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际案例分析新乡建面临的两大困境
来源: 中国农村观察 发布时间:2019-07-12 阅读:1543 次
导语:本文对一个乡村旅馆的合作经营进行了案例研究,指出新乡村建设面临两个困境,一个是当新乡村建设的合作经济试图将经济收益与生态理念结合在一起的时候,经济收益的压力容易盖过对生态理念的追求,造成问题。另一个是,合作经营的基础仍是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者会对前者形成掣肘。我们且看作者如何展开分析。
一、引 言
温铁军总结中国的主流发展模式为“四化”: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和全球化[1]。这种契合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扩张趋势的发展模式逐渐成为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逻辑。过度追求地方工业化和资源资本化的“发展主义”话语一方面推动了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给农业和农村带来消极后果,如农业化学化、小农破产化、消费主义侵蚀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等(张和清,2012;何慧丽等,2014)。从2000年左右开始,国家对“三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然而,随着工商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国家支持多为大户或大企业所用,小农实际受惠有限(林春,2015)。城镇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之一,也因资源限制、城市新贫民产生等问题受到学者诸多诟病(贺雪峰,2006)。
与此同时,由知识分子发起、民间推动的“新乡村建设”运动正在寻求中国农村发展的另类路径。同民国时期梁漱溟、晏阳初等人推动的乡村建设运动一脉相承,当代的乡村建设运动旨在复兴城市化、工业化、资本化背景下日益衰败的农村。为了区别于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一些学者将当代乡村建设称作“新乡村建设”(以下简称“新乡建”)。Hale(2013)将中国的新乡建实践概括为“从经济和文化上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复兴和创造可以自给自足并且能够不受全球资本主义经济波动影响的农村社区”。吕新雨(2010)则以“新乡土主义”将至下而上的、小型的、在地化的生产方式理解为新乡建运动的重要内容。潘家恩、杜洁(2013)认为,新乡建运动强调经济与社会的平衡发展,包括了“现代社会对农村的影响、城乡关系、知识分子与民众、农村改革(教育/医疗)”等议题,“并在新时代中增加了生态可持续这样的内容与角度”。温铁军等新乡建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则归纳了三条新乡建原则:以人民生计为本,合作联合为纲,多元文化为根(Wen et al.,2012)。
新乡建运动与国际学界的“另类发展”或“社会经济”话语相呼应。“另类发展”指能够替代资本主义或者国家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Miller,2010),其相关论述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对发展主义的反思,强调发展应当是“适应需求的”“内生的和自力更生的”以及“环境友好的”(转引自 Friedmann,1992)。“社会经济”强调经济的社会性——经济发展必须为增强社会团结服务,为大多数劳动者利益服务,其要旨在于“以人为本、立足社区、互助合作、民主参与”(潘毅等,2014)。结合相关研究,笔者认为,新乡建运动至少有三个特点:首先,至下而上的动力模式——往往由民间组织而不是政府或企业牵头;其次,利用合作性质的经济体来发展,强调经济利益分配向普通劳动者倾斜;第三,除经济发展外,亦强调社会、文化和生态的可持续性。
中国的新乡建实践自2000年左右开始(潘家恩、杜洁,2013),目前其影响力拓展到全国各地。已有文献中,新乡建通常指以温铁军为代表的学者发起的,包括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小毛驴农场和国仁绿色联盟等机构的体系以及接受新乡建意识形态的各地农民合作社。除此之外,类似的农村发展实践至少还有两个源流:一是倡导城乡互助和公平贸易的非政府组织开展的工作,二是伴随着中产阶级兴起而发展的有机消费运动。前者的典型代表是香港理工大学在内地支持或影响的各类农村发展项目,后者则主要表现为城市消费者群体通过联系城乡社群而寻找健康农产品的各种活动[2]。这三个另类农村发展实践的源流通过各种平台进行资源互通和理念共享,因此也可以将这三者的合集看作广义的新乡建运动。根据潘家恩、杜洁(2013)的研究,新乡建运动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吸引了100多所高校的学生参与,影响了10万年轻学生。仅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截止到2007年,已经培训近800位农民带头人,帮助建立了几十个农民合作组织。新乡建的典型案例,诸如开封“教授卖米”、北京“小毛驴农园”等,被媒体广泛报道[3]。
