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军故地曝出连环腐败案:多名官员落马皆因占用基本农田
来源: 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5-06-11 阅读:1050 次
食物主权按:2012年12月27日,早起下田插秧的琼海市长坡村村民目睹大批警车开至,眼看着自家地里开进了挖掘机,刚插好的秧苗瞬间倾覆于沙土之下,就这样,一块本应属于基本农田的耕地被开发成了房地产。吊诡之处在于,长坡村民小组村民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其农用地等级注明为“基本农田”,如要占用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然而,在琼海市政府关于土地征收等问题上交省政府审批的72号文件中,第三条明列,“该批次用地占用的33.4657公顷耕地属非基本农田”。“安国之道,道任地始”,在确保粮食安全的问题上,一边是国家三令五申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习大大甚至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另一边却是各地官员为谋私利不断占用耕地、强拆强建的丑闻。
正文
5月18日,据海南省纪委网站消息,海南省琼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允彦,琼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大钊,琼海市副市长邢远飞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次日,该网站再次发布消息,琼海市委原副书记陈列雄在担任琼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土地出让变性、征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已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审议,决定给予陈列雄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的3月31日,海南省纪委已通报,陈列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至此,4名琼海市一级官员在短时间内集中落马。
澎湃新闻调查发现,上述4名琼海市一级官员的交集,发端于2003年后,集中于2007至2011年间。
他们之间无法绕开的“共通点”是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变性并涉及耕地保护。
真假“基本农田”
琼海市,嘉积镇。
龙寿洋万亩田野公园以西,跨过兴海南路,一整片低矮田野之中,十几栋高楼拔地而起。
该处楼盘于2013年10月在此开盘,一期占地面积超13公顷。楼盘后的铁路海南东环线3年前已通车,时有从琼海火车站开出的动车,呼啸而过。
该楼盘最深处,几栋尾楼仍在施工中。琼海市嘉积镇桥头村委会长坡村民小组的王会吉在此务工。
本是农民的王会吉,如今已无地可耕,只好出来打工。他身边高楼耸立之地,曾是他和同村人世代耕作的农田。
同村村民陈辉新向澎湃新闻记者回忆,2012年12月27日,早起下田插秧的他目睹大批警车开至,村民被拦到路边禁止下田,眼看着自家地里开进了挖掘机,刚插好的秧苗瞬间倾覆于沙土之下。
土地填埋在当天就完成了大半。
长坡村村民后来才知道,早在2008年9月12日,琼海市政府就已向海南省政府递交了《关于2008年第一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有关问题的请示》(海府[2008]72号,下文简称“72号文件”),申请征收、转用嘉积城区东环铁路沿线规划范围内部分集体土地。这其中,就包括长坡村民小组的农用地。
2008年12月4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印发《关于琼海市2008年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的批复》(琼土环资耕字[2008]91号,下文简称“91号文件”),同意将72号文件中提及的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吊诡之处在于,长坡村民小组村民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其农用地等级注明为“基本农田”。而在72号文件中,第三条明列,“该批次用地占用的33.4657公顷耕地属非基本农田”。
新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
嘉积镇的征地工作顺利推进。
2009年8月17日,中共琼海市委办公室、琼海市人民政府 联合下发《嘉积镇征地工作方案》。其时,陈列雄是琼海市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市长。
嘉积镇的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时任琼海市委常委、嘉积镇党委书记的陈大钊担任,时任琼海市副市长的朱允彦是副组长之一。小组成员中还包括当时的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李远胜和副局长戴国川。
征地项目涉及嘉积镇文坡、勇敢、桥头等12个村委会的62个村(居)民小组,区域覆盖万河泉中路、南路部分地区,金海北路储备地,火车站出口、站址及周边省级储备地、白石岭道路等。
2014年底,桥头村民委员会长坡村民小组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琼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行为违法,结果败诉。
判决书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耕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保护区,应该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而不是由农业部门在上进行标注。”
