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不应鼓励资本下乡

来源: 中国乡村发现     发布时间:2014-05-09     阅读:1665 次
食物主权按:在农村当前的现实下资本下乡恐怕不能解决三农问题,反而带来更多问题。建设美好乡村需要寻找其他道路。

当下,许多地方都在积极鼓励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参与乡村建设,期望通过社会资本下乡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期望依靠鼓励资本在农村兴办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事业,期望鼓励企业以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来实现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但在农村当前的现实下资本下乡恐怕不能解决三农问题,反而带来更多问题。建设美好乡村需要寻找其他道路。
 
一、紧张的人地关系难以支持土地的资本规模经营
 
随着资本下乡租赁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许多地方出现了经营规模达数百亩、数千亩的家庭农场和种田大户。一些地方政府还为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但中国农业资源禀赋无法支持这种发展模式。即便按照十八亿亩耕地计算,现在我国有十三亿人口,人均不到1.5亩,其中九亿人口在农村,户均不过七八亩地。即便城镇化率实现百分之六、七十,到时还要有四五亿人口留在农村,户均耕地也只是十多亩。即便按照百亩规模计算,一个家庭农场的出现也要使好几户农民离开土地。规模经营不仅需要充足的土地资源,还需要经营管理能力和雄厚的资本。绝大多数农民不可能成为种田大户,哪怕是成为经营数百亩家庭农场主也不可能。在没有家庭农场和种田大户出现的情况下,土地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在农民之间自由流转,土地收入能够留给农民,这其实也是农民间相互救助的一种方式,使得没有外出务工机会的留守农民得到靠土地增加收入的机会。另外,土地在农民之间流转,形式比较自由,往往都是村落内熟人之间口头协商,农民外出时,把土地交给亲朋好友耕种,打工不利还可以回到家里要回土地自己耕种。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的出现,阻断了土地向留守农民手里流转的渠道,土地收益流向了少数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留守农民在没有其他外来收入的情况下,又失去了靠多种土地增收的渠道,生活贫苦很难改观。主张资本下乡实现大规模土地经营的人会认为,农民把土地租赁给资本出外打工,除了获得地租收益外,还可以获得打工收益,是两全齐美的好事。但这种想法恐怕忽略了几亿农村留守农民的现实。人多地少和农业收益低下不可能使农民几亿靠土地致富,资本的进入不会给农民带来福音。道理很简单,农民土地全部为农民耕种的情况下,农民不能致富,难道中间横插一个瓜分利润的资本,农民就能致富吗?

资本主导的规模化土地经营本身就是排斥劳动力,它只能使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在没有资本进入的情况下,农村的老弱病残者能够依赖现代农业机械耕种适当规模的土地。土地转入资本手里后,资本能吸收劳动力一般需要较为强壮的劳动力。意味着农村众多的老弱病残者失去生活保障。由于经营土地的资本吸收农村劳动力有限,并且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工资数量少,导致更多有劳动能力的农民离开农村。农村人口更加稀少,使农村的养老、教育等问题更为严峻,就给地方政府搞灭村运动找到了借口。空心村庄整治,搞土地增减挂钩的结果就是农民的房屋毁掉,农民上楼,建所谓的万人社区,等于花巨资重建一个农村。农民几十年来打工种地挣得的收入积累没有用提高生活水平,都被浪费在不停地重建上。消灭村庄,在田地里人为造城,不仅毁掉农村的生态、农村的环境、农村的面貌、农村的文化。而且结果造出来村不村,城不城,它没有农村的特色,也没有城市的服务和功能,建的是非驴非马。这在一些人眼中是新农村、新社区。但这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新,刚建起来还看着新,几十年后就会变成破村、旧村。

