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没那么简单!
来源: 读者投稿 发布时间:2017-10-22 阅读:8130 次
食物主权按:
“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可以说是十九大给三农领域最核心的土地问题定的最大的调子了,且一定就是三十年。
有的人说,真好,土地还在农民手里,农民在城里打工生存不下去的时候,还能回乡种地,至少还有一口饭吃。尤其是当前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的时候,这个蓄水池功能万万不能丢。
当然有的人却不以为然,说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还有什么意义,眼下的形势是农民大都不愿意种地,承包给农民既产生不了什么经济价值,还阻碍了农民进城、阻碍了土地集中、阻碍了资本投资,那还怎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城镇化进程?
好像都有道理,又好像不全是那么回事。今天,三农学者李昌平告诉你:“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没那么简单:
家庭承包再延长三十年,这前后超过半个世纪的"土地集体所有"还有何实际意义,承包集体土地不给集体“交租”,这不就是事实上的"土地家庭或个人私有"吗?
而小农户私有了就真的吃到定心丸了吗?恐怕连农民自己都不相信,今后三十多年自己的儿孙还辛勤耕耘在自家那时已经细碎成玻璃渣的土地了吧。
可就算是农民还指望着在今后三十多年承包期内把自己子孙不断呼唤回农村种地,可那些虎视眈眈的大资本会让他心想事成吗?
土地,谁来主沉浮?集体土地怎么搞,是农民做主还是谁做主?
党员要对党忠诚,讲真话:我明确反对"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理由如下:
第一,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是均分到户承包经营,还是专业产销班承包经营,还是专业大户承包经营,还是合作社经营⋯⋯,承包期多长为宜,承包是有偿还是无偿⋯⋯是地主(农民集体)的"自主权",不宜由中央统一规定。
第二,二轮承包到期了,再延长30年。这不是给农民吃什么"定心丸",而是吃"动心丸"。试想:一个家庭60年的人口变化和变迁有多大!再延长30年会导致三大问题,一是家庭内部土地均分导致农地更加细碎化;二是集体成员之间对土地的实际无偿占有会更不平衡;三是会造成"土地集体所有"的虚化和"土地家庭或个人私有"的实化。这既不利于农业规模经营,又不利于"农村社会公平",更不利于农村基本组织制度--村社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会从根本上动摇农村"党支部建在村社之上"、党领导村民民主自治的农村基本治理制度。
第三,现实是家庭对具体的"地块"已经占有几十年了,如果再延续30年,并且承包者不给土地所有者(集体)"交租",这就是事实上的"私有化"了。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本组织制度、基本治理制度"的基石,是社会主义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再延长30年,会加剧新时期的"基本矛盾"(与十九大基本精神相左),会搞乱很不容易已经逐渐淸新的正确的"意识形态"。
第四,"再延长30年"是缺乏民意基础和基层意见支持的顶层设计!
第五,四十年农村改革大量的实践证明,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在集体内部实行"专业产销班组"有偿承包、或在集体内部实行"择优有偿承包",再按集体成员权分享土地所有者权益的制度,是比集体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户家庭承包更好的制度。承包制是个好制度,但承包制也在发展中,希望顶层设计者正视我国农村改革实践的正确前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