澎湃新闻查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发现,第十一条中还有后文,即建立档案后,“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
长坡村民小组随后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5月26日下午,原被告进行法院调解。审判员向琼海市政府委托代理人出示了村民杨勇霞于2009年9月所拍摄的一段视频,证明当时在某地块上立有“加积办事处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加积即嘉积,两字在描述此地名时通用)。
当时,琼海市政府委托代理人对此材料表示没有异议。
杨勇霞告诉澎湃新闻,拍摄视频后不久,“加积办事处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就在某个夜里被砸倒。在其原址及附近,至今难觅该标志牌踪迹。
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18亿亩耕地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确保粮食安全,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就在这7年之间,琼海市嘉积镇一块应属基本农田的耕地被开发成为房地产。
与此同时,另一个镇的经济作物种植林、荒地、坡地,却被一块块界桩编号,纳入了琼海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档案之中。
澎湃新闻记者走访琼海市阳江镇时,在红色村支部委员会办公场所旁一片荒草丛生的坡地,见到了编号为QHIJ0179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界桩”,埋设时间为2013年8月。
红色村是“红色娘子军”的故乡,不远处的“红色娘子军操练场”旁,另一个同类界桩埋设在有十几年树龄的槟榔树林边。
邻村长尾村的一名陈姓村民很苦恼,他本来打算建个新房,地基都已打好,却被禁止继续,因为有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界桩埋设在地基后面的坡上。他家地基旁相隔不到十米就是邻居家的房屋,只不过2013年之前就已盖好。
红色村委会主任陈宗斋告诉澎湃新闻,这些界桩是镇政府来的人来埋下的,“具体立了多少块我也不知道,他们自己来立的,也不跟我们说。”
陈宗斋所见过的界桩就有十块左右,分布区域“横着的(方向),从这边到那边大概两公里都有;竖着的要超过两公里”。
阳江镇政府值班人员则表示对此情况不甚清楚。
征地拆迁乱象
征地程序也未尽合规。
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印发91号文件之前,2008年9月2日,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就已向桥头村委会包括长坡在内的五个村民小组下发征地告知书,并注明“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琼海J008011 号地块用地”。
此外,91号文件明文批复:“自本用地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实施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然而,将近3年后,直到2011年8月19日,时任琼海市国土资源环境管理局局长李远胜才与长坡村民小组六名村民签订了《征(收)土地协议书》。
长坡村民小组十几名村民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对这份协议都不知情。“2012年底他们来填土之前,我们才听说政府要征地,每亩地给3.3万元(补偿费)。我们一听都不愿意。”村民陈小姐说。
2011年12月,J008011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琼海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成功,成交价每亩地约80万元人民币。
长坡村民小组诉琼海市人民政府一案的原告代理律师李清理向澎湃新闻出示了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结论显示,《琼海J008011 号地块土地权属、面积确认表》上,长坡村民小组的王姓确认人名下指纹不是本人所留。
李清理表示,他最近还受大礼村民委员会的四个村民小组的委托,准备另案再起诉琼海市人民政府,因为大礼村的“就业留用地”,也在多数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低价卖光。
这片共计45266.2平方米(约68亩)的土地是大礼村在1993年被征收了一千亩土地之后,琼海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发展产业,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的。直到2005年11月24日,大礼村委会的八个村民小组才拿到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从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档案室调出的复印件看,证书包括两份,编号分别为海国用(2005)第1324号(下文简称“1324号”)和海国用(2005)第1325号(下文简称“1325号”)。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两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都没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的公章,也没有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的公章。
不久后的2005年12月22日,大礼村委会与一个名叫王鹏的人签订了一份《土方工程投资施工合同》。1325号土地被分为两部分,其中约三分之一(10148平方米)由王鹏负责填埋,剩余约三分之二则被“划拨”给王鹏以“充抵(填埋)工程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此外,出让地要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则不需要。