二、问题的提出:经验研究与建设性的批判分析视角
与轰轰烈烈的实践形成对比,学界缺乏对新乡建的经验研究。目前,少量相关研究多以具备影响力的案例来阐述新乡建内含的意识形态。比如,潘家恩、杜洁(2012)通过对北京某市民农园的介绍,突出“社会化农业”的必要性;何慧丽等(2014)通过对开封新乡建10年经验总结,阐述乡土性与综合性对破解“三农”问题的意义;邱建生(2014)以培田社区大学为例解释了新乡建中文化活动对社会资本重构的作用。正如潘家恩、杜洁(2013)所说,这些关于新乡建的“当代研究和历史研究一样,被处理为浪漫化的道德(英雄)主义视角,并以模型化和理想化后的乡村建设实践与论述为讨论对象”。
也有学者对新乡建提出质疑,补充了相关研究的批判性。一些学者指出了新乡建面临的结构性困境。例如,市场经济带来的利己主义价值观弱化了农民组织的传统纽带,给农民合作带来阻碍(贺雪峰,2008;温铁军、董筱丹,2010);乡村建设中的乡土性与推动乡建的知识分子身上的现代性之间存在矛盾(潘家恩,2011)等。相比于这些较为碎片化的批评,严海蓉、陈航英(2014)的工作更为系统。他们在一篇文献综述中指出,新乡建的倡导者虽然一直警惕被大户或企业垄断的“假合作社”的出现,却过于强调农民的同质性而忽略了经济上已经开始分化的农民在合作上的困境。另外两位外国学者对新乡建进行了批判性的经验研究。一是Lammer(2012)通过对河南某合作社的分析,认为新乡建促成的合作社缺乏普通社员的积极参与,为少数人主导,是“想象中的合作社”。二是Hale(2013)通过对4个案例[4]的调查,指出了新乡建面临的结构性矛盾——经济上的成功需要更深程度地将农村社区卷入资本主义过程,因此,新乡建强调的“社区性”并非可以抵御市场侵蚀的利剑。
总体上,少量批判性研究质疑了新乡建的可行性以及最终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可能性。这类质疑与国际学界对社会经济、另类发展的质疑如出一辙——另类发展没有处理根本性的阶级动力问题,因此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社会的限制,甚至受到各种结构性限制而被现有社会再生产机制所同化(Bernstein,2009)。
然而,关于另类发展的研究范式,笔者更认同Wright和Gibson-Graham的观点。作为研究另类发展的国际领军人物,他们认为,学术研究应当为实践作贡献,且批判性的背后应当充满建设性。尽管十分清楚一些学者对另类发展的批评,Wright(2010)仍指出:在资本主义已经很强大且没有什么方法可以立刻威胁到它的世界里,人们仍可以去做一些事情。这些事情很可能在未来某些特殊时刻开启不同的可能性,从而引发社会变革。因此,重要的不是讨论另类发展到底能否推动社会实质性的良性变革,而是讨论如何在现有社会中突破种种限制,营造可能空间,逐渐推动实践前行。类似地,Gibson-Graham(2014)认为,没有现成方案能直接拿来使用,对另类发展的研究应该突破一般研究“重理论构架”的约束,采取“重描述,轻理论”路径,让微小事实说话,产生更具建设性的学术成果。
Wright(2010)的社会变革理论为兼具批判性、建设性和实践指向的研究提供了可能的路径。他认为,另类发展的最大挑战来自“社会再生产”;他区分了“主动”和“被动”两种不同的社会再生产方式。“社会再生产”指现有的社会结构存在一系列机制来复制并保存原有的社会秩序。主动社会再生产直接通过现有的社会制度安排进行,如法庭、警察、国家治理等。这些制度和结构虽然不是以社会再生产为目的,但至少客观上起到了相应作用。被动社会再生产指隐藏在日常生活中、对人们潜移默化而使人们对当下社会制度安排习以为常的机制,比如广告、周围人的行为等。如果另类发展不能克服这些社会再生产机制,则真正推动社会发展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本文将采取Wright和Gibson-Graham对另类发展的认识范式,试图突破以往浪漫化新乡建与质疑新乡建的二分视角,结合案例描述并分析新乡建在嵌入社会、文化、生态价值以及推进合作劳动时所面临的阻碍,并简要探讨这些现象背后的社会再生产机制。这些描述与探讨不是单纯地倡导或批判新乡建,而是期待在对实践仔细分析的基础上,帮助实践者反思并对其未来的行动方向提供可能的参考。
三、研究方法与案例简介
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案例是一个名叫“青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青田”)的机构在春熙村发起的乡村旅馆项目。到2017年该项目已有8年的历史,获得政府及媒体等多方关注,具备一定影响力。同时,该项目运用了新乡建的理念,包含对外连接市场、对内促进合作以及处理社区内部关系等多方面的经验。因此,选择此案例符合案例研究中的“信息丰富”原则(Stake,1995)。
