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大求快:土地流转风险凸显
夏粮即将收获时节,记者在湖北粮食主产区一些县市采访发现,各地土地流转在快速开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贪大求快、高价盲目流转的苗头,造成盈利压力倍增、违约违规风险加大。部分地方出现的土地层层转包、农田非粮化和拖欠农民流转费等问题值得警惕。
土地流转加速推进 规模经营风险显现
记者在产粮大县监利、随县、沙洋、京山等地调研发现,土地流转正在各地加速推进。一些种粮大户、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出现贪大求快、急于求成的情况,加上遇到干旱、暴雨等自然灾害,规模经营风险开始显现。
在这些地方,农田流转一两千亩的现象并不鲜见。京山县峥嵘农庄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达到1.9万亩,理事长刘若峥一人就流转土地5300多亩,比2012年翻了两番。随县宝兴家庭农场负责人肖保新流转560户村民土地共计1892亩,仅流转费每年就要120多万元。监利县周老嘴镇火轮村种粮大户孙成山种了2017亩地,今年由于难以承受每亩500元的流转费,打算退掉400多亩。
在工商资本下乡后,一些村庄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整村土地流转。湖北昱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随县玉皇阁村490户农民的3万多亩土地整体流转,建设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园,近两年已投入8000多万元,但目前还没见多少效益。
沙洋县正中现代田园生态农业合作社将官垱镇王坪村308户农民的一万多亩土地集中流转,合作社理事长郑中坦言,流转费太高,种粮效益又不好,本打算进一步扩大规模,发展生态种养业和观光农业,如今计划只能搁置。“当初摊子铺得太大,现在只能从自己设在重庆的公司调集资金来付农民的土地流转费,合作社运营只能勉强维持。”郑中说。
部分农业企业更是跨区域大规模进行整村整镇土地流转。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在京山县石龙镇流转了3万亩土地,计划5年内流转10万亩;湖北春晖集团已在孝感、黄石累计流转土地12.3万亩。
京山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唐以文称,近年来土地流转势头较猛,2013年京山县累计流转耕地达42万亩,比上年增长50%,今年又扩大到50多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四成,其中整体流转的有27个村近6万亩耕地。
记者调研得知,去年湖北大部分地区遭遇大旱,大面积流转的经营主体普遍出现亏损,少则十来万元,多则三四十万元。肖保新去年仅抗旱就花了二三十万元,他向记者大吐苦水:“去年干旱减产近30%,亏了30多万元,再这样下去连流转费都付不起,真不知道如何收场。”
“全国水稻第一县”监利县种粮大户吴刚则因一场不合时宜的暴雨损失惨重。他的合作社去年以每亩750元流转了1500亩土地,由于备耕较晚推迟收割了几天。2013年7月20日一场大雨下来,本准备第二天收割的1500亩稻谷全部倒伏,亏损40多万元。合作社原本有11名合伙人,现已有5人退出。
农田非粮化 流转费兑付成难题
在部分地方贪大求快推进土地流转的背景下,一些新型经营主体因自然灾害等出现亏损,违约违规风险大增,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土地层层转包、农田非粮化、拖欠农民流转费等问题,甚至发生流转方违约、农民堵路讨钱事件。
京山县罗店镇刘港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实勇,去年除了种自己流转的1500亩地,还帮另一位种粮大户种了1000多亩,而这些田,正是国宝桥米公司从农户手中流转后转包给这位种粮大户的。这位大户坦言,他们合作社流转的近1.9万亩田中,也有一部分土地被转包给其他人种。
一些地方出现了农田非粮化现象。记者看到,在随县、京山、沙洋的一些新农村建设点,不少土地都种上了大棚蔬菜、园林花木,有的还办起了养殖场,甚至建起了别墅、亭台楼阁搞乡村旅游。
由于近两年连续亏损,肖保新打算转变种植结构和经营模式。“以后不种普通稻谷了,要种有机稻,今年先试种500亩,这样才能卖出好价钱。”他告诉记者,今年他还打算建几十个大棚,种100亩左右的蔬菜,规避风险。
连年亏损导致一些地方出现无法及时兑付农户流转费的情况。京山县一位农业干部介绍,安徽袁禾实业有限公司在石龙镇流转农田1400亩,约定2013年10月30日前给农民结算流转费,但直到12月底才兑现。据了解,当时农民情绪很激动,把一级公路都堵了,政府出面协调才得以解决。
“现在流转费太高,人工、农资等成本又节节攀升,种粮风险太大。”刘实勇说,万一搞不好,老是这么亏损,没有办法也只能违约了。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中心主任贺雪峰认为,一系列问题是由土地流转贪大求快造成的,一旦流入者出现亏损支撑不下去,就很容易引发合同纠纷,进而引发社会矛盾。
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并重
一些基层干部和种粮大户建议,从健全土地流转制度设计、多渠道提高种粮效益、加强农业风险防控等入手,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要设定土地流转保证金,提高土地经营者门槛。京山县农办副主任魏会军表示,京山县从今年开始要求流转者提前上交一定的保证金,存放到乡镇财管所设立的专门账户,一般是每亩200元左右。此举既能保证农户的权益,又可以防止流转方把矛盾风险全部推到政府身上。
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作用。唐以文建议,由政府牵头,财政部门、保险公司和流入者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农业风险基金,同时解决好农业保险认定难、赔付难、标准低等问题。
三是要稳定市场价格,发挥好托市作用。监利、随县等地多位种粮大户向记者反映,去年托市启动较晚,托市效益多被粮贩子和收储企业赚取,卖“义气粮、关系粮”现象普遍。
监利县周老嘴镇种粮大户周成山说,去年他的100多万公斤中稻大多以1.1元/斤的价格卖掉,“1.35元/斤的托市价是去年7月下旬出台的,但真正实施则拖到10月底,那时候粮食早就卖光了,钱都被有关系的粮贩子赚走了。”周成山相当痛心。
贺雪峰认为,土地流转切莫冒进贪大求快,要以市场调节为主,鼓励农户之间进行中小规模流转,单户流转规模宜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在适度规模;同时政府要加强引导和监管,保证土地流转在取得实效中稳步推进,保障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