又一个月后,另一块土地1324号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鹏,和上述被大礼村委会“划拨”的地一起,变更登记为海国用(2006)第0115号。这份证书上也没有琼海市人民政府和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的公章,同时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由此,王鹏仅通过50万元和对10148平方米土地的施工,就拿到了两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名下共计35114.2平方米的土地。
就这些土地的转让问题,大礼村委会还提交了一份申请报告,尽管抬头为“市政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同意批复及公章却来自于嘉积镇人民政府,批复时间亦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之后。
其时,嘉积镇党委书记即是陈大钊。
2008年8月20日,此前由王鹏施工填埋的10148平方米土地,被大礼村委会出让至海南大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作为城镇住宅用地。
至此,大礼村全部就业留用地均被出让,出让价总计506.66万元,均价每平方米不足人民币112元。
大礼村村民黎传亮自2008年起上访至今。其向澎湃新闻提供了2012年琼海市政府向海南省信访局的复函复印件。
根据该文件,琼海市人民政府回复海南省信访局称,海国用(2005)第1325号土地登记过程合法,海国用(2006)第0115号土地登记手续齐备,程序合法,“不存在所谓的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陈列雄时任琼海市委副书记,朱允彦、陈大钊其时则担任琼海市副市长。
此外,嘉积镇勇敢村委会山塘一村、山塘二村2009年依《嘉积镇征地工作方案》被征土地,每亩获16平方米建设用地(即留用地)补偿。在2014年嘉积镇人民政府《关于勇敢村委会山塘一村、山塘二村反映问题的回复》中,这部分用地“征地补偿协议书约定下一次征收土地补偿时等面积扣除”。
而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有土地性质的留用地应当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确定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等,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利用。”
另据琼海市嘉积镇文坡、勇敢、大礼等村委会多名村民反映,在他们经历的征地和拆迁工作中,《征(收)土地协议书》多为村委会干部代签,亦从未见到过补偿协议文件,通常只有村委会干部通知土地补偿价格,村民的知情权难以保障。
多名琼海沾“土”官员已被查
出事前,陈列雄一直顺风顺水。
据海南史志网记载,1997年10月,陈列雄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为琼海获此殊荣第一人。此外,其还是琼海至今唯一被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个人,时间为1996年。彼时,陈列雄任琼海市温泉镇委书记、镇长。
一名琼海市基层干部称,“陈列雄在温泉的时候还是做了不少好事的”,白石岭旅游区即为其一手开发。
而一名与陈列雄共事多年的退休干部则表示,陈为人热情、大气、肯帮人,做事敢做敢当。“如果有任务,说这个事你来解决,那他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要把这个事解决了。他绝对不会把矛盾上交。”
至于陈列雄被查处一事,该退休干部表示“常在河边走,不可能不湿鞋”。
除陈列雄、邢远飞、朱允彦和陈大钊,琼海市与国土环境资源管理相关的官员,“出事”率极高。
2011年11月,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原局长李远胜因土地征用问题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2013年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
2012年3月,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原副局长杨庆洪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事涉土地变性及促成土地买卖交易等。
2012年4月,琼海市原副市长王晖雅因在征地过程中受贿40万元接受审判。
2012年9月,时任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戴国川跳楼自杀。其生前分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股,并协助分管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戴在遗书中写道:“一直身体不好,工作压力大,不想活了。”
2013年9月,时任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王国升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2015年5月,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陈武涉受贿犯罪被逮捕。
……
2014年,琼海市委书记符宣朝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称,琼海市坚持“不砍树、不占田、不拆房,就地城镇化”的发展理念,着力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
如今,作为琼海市“两路一景”工程成果的景观大道万河泉路,宽阔平坦,林立两旁。而路边林的深处,琼海市红星居委会龙尾居民小组的村民,和他们的狗、鸡、鸭,共同生活在木头、铁板、塑料布搭起的简陋棚屋中。
他们祖祖辈辈安置在万河泉畔的房屋,为了这条路的建设,在2007年被拆迁。
距此不到一公里,“田园城市,幸福琼海”的大型拱形花雕,正竖立在琼海市万河泉音乐喷泉广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