪劣、添加剂式的食品安全危机可以被消除,但是因农业体系的逻辑倒置诱发的农业与食品安全危机,很难被消除,这类危机与资本化农业是相伴随的。
当然,在看到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能看到机遇。一个好的趋势就是多元化农业的兴起,以及对农业的多种功能的认知和保护,也就是之前所说的B模式。虽然资本化趋势可能仍会主导农业发展潮流,但B模式也在不断发展,意图让市场重新嵌入社会,市场逻辑重新回到依从社会逻辑和自然逻辑之中,限制市场在农业、在食品领域的负面影响。所以,社区支持农业,有机农夫市集这些替代性市场的努力是非常有价值的。当然,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是需要考虑农业的逻辑倒置和多功能性,正视市场带给农业的一些负面影响,必须意识到无论是对于农业,还是对于社会,单纯迷信市场逻辑是行不通的。
问:对于中国农业的未来,您如何看呢?
答:从我国提倡农业现代化开始,对于现代化农业的认识就锁定在了“产业化、规模化、大农场”的概念中。这是一个认识误区。日本、韩国、台湾始终是小农经济,但它们却是现代农业的非美国式典范。为什么呢?他们的“产业化、规模化”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耕地面积的规模化,完全可以与小农经济的耕作模式相链接,他们的农协体系围绕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种子供应、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治、农产品销售等,形成了纵向一体化的运作体系,在这种体系运作下,日本、韩国的农产品获得了一个高价格的,使得本地农民依靠小块土地就能够得到足够的利润来生活,从而维系了农产品的质量。
根据中国农业的现实情况,东北和西北小部分地区适宜推动大农场,而大部分地区则会长期维系小农经济的基本现实,这需要向日本、韩国学习农产品价格体系和农业价格政策。当然,有些观点认为,我们应该增加农业补贴来解决农民收入。补贴肯定是需要的,但单纯依靠补贴,不仅增加财政负担,而且不能带给农民足够的效益。毕竟我们是拿一半人补另外一半人,而欧美日等农业发达国家是拿大部分国民的收入补贴1%-5%的农民。考虑到整个农产品市场已经贸易开放,已经自由竞争的基本情况,仅仅靠增加补贴作用不大。所以,还是需要考虑农业生产自身的盈利问题,考虑农业模式的宜地性和多样性。
问:小农经济依旧要求农户间的合作,对于农户的合作经济,您是如何看的?
答:农村内部的农民合作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专业化,一是综合化。专业化是现在正在倡导的趋势,比如我们的合作社法就叫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当作专业农民,然后进行同类农产品、同类农业服务之间的合作。简单的理解就是,种苹果的与种苹果的合作,种梨的与种梨的合作。专业合作要求的是规模经济,规模越大合作的利润越大,同类农产品营销、服务等各方面的优势才能发挥出来。这种专业合作属于横向一体化,最明显的体现形式就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合作社。
综合化的合作有纵向和横向两种。纵向综合类合作不仅仅是同类农产品单一领域的合作,而是全产业链条合作,从前端的农用物资购置,到生产、加工、深加工,以及最后的品牌推广与销售,形成纵向一体化的综合合作。横向的综合合作可能以村为单位,在经济上表现为村民生产的所有农产品进行合作。同时还有社会合作,如村民组织秧歌队、歌舞队、棋牌队等娱乐活动。还可以重建农村一些互助体系,甚至纳入比较现代的金融保险、教育、技术推广、农业器械的公共使用和购买等等。
目前,上述三类的合作模式在农村都存在,主流模式还是专业合作。农户走向合作是一个基本趋势,但在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定位偏差。我国绝大部分农户是兼业农户,却将农民定义成专业农民,这不符合基本社会事实。美国的大部分农民是专业农民,他们的农民在几千亩上要么都种小麦,要么都种玉米;养猪的全都养猪,养牛的就全都养牛、对于中国来说这样的专业农民极少。目前将合作社法定位为专业农民的合作,存在定位偏差。这种偏差会导致合作经济的主导方向仍是 “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管理、运营都按专业合作的标准进行,偏离了我们2.4亿农户基本是兼业农户的基本事实。而兼业农户的合作方式主要是综合合作。
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过程中,农村那些能够合作的、有合作观念的精英分子几乎全都离开了农村,在城市里面被肢解为一个又一个的打工者,农村剩下的都是老幼妇孺,这是农村合作经济很难实现的关键原因。
从发达国家都市农业的发展经验看,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会有一些资本和人员会回到农村从事农业。这些人多半不仅具有务农兴趣,并且学识素养较高,一些人熟悉市场营销。这种趋势在中国大城市也开始初现端倪。市民农业的潮流和多元农业的兴起,正在改变农业经营主体和经营结构,我们乐见一个农业多元化时代的到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