即便通过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实现规模形式的现代农业解决农业发展问题。但中国眼下面临的是包括农业、农村、农民在内三农问题,而不是简单的农业一农问题。没有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经济的繁荣,就不可能实现全社会繁荣稳定的发展目标。而且,没有证据证明资本主导下土地规模经营粮食产量高于农户经营下的粮食产量,它甚至还要低于农户经营下的粮食产量。资本规模经营依靠大规模化肥和能源投入和我们所提倡的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背道而驰,也难以支撑起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新增农业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主体倾斜。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依靠农民自发合作很难建立农民合作社,许多农民合作社往往是徒有虚名,有的根本就没有合作实体,有的即便存在也是披着合作社外衣的私人资本。新增农业补贴其实是在向资本倾斜。积极鼓励资本下乡,政策和补贴向资本倾斜,小农在和资本竞争中处于更弱的地位,农民更多地流出土地、流出农村,进一步加剧农村的衰落。而资本下乡全占土地首先是进入经济作物领域攫取最高利润而不是优先发展粮食生产,粮食安全的重担压在了千千万万的农民身上。当前不是各项措施向资本倾斜,而应是大规模地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设施建设,改善整个农业生产条件。在水利严重破坏,农业设施落后以及严峻的气候变迁的条件下,如果几亿小农破产,带来的不仅是粮食安全,更是严峻的社会问题。而且,资本一旦进入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为了追加投入和收回效益,往往需要长期租赁,要求租出土地的农民长期离开土地,并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固定下来。这种经营方式存在一定的社会安全隐患,就是如何解决离开土地的农民的后顾之忧。资本下乡圈占土地,年老体衰多病的农民依靠地租和每个月几十元的养老补贴根本无法维持生活。资本把土地对农民生存保障转变为资本的增值,把农民的生存保障重担甩给了社会和政府。资本占有土地上的成果,而使政府和社会背上了农村养老的沉重负担。虽然一部分农民离开土地,缓和农村紧张的人地关系,但积极鼓励资本下乡圈占土地,使所谓的减少农民、增加留守农民的土地,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一句空话。资本下乡使留在农村没有能力进城打工的只能在家种地的农民的靠多种田地增加收入的希望变成泡影,贫苦农民仍然贫困。另外,积极鼓励资本下乡逼着离开土地的农民进城过低收入高消费的城市生活。当前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农民可以进城获得较高的收入。问题是,一旦出现经济增长减速或长期低迷,外出农民不能留在城里,农村土地被资本常年占据土地,特别是搞土地确权实行土地私有化,一旦发生经济危机,农民回乡没有退路,必然产生更多的社会动乱。

资本进入农村,大规模地经营土地,它们首先考虑的还不是种粮,而是发展经济作物。因为只有经济作物才能获得更大利润。近来对土地规模经营案例的调查发现,种植经营经济作物的大户远远多于种粮大户。资本付给农民的地租是种粮基础上的平均地租,资本可以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它只付给农民低廉的地租,并没有给广大农民带来收益。农业和工业生产的不同之处,就是农业生产满足人们的生理需求,不能无限创造消费需求。资本下乡发展经济作物,把无数留守小农排挤处经济作物领域,堵死了留守农民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增收的门路。少数资本经营不仅排斥了众多的小农,而且还坑害了更多的消费者。在以往众多小农直接种植和销售的情况下,对乡镇居民来说还能购买到廉价的瓜果蔬菜等农产品。少数资本规模种植,便于实现垄断经营。对于资本来说,只要实现区域化的垄断经营,就能够实现价格垄断。意味着不要说城镇居民,即便农村居民也难以购买到廉价的瓜果蔬菜等农产品。由于资本的本性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资本圈占大量土地还要从事粮食生产之外的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农业。资本积极地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必然要危机粮食安全。
 
