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土地流转调查:资本下乡的信托真相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4-05-09     阅读:935 次
食物主权按:由于流转费用过低,土地流转事实上已令多数农民利益受损,更有甚者,部分参与流转的农民迟迟拿不到土地流转费。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正在制定中,与城镇化浪潮相关的撂荒土地如何合理流转?各地陆续都有不同模式探索。

5月底,本报记者进入开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益阳模式”的沅江市草尾镇。

2008年,益阳市开始在草尾镇首个试行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政府出资在乡镇设立土地信托机构,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政府的土地信托机构,并签订土地信托合同,农业企业或大户再从信托公司手中,连片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活动。

这一模式也被外界作为一项重大突破广为宣传,并引来各方关注,前来参观学习者不断。

不过,记者5月28、29日深入草尾镇调查,了解到资本下乡成片经营农地的“益阳模式”背后,亦存在着不为人知的隐忧:由于流转费用过低,土地流转事实上已令部分农民利益受损,而执行中,,如何使信托工具真正产生造血功能仍有待探索。

“与成都、浙江等地农地流转中农民可以通过入股获取资本收益不同,益阳模式对于如何全面盘活土地的资本价值缺乏前瞻考虑”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陈杰人直言分析,其所谓信托流转,如果执行中融资造血功能缺失,就会成为一种‘伪信托’。
 
政府:主导“信托流转”
 
益阳市位于洞庭湖南侧,是著名的鱼米之乡。不过,本世纪初,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益阳出现了严重的耕地抛荒潮。

“当时的草尾镇,就有近5万亩良田遭弃耕,而全镇的总耕地面积就15万亩,抛荒率高达30%。”草尾镇政府不愿具名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时任益阳市委书记马勇亲自牵头组织调研,从2008年起,益阳开始探索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而草尾镇是当时推行流转最积极的乡镇之一。

到2009年,全市耕地流转面积11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2.1%,但这种模式再也无法突破了,农户+农户,农户+公司二元的流转模式纷争不断。

“2009年益阳政府决定出手,摸索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具体来讲就是由政府作为中介,出资设立土地信托流转公司,政府作为参与者与农民和经营大户打交道,而农民和经营大户则不用直接打交道,避免了纠纷扯皮,经营大户拿地省心、农民流转放心。”前述政府人士称。

据草尾镇办公室余姓副主任透露,当时益阳市以下辖的沅江市草尾镇为试点,成立香园农村土地信托有限公司(下称香园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草尾镇镇长彭治才。

记者从草尾镇获得的资料显示,截至目前,草尾镇通过香园公司,已正式签订信托流转合同37个,实现农村土地信托流转面积3.26万亩,信托储备土地1.25万亩,其中信托流转面积占全镇总耕地的21.73%。

而全镇截至目前已引进山东金丝柳种植有限公司、艾青大蒜、农业专业经营公司等经营大户216户,其中经营500亩以上的大户即达27户。
 
农民:“流转买卖”有赚有亏
 
益阳模式的一个最重要参与方,就是当地的农民。自2012年6月,益阳市委书记马勇亲自给草尾镇农民颁发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内的“四证一图”,农民一直被描述为此次土地信托流转新政的最大受益者。    

但事实果真是这样么?

“要不是家里青壮年劳动力都出去了,我又年纪大了,我是肯定不会把土地租给他们的,太划不来了。”5月29日上午,站在草尾镇乐元村的乡间公路上,不明白何谓“流转”的70多岁农民文添福语出惊人。

他告诉记者,自己家里有7个人,儿女媳妇都在外打工,10多亩地不得不流转给种植水稻的大户冯老板,“价格是660元/亩,10多亩地也就7000来块钱,签了3年合同。”

文添福觉得,这笔买卖对农民来讲不划算。乐元村村民组长李先中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亩地每年种植两季,每季产粮800-1000斤,两季至少有1600斤产量,“按每斤谷子1.3元的国家收购价算,一年最少有2000元收成,除掉成本,也还可以赚1500元。”    

但是流转出去后,文添福们每亩只能得到660元土地流转费,而且还要分两次付。记者遍访多家农户,不少村民们表示流转费用较低,不太值得。

尽管政府没有直接下行政命令,但有些村民们还是会感到了压力。文添福透露,乐元村21个村民组中,已经有16个组将土地全部流转出去,“政府发动村长、会计、妇女主任等人反复上门劝说,这些人在地方有头有脸,很多人拗不过就都流转了。”

部分村民表示,今年3月份签订的流转合同,至今流转费用还没有付给他们,“像我们组130多亩,首期流转费就有4万多元,但现在还没见踪影。”

“给了,不可能没给。”记者随后前往草尾镇政府采访,兼任香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镇镇长彭治才连声否认拖欠村民土地流转费。

他表示,土地流转费是分两次付给农民,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11月各付一半,“有些农民是非常不讲信用的,说不给土地就不给土地了,这样分两次付款可以制约他们。”

多名乐元村村民向记者透露,租赁他们土地的冯老板主要是用来种植一季稻,而一季稻亩产量不过1200斤左右,除去土地流转费等成本后并不赚钱,“他很有可能是想借这个项目去争取国家扶持资金”。

“对相关大户进行适当扶持是有的,但是不可能去套取国家资金,现在连贷款都贷不到,到哪里去套资金?”彭治才如是反驳村民的说法。

而据《半月谈》记者此前调查称,目前湖南绝大部分地区粮食补贴是按照耕地承包面积补贴给本村承包土地的农户。近几年来,返乡要田的农户剧增,但与以前不同的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回田自己耕种,而是瞄上了国家补贴。
 
信托公司:“造血”功能缺失
 
本报采访了解到,加入政府出资的土地信托公司环节,一直被视为益阳模式的最大特色。而实际中,仍停留在交易撮合原始阶段的香园公司,由于缺乏造血功能,而没有真正实现信托的价值。

按照益阳市的设想,成立土地信托公司是想在规范土地流转的同时,通过资本运作获得收益,投向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不过,目前香园公司的运行模式,似乎离这一目标相去甚远。

“理论上讲土地信托公司应该产生收益,但现实不是这么回事。”彭治才向记者透露,土地信托公司向经营大户收取每亩10元的交易费用,作为公司运转费用的补充,“这部分钱很少”。

此外,经营大户成片租赁土地时,还需向土地信托公司缴纳100元/亩的风险保证金,这笔款项数额较大,如以草尾镇已信托流转的3.26万亩土地计算,风险保证金为326万元。

但本报采访了解到,这笔钱说是保证金,最终还是用于扶持经营大户了,并不能发挥造血功能,香园公司短期内根本没有收益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草尾镇在给上级的汇报材料中称,该镇获得的银行信贷量由2009年的740万元增加到2011年上半年的2830万元,2012年土地信托流转带动金融机构投放2000多万元。

但彭治才私下向记者透露,经营大户实际上很难从银行贷款,“他们的大棚建设、农资采购等都不能贷款,为了保证产业发展,我们不得不用保证金向他们放款,虽然也收利息,但数额微乎其微。”

记者了解到,香园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仅200万元,由政府出资。尽管政府设想依托信托平台,通过发行土地债券、信托投资基金等形式到资本市场融资,但一则公司资本金偏小,二则地处不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环境落后,香园公司根本不具备“造血”功能,农民分红无从谈起。

不同的是,在成都、浙江等地,记者了解到,当地农地流转,部分采取土地入股的方式,农民可以获得“股权+红利+工资”三重资本收益。

“参与流转的农民,本应是信托公司大力保障权益的委托人,却只能拿到区区数百元每亩的流转费用,被隔挡在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门之外。”陈杰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