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逢贤: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粮食产量为何低迷五年?
来源: 读者投稿 发布时间:2016-05-19 阅读:2367 次
食物主权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行之后,从1985年起,粮食产量连续5年徘徊不前。当时在社科院工作的作者受到委派,到江苏、浙江、湖北、湖南、贵州、云南、河南、山西等10多个省份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调研。调查发现这些地方都存在减产现象,小岗村也大幅减产,村长和书记都到江苏苏州、无锡、张家港等地打工去了。减产的原因是集体经济解散后,社会化服务跟不上。除此之外集体时期统一的灌溉、施肥、打农药也一下都跟不上。
口述:徐逢贤,1939年出生,江苏无锡人。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长期从事农村经济理论研究、宏观经济及区域经济研究。
采访:艾江涛
时间:2014年7月2日
地点:北京
一、集体经济没有“搞不下去”一说
1958年,大炼钢铁那一年,我在上高中。在农村,大家把生产工具交给集体,一起吃食堂,事实上只有这一年。
1953年,毛主席派农业部有关人员到浙江、河南、山西农村调查合作社经济,调查报告的结果说,浙江农民反对农业合作社经济,而河南、山西的调查报告却反映,农民对农业合作社经济非常欢迎。后来,毛主席亲自到农村调查了六个月,再加上之前河南和山西的报告,得出的结论都和浙江的调查报告不一样。为此,毛主席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指出:“谁说鸡毛不能飞上天”,号召全国人民坚定不移地走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
集体经济没有“搞不下去”一说。你去农村问我这样年龄段的人,没有哪个人是不要集体经济的。我那时还在上学,没到全国各地调查过,但江苏、浙江、河南这三个地方的情况还比较了解:农民都喜欢走合作经济道路,为什么?水利建设统一了,不用自己挑担灌水;施肥也统一了,由集体组织统一施肥;收割也由集体来收割了;还有打农药,也由集体统一安排;粮食收获后,由集体的车运去供销社。一个人一月留32斤口粮。当时农民确实穷,但工人也很穷,我们这些当干部的也很穷。三年困难时期农民吃不饱,发生饿死人的惨剧,主要因为发生自然灾害,旱灾、冻灾和一些地方吹牛所造成的。
三年困难时期,我们都经历过,我们知道的。
59、60、61年上半年这三年里边,全国大部分地区发生旱灾和冻害,历史上都没有的,这个你可以去查各省地方志。第二个原因,大跃进浮夸风,天津、河南两地吹牛,说水稻亩产量可以达到一万二到一万五千斤。河南省信阳市最后报上去的亩产量是一万五千斤,当时按产量的7%征收粮食,一算,光征粮就要一千斤,实际亩产不过六七百斤,老百姓当然没得吃了。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不是人们想象的一般减产
1984年1月,中央发布1号文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行,到了年底,全国90%的农村都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了。
没有想到,从1985年起,粮食产量连续5年徘徊不前,而且还不是我们想象的一般减产。本来我们已经在1982年把粮票取消了,最后没有办法,只好在1986年恢复粮票,直至1992年才正式取消粮票。
我在社科院社会学所的老领导、农村问题专家陆学艺,当年曾跟着万里在安徽推动土地承包制改革。1989年,他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农业形势严峻,进入新的下降徘期》,引起党中央领导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后,他派我去山东陵县调研。我在那儿挂职副县长,中央政策研究室派给我一辆车、一个司机,全国各地想去哪儿都行,同时每年给我八万块钱调研经费。我整整调研了两年时间,跑了江苏、浙江、湖北、湖南、贵州、云南,还有河南、山西等10多个省份。
调查之后,发现都减产,没有哪个地方是增产的,小岗村也大幅减产,村长和书记都到江苏苏州、无锡、张家港等地打工去了。农民不反对分田到户,但反对解散集体经济,粮食大幅减产。
减产的原因也不复杂,集体经济解散后,社会化服务没跟上。举个简单例子:一大片地里,某块地是旱田,其他地是水田。水田要灌溉,北方用井水,南方就是挖渠道,用河里面的水。水渠路过旱地,人家不需要,不让过,你这个水田就浇不上水了。除了这个,原来集体经济时期,统一的灌溉、施肥、打农药一下都跟不上了。这样一来,必然要减产,这是很现实的。
三、调研意见形成十三届八中全会决议,写入宪法
回到山东陵县以后,我在1991年1月16日的《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一篇16000字的整版文章:《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稳定和完善我国农业的双层经营体制》。
在这篇文章中,我提出解散集体经济的做法是错误的。主要主张有五句话:应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集体经济为联产承包家庭提供社会化服务为主体,实现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经过若干年努力,逐步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使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文章发表后,得到了江泽民总书记和宋平同志的高度重视。江泽民看到我这个方案后,说这个非常好,我们可以试验。后来,就把我调到人民日报社,当理论部副主任。
我在人民日报社只工作了3个月,当时人民日报社记者编辑队伍中,只有8%的人可以评上高级职称,而且要在那儿工作5年后才能评。知识分子没有职称是不行的,我就亲自找社长,要求调回社科院经济所。因为是总书记安排的人,当时还找了《求是》杂志理论部的一位副主任,顶替我的位置,才能调回社科院经济所。
早年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徐逢贤始终关注农村与农业研究,这是他将早年的论文油印成集,并手抄目录(艾江涛 摄)
后来,在我这篇文章的基础上,形成了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决议。形成决议后,农业部门有七个人反对,有人曾提出:“分田到户,解散集体,农村党支部靠边。”中央把他们全部免职。免职以后,把我那五句话写入宪法,所以谁都不敢反对了,到现在也不敢反对,只好说我们要搞合作经济。
从九十年代起,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粮食产量逐年上升,1996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12000多亿斤,提前5年完成了邓小平在87年规划的9600亿斤的目标。
那篇文章成为我学术的转折点。因为在此以前,我是一般的研究人员。这篇文章发表以后,江总书记规定,以后你搞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可有三条途径直接报中央。哪三条途径?一条是社会科学院的《要报》;第二条是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的《政研内参》;第三条,通过当时的统战部副部长刘延东,直接报送中央。
1992年4月,我在《社会学研究》杂志上写了一篇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文章:《县级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主张将“财政包干体制”改革成“分税制”,组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并逐渐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
文章发表后,在《农村经济》《经济研究参考》《乡镇企业》《人民日报·海外版》等五六个媒体转载,受到李鹏总理和姚依林副总理的高度重视,按照我的相关建议,在1993年7月1日,其主要精神,成为中央财政体制改革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