二、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方式难以带动农民增收
 
即便城市工商资本不直接进入土地,到农村发展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建立龙头企业原料基地的方式也是不可取的。这种所谓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实际上就成了变种的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这种基地加农户经营模式下,农民被分割成生产基地的小农,农民生产是去了独立性。农民不再是独立的小农,不能再根据大市场需要自主地进行生产。农民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么生产就不由自己做主。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完全由资方决定,农民的种子、种禽、种畜、肥料、饲料都要由资本说了算。资方要让农民接受它提供的高价的所谓专用种苗,专用肥料,专用饲料,专用药品,专用器具,专门服务。资本通过控制农业原料进货渠道提高价格损害农民利益。从种植养殖到农产品加工完全是一个完整的生产线,资本下乡后,资方占有了利润最大的产品加工环节,把风险最大,利润最低的种养环节交给了农民,种养环节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责任完全由小农承担。比如,资方为了谋取最大限度的利润,纵容、甚至提供给农民各种含有激素、添加剂的饲料。一旦出现问题,这一切都与资方无关,罪魁祸都是生产链条上的分散小农,被罚款、抓捕、甚至判刑的都是这些小农,资方完全摆脱的清清白白,资本永远是高尚的,永远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所有罪恶都指向可怜的小农。资本下乡不仅帮助不了农民致富,反而使无数农民家庭加工业倒闭。

至于企业如何赢利则与农民无关。销售渠道,产品利润成了资方的商业秘密。城市工商资本可以通过农产品深加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资本通过掌握农产品收购渠道,极力压低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和等级,损害广大农民利益。另一方面,资本垄断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可以极力抬高农产品的批发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农民生产的农产品被资方品牌注册后卖到高价钱,但农民只能接受资方的低价收购。当资方产品顺利销售获得高额利润时,还能如约付给农民,当资方遇到销路不畅或活亏本时,能否如约付给农民,只有天知道。种养农户和销售公司结成公司加农户关系。销售公司从种养农户那里收购农产品贩运到市场上销售。当市场上农产品价格上涨时,销售公司能够给种养农户留下一部分利润空间。当市场上农产品价格下降时,销售公司就尽力压低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以仍然维持最大的利润空间,收购价格一直压低到种养农户的成本以内,种养农户只能接受赔本甚至破产的现实。因为销售公司在没有利润时最多大不了不干,亏损和破产的只有种养农户。销售公司几乎永远赚钱,永远不会赔本。鼓励资本大规模下乡,不久的将来必然导致严重的生产过剩,广大农民将不得不承担资本转嫁来的危机。

资本下乡往往形成相对封闭的生产链条。资本企业加工出的农业商品需要面向市场,具有社会开放性,但农民为企业基地资本生产的农产品具有封闭性和对资本的依赖性。公司就要求农民按照资本的特殊需求进行农业生产,农民对资本产生了依附性。因为工商资本要求基地农民为它生产的农业原料具有特殊性,农业基地内的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与全国农产品大市场相比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资本要求农民进行差异化生产,农民的产品很难在市场上找到销路,农民脱离了公司就无法找到市场。农民被孤立在市场之外,被在公司分割一个个块状生产基地,农民只有老老实实地从事利润低薄的种地、养殖灯中间环节。一旦建立公司基地加农户模式,农民就无法摆脱资本控制。资方处于垄断地位时,必须接受资方的价格。一些人提出所谓的农户加合作社加公司基地模式来提高农民在和资本谈判中的地位。但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双方的地位和话语权是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而不是人数的决定,也不是有没有组织决定的。即便采用农户加合作社加公司基地模式,也没有多少提高农民与资方谈判的余地。
 
三、资本参与社会服务难以给农民带来好处
 
积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为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在农村兴办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项事业,虽然能给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但是资本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必然要使农民付出很高的代价。资本是要攫取利润的,农民得到每一项服务都要付出较高的费用。收入微薄的留守农民迫切需要的不是市场化的服务,而是低成本合作化的服务甚至免费的服务。

