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老田 | 对智广俊的简要回复——说说农民的穷以及经营自主权的关系
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13 阅读:2834 次
食物主权按:近日,自何平老师的文章推出之后,人民食物主权成为集体经济研究者交流和对话的平台。针对昨天智广俊《也与老田谈谈农村的事》一文,老田及时给予了回复。老田认为不容许农民分田到户并不属于经营权问题的讨论范畴,而是“道路”选择问题,是走社会主义公有制道路还是接受私有化的原则问题。当时的中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在全国温饱问题解决之前绝大多数耕地必须优先用于生产粮食。当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多种经营才能获得发展的基础和空间。因此,老田认为,农民人均收入低、口粮不足,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多种经营机会封闭,是在完成历史阶段性任务之前需要经历的过程,并非智广俊先生所说的官营或官办体制问题造成的后果。
智先生举晋商东家与掌柜的例子,其实不算是反驳我的观点,而是应用不同的例子来肯定同一个观察方法,智先生举得例子老田也同意,算是很标准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案例。老田在说这个观察视野的时候,加了一个限定“从学术史的角度”,智先生可能忽略了,老田并没有说只有外国才会这个样子,而是说这个问题得到学术界关注并采用两权分离的方式来观察,是从哪儿开始的。
智先生谈到农民要搞分田到户,当时不容许,这其实已经不是经营权了,而是“道路”选择问题。所以,举这样的例子不足以证实或者证伪官营集体经济命题,智先生可能没有仔细考虑这之间的区别。智先生所举的例子,实际上是说中央会同省地县政府,有能力决定走集体农业道路还是必须分田到户,并在这个过程中间不顾农民的意愿而强行推行下去,这当然是事实,但这依然不是官办或者官营概念的内涵,而是道路选择问题。这个命题的等价命题是:掌柜和伙计合伙是否可以瓜分东家的股权然后变成公有制企业或者合伙企业,这当然也是不容许的,这同样不是经营权概念的内涵。拿华西村做例子,1990年代末期,当时江苏省委常委胡福明亲口对吴仁宝说“压力很大、顶不住了”,要求吴仁宝搞私有化,但吴仁宝没有理睬他,顶住了私有化政策要求,这样,华西村才显得另类起来,虽然顶住了私有化,但是,这同样不是经营权概念的内涵。
说到农民的口粮不足,这个实际上也不是官营或者官办的问题,而是农业尚不能够挣脱历史的阶段性任务——在全国温饱问题解决之前绝大多数耕地必须优先用于生产粮食。这一点智先生可能没有仔细考虑过,老田认真思考过,所以需要多说几句。农民需要供养非农人口,为此需要转移经济剩余出农村,这一点不是公社三级所有体制决定的,而是社会分工和城乡差别带来的,在解放前农民一样要供养城市的非农人口和农村的非劳动阶级。从外观上看,政府的粮食征购是三级政权配合粮站完成的,但不能够以此为依据说这就是官营或者官办带来的。
在分田到户之前,有少数地区农民其实非常富裕,这也不是因为经营权问题。主要是人均资源和副业,而搞不搞副业,副业搞得好或者不好,其实都不是经营灵活与否的问题,而非在于机遇或者机会有无。例如老田的老家蕲春县,副业机会是县城比较多,但习惯性地由周边大队瓜分和垄断(当然也是这些大队距离近,有优势),这近似于欧洲中世纪的行会。
1980年湖北红林村工日值2.5元(该村处于湖区,人均水田三亩多,为节约人力曾经开辟一条村庄到田畈长达15公里的运河),这已经远高于城市的双职工家庭收入水平了。南方大多数地区先进生产队工日值接近1元,这个富裕水准接近于城市的双职工家庭。大寨的工日值是1.4元,这个水平在当时来说已经很可以了。甚至更早在1967年,中央文革记者站的记者,奉命了解宁夏的工农业情况,发现黄灌区的小孩上完初中就回家种地去,根本不愿意进城了,根本原因在于灌溉事业进步快,而且人均耕地面积够多,当地收入水平已经超过城市普通家庭了。(参阅《飞鸣镝——中央文革记者站记者见闻录》一书,中国文化传播出版社2011年)
毛时代的农民口粮问题不在于官营或者官办,而在于“全国农民生产的粮食不够全国人口吃饱”,换言之,不是体制而是生产力水平过低的问题。河北很多地方都有“够不够、三百六”的说法,这是事实,但不是官办体制决定的问题。在南方水稻产区,这个问题解决的进度快一些,到了1970年代末期农村留粮水平已经足够吃饱了,北方旱作农业区慢一些,分地之后才解决。
毛时代农村收入较低,大多数地区农民的口粮水平低于温饱线,这都是不争的事实。老田上述所举的例子,大多数往往是人均耕地面积较多的地区。而大寨的收入较高,乃是因为单产率先突破了温饱线,在对国家交售大量粮食之外,让人能够维持本地农民较高的生活水平,大寨的模范意义也在于此:即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农民,必须把单产提高到一定水准线之后,才能够提高收入水平和留粮水平,同时大大地超额完成了上交粮任务之外,本地的多种经营全面发展这样号召也才能落实。大寨以单产的大幅度提高,自力地挣得了全面发展的机会或者权力,1970年代中晚期,大寨的林果和畜牧业都很可观,反过来也拉升了社员的生活水平。而其他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然处在向温饱线进军的路上。
这就是说,根据历史遗留问题——全国粮食总产量不够所有人吃饱,通过粮食系统分解下达给农村社队的上交粮任务,是最硬的硬任务,这在微观看来是限制了农民寻找可能的多种经营机会。在此之前,所谓“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只有以粮为纲,不可能有全面发展,不知道智广俊先生与何平先生所强调的经营自主权是不是与这一点有关,如果是的话,老田也不认为这是官营或者官办的问题,而是一个标准的“历史遗留问题”——晚明以来中国粮食总产量不够全国人口吃饱,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不解决,对多种经营的硬性限制就无法挣脱,全国性的全面发展就提不上议事日程,有限的耕地必须优先用于种粮食。
就统计数据看,农村获得多种经营权力的临界点是:人口粮食产量超过350公斤。此后大量的农地解放出来用于生产经济作物,同时,国家也发现继续维持统购统销反而是一个负担,必须要毫不留情地抛弃,然后就是卖粮难了。再然后,就是农民发现种什么来钱,就去种了,结果又发现:种什么就亏什么了,这个现象在西方经济学中间称为“蛛网定理”。
换言之,老田认为:农民人均收入低、口粮不足,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多种经营机会封闭,都是阶段性的历史遗留问题,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后,相关障碍会自然地消失。大寨等先进集体,是在超额完成了政府分给他们的任务之后(这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分割下发的任务),自力挣得了先行机会。
到了分田前夕,南方水稻产区的多数县份,已经处于甚至超过这个临界点了。如果不分田的话,要不了十年时间,北方地区也会自力走出“以粮为纲”的限制,当然,如果重新分解上交粮任务的话,例如增加南方地区的任务同时减少北方的(这在南方地区产量突破之后已经不算是负担了,想想分田前后南方广泛出现的卖粮难),可能只需要三五年北方地区就能够提前获得机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