笔者曾分别于2012年5月、2013年4~5月走访案例村庄两次。第一次走访历时一周,第二次走访历时20天。主要的数据搜集方式为参与式观察和访谈。其中,参与式观察包括参与调查对象的劳动,比如帮助乡村旅馆项目的参与者插秧、简单加工农产品[5]、收拾碗筷等。访谈对象包括乡村旅馆项目的参与者和当地其他村民、村干部以及青田工作人员。访谈方式往往为半结构式,内容包括乡村旅馆运营模式、成员分工合作、收益分配情况、村民和村干部对乡村旅馆项目的看法、青田项目设计思路等。
案例所在地春熙村是中国南部某省的一个自然村,人口约400人,属于水源保护地。受保护水源地政策限制,该村不能发展工业和养殖业,加上地理位置偏僻,属于贫困村。据该村所属行政村村委会统计,2011年,该村人均年收入低于3000元。该村山地多,人均耕地不足六分。村民主要收入来源是在山地种植砂糖橘,也在耕地种植少量水稻和蔬菜。大多数村民居住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老式泥砖房里。青田从2009年10月开始在此实施小型农村发展项目,前期项目资金为政府资助。
春熙村环境优美,民居建筑有一定特色。2009年进驻时,青田认为,此地可以发展乡村旅游。经过近3个月的实地调查后,青田从村民中选择了8位比较弱势的妇女,组成了乡村旅游互助小组(以下简称“旅游互助组”)。这些妇女有的家中有病人,有的来自单亲家庭,有的家中经济条件不好。青田帮她们租下几间泥砖房进行装修,改造成旅馆后于2011年5月正式对外营业。随着旅馆收入日趋稳定,青田在持续3年的资金支持后停止投资。目前房租费和其它运营费用由旅游互助组成员平摊。
青田的乡村旅馆项目自2012年起还扩展到生态农产品销售和农产品手工加工。前者指青田向村民收购生态农产品,在城里青田开办的公平贸易商店售卖。后者则指青田指导农户对当地农产品进行手工加工,制成特色健康食品销售到城市。农产品手工加工小组最初只有2户农户加入,目前已拓展到附近的另一个村庄。除经营旅馆外,旅游互助组成员有时帮助青田收购农产品,并参与农产品手工加工。由于旅游互助组成立最早,目前运营较为稳定,对旅游互助组的观察有利于笔者了解更多的事件过程和信息,因此,本文主要聚焦于旅游互助组的运营。为保护隐私,本文出现的机构名称和村名都是化名,人名则以“字母+数字”的方式代替。
四、另类商品化:嵌入非经济目标的困境
(一)“嵌入的困境”与另类商品化
“嵌入性”是新乡建的重要策略,指“生计拒绝窄化为‘财富/收入’单一物质层面与纯粹经济视角下的生产,而是同时包括‘生态、生活、生产’在内的立体脉络与丰富内涵”(潘家恩等,2014)。相关学者一方面结合波兰尼的“双向运动”理论,将“嵌入”解释为农村社区应对市场侵蚀的“自我保护运动”(潘家恩、杜洁,2012);另一方面则指出“嵌入”可以通过关联绿色食品、环境保护、社区发展等议题吸引特定消费者,帮助农民拓展市场,反作用于生计建设(叶敬忠等,2012)。
春熙村的项目强调“嵌入性”。首先是文化价值的嵌入,主要利用乡村旅馆吸引游客关注当地的传统建筑和村落布局,同时增强村民的文化自信。其次是生态价值的嵌入。青田利用生态农产品的销售引导市民关注食品安全,支持生态种植,突出农村社区对生态保护的意义。第三是社区凝聚力的嵌入。在项目内部运营上,旅游互助组采用合作经济的方式,尽量避免个人主导或垄断。同时,旅游互助组用旅馆运营的部分收益设立社区基金,该基金服务于社区,让未直接参与青田项目的村民受益。
然而“嵌入”并不容易落实。对应的实践与其称为“嵌入”,不如称为“另类商品化”更为准确。这里,“另类”体现了“嵌入”的特性,即关注经济以外的社会、文化、生态等价值。“商品化”本来定位于实现“嵌入”的手段,即通过特定产品和服务的交换价值的实现,在改善农民生计的同时,最终引导消费者和生产者注重产品和服务所内含的社会文化和环境价值。然而,在实践中“商品化”却被抬升为目的,“嵌入”或者说“另类性”则沦落为手段。尤其是参与项目的村民似乎对“另类性”感受不深,主要聚焦在如何通过“商品化”获得更多经济收入上。村民与青田不同的关注点,使得项目组成员和非项目组成员之间以及项目组成员内部产生了一系列可能有悖于另类发展初衷的张力,有悖于青田最初强调的社区性以及对乡村文化的关注。
旅游互助组成员对修建新房的态度体现了文化价值的嵌入之难。与青田利用传统民居吸引游客、培育村民的文化自信的目标相反,旅游互助组成员更希望自己住上用红砖和水泥建的新式住房。一方面,当地许多人住的老式房屋年代较久,需要修缮;另一方面,村里家家户户盖新楼,村民们有攀比心理。笔者曾问旅游互助组组长:“城里人喜欢你们旅馆的老房子,如果大家都盖新房子,城里没人愿意来了怎么办?”组长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没人来,我们也要盖!”于是,在春熙村,游客对传统泥砖房的浓厚兴趣与村民们对新式住房的迫切需求形成了鲜明而意味深长的对比。
生态价值的嵌入之难体现为大部分村民并不响应青田对有机种植的推广。青田宣传有机砂糖橘和有机蔬菜具有价格优势,且少用化肥农药能够降低成本并保护生态环境。但是,除极个别村民外,大部分村民担心有机种植会有产量下降的风险。有村民表示:“虽然他们说能卖个好价格,但是,到时产量少或者产不出来怎么办?而且价格贵,买的人能有多少呢?”