农业生产环节的市场化服务,并没有使农民得到什么好处,每增加一个环节,农民就要被剥去一层利润。服务越完善,农民就越被剥夺。集体化解体以后,单个小农无法适应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环节越来越被市场入侵,从育种、到肥料、到耕种、到灌溉、到收割都不得不市场化服务,在市场化条件下,每一项服务都要追求利润最大化,每增加一项服务,农民就要从农业收入中多付出一份资金。而农民的粮食收入却是一直基本稳定在很低的水平上。农业生产的收入有限,而在种子、农业、耕种、服务、销售等环节一双双牟利之手伸向农民。以至于当前生产成本几乎占到了农民种粮收入的一半(有的年份还高出种粮收入的一半)。不鼓励农民走集体化道路降低生产成本,鼓励资本下乡进入农民种养服务环节,就是鼓励资本瓜分有限的农业利润。

资本要在贫困的农村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鼓励资本在农村兴办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事业跟实现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完全是南辕北辙。而且,依靠资本来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事业的目标也根本不可能实现。对资本来说,在人口分散而又贫困的农村投资医疗、教育、社会福利、文化等项目不是最优的选择,因为要实现从贫困的农民身上攫取高昂利润是比较困难的。即便资本下乡兴办这些事业,其带给农村的不是这些事业的繁荣而是萧条。它其实是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等改革的进一步向农村深化,由资本提供的高昂的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对贫困的农村来说不是服务而更是掠夺。

资本到农村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度假以及其他的各种资源开发,赚取大量利润而最多只付给农民和政府比重很小的费用和税收。沟渠池塘维护、道路桥梁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群体文化发展等公共服务难以收回成本甚至根本就无利可图,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决定了它很难进入这些领域,而这些又恰恰是农民最需要的,也是应该为农民免费提供的。资本下乡会拿走乡村最优质的资源而不能承担起乡村建设的责任。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产值在我国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只有百分之十几,如果积极鼓励资本参与瓜这分百分之十几的产值而不是留给几亿留守农民,结果必然导致农民贫困、农村凋敝。
 
四、乡村建设需要集体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繁荣农村社会文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也需要走经营适度规模化和农业产业化的道路。但是建设美好乡村,解决三农问题不能靠资本下乡来实现,而应该通过别的途径来实现。从广义的方面说,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即使从狭义的方面理解农业,农业也是以种植为主,兼顾禽畜养殖、农产品加工为辅的农业。在今天,只有今天,农业被理解为简单的种植业,农民被逼上唯一靠种植为业的农民,农民被理解为单一种粮为业的农民。在今天,农民所从事的种植业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种植业,只是从事种植业中的一个环节。传统农业生产过程包括育种、耕作、施肥、灌溉、管理、收割,禽畜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一体化的农业。农业应该顺应时代需要走集体化发展道路,以展适应形式发展需要。今天的农民遇到了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市场化难题,客观上要求农业生产像工业生产那样向规模化、分工化方向发展,要求农业生产集体化以适应生产升级、社会分工的需要,实现农业生产的产供销一体化,客观上要求农民生产出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增加农业收入,实现农村共同繁荣。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共同富裕,要求生产的分工,要求走农业集体化道路,走南街村、华西村道路,实现农业持续发展,在实现城市工业化的同时,避免农村的社会经济萧条,实现农村社会经济繁荣。现在的农业科技、生产条件和管理技术也为重建集体经济提供了可能。可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经营的升级,使农民逐渐退缩到种植业环节。资本下乡不是让农民成为一个合作的实体,而是让农民成为资本生产体系中的原子,导致农民传统的生产领域不断被资本蚕食、利润不断被资本榨取。

为此,农民需要合作起来。但仅靠无数分散的农民难以自发合作起来。政府要在三农领域放弃新自由主义理念,除要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向农村和农业进行大量财政投入外,还应该积极主导农民合作。要发挥乡村基层政权组织作用,把农村的人力物力紧密组织起来,建立强大的集体经济,创办集体企业,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产业化,才能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在国家财政投入的支持下,依靠集体经济就可以解决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救助等一系列问题。有了集体经济就可以从公共利益出发,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就可以进行农田设施建设,进行乡村公共基本建设,进行乡村环境治理美化,发展和繁荣群众文化,就能够实现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农村社会文化繁荣。
 
作者单位:
杨刻俭  河南息县人民政府
何中昌  河南息县孙庙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