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苦果初尝:商都农民聚众请愿
2017年2月7日,商都县农民就土地问题聚众到县政府请愿闹事的视频在微信圈里流传,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上访农民的诉求是什么?他们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极端措施呢?政府有没有可能满足上访农民的诉求呢?要回答上述疑问,先得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图片截自网上流传的现场视频
乌兰察布市是内蒙古的一个贫困地区,商都县是乌兰察布市的一个农业大县,1981年全市农村普遍实现了包产到户责任制。政府与农户签订的包产到户合同书中有一条款:红黑死挨,这是当地的一句土话,意思是无论丰歉,农民必须完成农业税和集体提留(费),丰收了不多收,即使遇上大灾年照交不误。包产到户后农民只好过了几年,以后税费逐年增加,农民日子越来越难过。手头有另一个县的资料,1986年到2001年,农业税增长了2.1倍,费增长了22.4倍,遇上灾害年份,种地倒赔钱,农民种地实在养活不了自己,有的农户就把耕地撂荒跑到城里打工去了。税费定额是以原生产队确定的,总额不变,每年由乡财政所的干部在村干部的配合下,按原生产队重新核定农户的税费,再给农民下达税费清单,那些撂荒走的农户户头上税费就得转移到现有种地农民头上。乡村干部不得不把撂荒地指定其他农户种植,因为要落实谁交税费呀,无人承包的撂荒地的税费要均摊在现有农户的头上。这对留村种地的农民来说是雪上加霜。
1998到1999年,全市实行土地二轮承包。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采取实际措施就是现在的土地谁种,就承包给谁。全市约有三分之一的农民在二轮承包中失去了土地。多数地方的农民领到了二轮土地证书,也有的乡镇没有发二轮土地承包证,这就为日后土地纠纷留下了隐患。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2008年又实行对农民种地进行粮食直补的政策。有些在城里立不住脚的农民返乡要求种地,结果土地没有了。有的农民走时并不欠税费,只是委托其他农户代种地,二轮土地承包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失去了承包地,他们就不服告状,农民聚众上访成了一个社会难题。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法明电(2004)21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该文件规定不允许乡政府和行政村以农民弃耕不交农业税为理由,抽回所承包的土地。土地纠纷可以上法院解决,可是这类官司太多,法院审理不过来,后改由县农业局仲裁。法院不再受理农地纠纷案件。以21号文件为依据,各级政府都以二轮土地承包书为根据,上面写的谁家名字,就把土地判给谁。问题是有的地方二轮承包工作做的草率,有的没有及时下发二轮土地承包证。有的在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种的农民更改了二轮土地承包户主姓名,所以麻烦不断。
以前农民就土地纠纷问题上访,至多是几个村的农民聚众而已,像商都县这样全县规模的聚集,是另有原因。原因是农业部推行土地确权,让农民警觉起来,看来土地要实现私有化了,再不争取,自家将永远失去了土地。这样包括二轮土地承包时有遗留问题的农户,和二轮土地承包后丧失了土地的农户一起集合起来向政府请愿。本来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是宪法所规定的,农民只有承包权,承包是有明确的30年期限,再过11年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农村所有农户,包括二轮土地承包时失去了承包地的农户,理论上还具有再承包集体土地的权益,上访农民中多数人是对11年后再获得土地的诉求表达,抵制土地确权。解决这类矛盾,地方政府实在没有好办法,从根子上讲,期待中央对农村新的顶层设计方案的出台。农业部也是无事生非的出台土地确权工作,现在农村土地流转十分有效正常,再搞土地确权,无形中阻碍了土地的流转,让人想法多多。有的进城农民根本不在乎土地流转带来的那点收入,他们在乎的是我家承包地千万不能在流转过程中失去,因此,拒绝流转,宁愿地里长野草。世界上各国农业,连美国、台湾都搞合作规模经营,而我国农业部却还津津乐道把零碎的承包地固化到农户,真令人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