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不顾农民权益、不守改革底线的土地金融改革应立即叫停

来源: 读者投稿     发布时间:2016-07-03     阅读:2368 次
食物主权按:农村信用社改为农商行。全国各地在鼓励资本下乡的同时,也在压缩惠顾三农的服务。基层干部何平的这篇文章指出顶层设计的一个可笑的误区,“土地确权颁证—抵押贷款—农地产权实现”,即用土地私有化来解决农民缺现钱的问题。在此,何平呼应了李昌平对农地私有化的批判,强调土地集体所有制对保护农民利益所起的作用。可是,如果我们把金融手段理解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妙方的话,就会出现本末倒置的错误。李昌平的 “内置金融”在某种程度上能解决郝堂村敬老的需要,但是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三农问题?老人农业被生态旅游取代,虽然郝堂成为“河南最美乡村”,可是农业却更加边缘化。如果所有村庄都像郝堂村那样,那即使全世界的粮食都出口到中国,也难以我们的解决温饱问题。再有,土地流转后所成立的经济联社是真还是假?有没有出现大户垄断的现象?“内置金融”是否成为一个更便利大户土地流转的工具?

金融本身是不能“钱生钱”的。金融资本的利润只能从产业资本中瓜分。美国次贷危机的哀声还没有平息,如果生产环节没有利润,貌似浩大的金融资本只会剩下一堆泡沫。三农问题的解决不应该靠金融来解决,还是应该回到生产本身。国家应该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减少粮食进口、扶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把农民组织起来,走生态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本文对“土地金融”的讨论起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读者踊跃来稿,发表意见。


农村信用社改革改成农商行了,这将意味着农民的信用合作社改成了资本家的银行。这样的改革注定让农民更加失望。

农业银行脱离了三农,农民的农信社改成了与农民无关的农商行。为了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改革又在鼓励发展私人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打着扶农支农旗号成立的挂羊头卖狗肉的各类新金融机构。承担政策性服务三农职能的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都不愿意服务三农了,难道私人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就愿意服务三农?

由此看来,李昌平认为政府之所以不给农民村社组织内部的合作互助金融发准生证,就在于主导农村改革的设计者,心中只有资本家的权益,没有农民权益,是不无道理的。

据李昌平讲,山东的某个县,有一个扶贫项目,地方政府出了保证金,上级政府出了贴息,钱都进入了信用社,要求信用社给贫困户贷款,信用社还是坚持要贫困户拿有效抵押物才能贷款,扶贫项目无法进行下去,地方政府和群众怨声载道。另外,西部某贫困县,企业的巨额扶贫贷款保证金存入了信用社,上级政府的扶贫贷款贴息也进入了信用社,要信用社给贫困户贷款,信用社依然要贫困户拿抵押物抵押贷款,扶贫企业和地方政府一点办法都没有。当李昌平问道,现在不是土地确权发证了吗?不是说确权后的土地证可以抵押贷款吗?为何不用土地证抵押贷款?当地官员说,银行、信用社也不认确权后新颁发的土地证。即使土地确权给农民一万年,银行信用社也不会接受农地抵押给农民贷款。

农民没有想到,改革开放几十年,改来改去,就是解决不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对此,有改革者说,是因为土地集体所有制造成的,不废除土地集体所有制,解决不了农民土地抵押贷款难的问题。这分明是胡说八道!

越南土地私有化了30多年,农地能够在银行抵押贷款吗?不能!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的农地是在正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吗?不是。是在农民社区型综合农协的农信部抵押贷款的。综合农协农信部,是农民合作组织的内设部门,是农民的合作互助金融。

在东亚,农民的农地只能在社区型农民综合农协农信部抵押贷款——小规模农地只有在社区型综合农协农信部才是有效抵押物,这是一个常识。这就是说,只要在农民村社组织内部建立起农民的互助合作金融,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土地承包权等就可以在村社内部合作互助金融中抵押贷款了。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家庭承包权和集体成员权,在社区型综合农协农信部更有价值。这样的实践,李昌平等人已经进行了十多年了,在全国创建了百十家这样的内置金融村社,不仅解决了土地抵押贷款问题,运行也非常健康,还极大的提升了村级组织服务农民和治理农村的能力。

主导土地金融改革的官员,难道你们真的不懂得农地只能在村社内部合作互助金融中实现抵押贷款权这个常识吗?不懂不要紧,李昌平等人的实践已经进行了十多年了,而且很有成效,为何一直不闻不问!

显然,顶层设计者一味坐在办公室搞设计是不行的。越来越多的基层干部认识到“土地确权颁证——抵押贷款——农地产权实现”这套所谓的顶层设计,其实就是变相推进土地私有化--玩花招破坏习主席划设的坚守土地集体所有制底线。希望负责顶层设计的改革家们,不要再玩弄9亿农民了,不要蒙骗习主席了。你们一定要奔赴农村第一线,像李昌平一样,帮助农民创建村社内置合作金融,通过村社内置金融,真正把农民组织起来,从而创办名副其实的三位一体合作社,实现农民的财产抵押贷款权。这才是中国农村未来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