社区凝聚力的嵌入之难表现得更突出。一个简单的例子是村民与旅游互助组之间的张力。青田在城市出售的生态农产品,和游客到村购买的土特产,往往经由旅游互助组成员从各家村民收购。然而,其他村民指出,她们重点收购自家和亲友家的农产品,“很自私”。即便旅游互助组设立了社区基金,用于慰问老人和修缮村中厕所,村民们还是不买账。一个未参与旅游互助组的妇女说:“这8个妇女是村干部秘密选出来的,她们和村干部有亲戚关系。”笔者调查,旅游互助组成员确实是青田的工作人员走访后根据一系列标准确定的。“是村干部秘密选出来”的指责是这个妇女自己“构建”出来的,用于解释为何自己被排除在旅游互助组之外。类似指责在村民中不少,表现出未参与项目村民的不满。
参与项目的成员之间亦有张力的存在。2013年春天,青田计划和刚成立不久的农产品手工加工小组制作一种水果精华。此产品具有强抗氧化功能,价格较高,在台湾已有较好的市场。旅游互助组听说后,也开始准备自行制作类似产品。在此之前,青田的工作人员曾讲明,此次为试验性质的生产和销售,计划只有农产品手工加工小组参与,旅游互助组暂不参加。但这种提醒并没有奏效。农产品手工加工小组的尝试性生产只用了约15公斤原料,产出10瓶左右的成品。而旅游互助组则用了约50公斤原料,制作了近40瓶成品。由于工艺原因,旅游互助组的成品质量不达标。然而,青田不忍心看到旅游互助组成员的辛苦白费,最终答应帮助旅游互助组将产品作为果酱而非水果精华销售。
青田对首次生产的风险有预估,因此计划较为谨慎。然而,按照青田工作人员的说法,旅游互助组的成员却存在侥幸和投机心理——不顾计划盲目自行生产,而且产量较大,增加了青田的销售负担,同时给刚成立的手工小组带来了竞争压力。
(二)困境的来源:全方位商品化的农村生活
根据调查,“嵌入”的困境至少可以部分地被一个重要的社会再生产机制解释——已经达到相当广度和深度的商品化与市场化。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更深入地卷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春熙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市场上日益丰富的工业品的需要以及个人负担的教育、医疗等支出大幅增加了村民对现金的需求。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推动下,春熙村开始了农业商品化生产的进程,以实现地方政府设想的“跨越式发展”。春熙村从2000年前后开始种植砂糖橘,并逐渐放弃了水稻生产。村庄原来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渐瓦解。村民日常需要的大米、蔬菜、肉蛋等必需品大部分需要从市场上购买,这进一步加剧了村民对现金的需求。然而,农产品价格波动以及不断攀升的农药化肥等生产成本,使得经济作物种植并未收到预想的增收效果。随着种植规模的急剧扩大,每公斤砂糖橘的价格从刚开始种植时的十多元钱跌到2007年前后的一元多钱,春熙村的砂糖橘种植户连续3年连生产成本都无法收回。之后价格虽然回调,但也没有超过两元一斤。
此外,受消费主义和城市文化侵扰,村民对必需品的标准逐渐提高。典型的是当地新房修建面积和装修标准。当地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予以建房补助,2012年补助标准是每户4.5万元,大概可以修建45平方米的新式砖房。但这一标准对农户来说太低了。许多拿到补助的家庭会东拼西凑借钱修建好几层、二百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村民对房内装修的追求更明显地体现了消费主义在当地的影响。大部分农户新房建成后会像城里人家一样铺地板,客厅里悬挂天花板吊灯。红木沙发在春熙村村民中也较为流行。加上一些家电配置,一般地,修建一座两层楼新房在2012年前后要花费15万~20万元。
农业商品化生产带来村民自给能力的瓦解,而消费主义的入侵不断强化着村民对现金的需求,使得村民往往将经济目标置于首要位置,难以响应另类发展对社会目标的追求。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另类商品化”本身所包含的经济维度得到放大,社会维度则作为模糊的背景被村民忽略。传统民居的文化价值无法给村民带来“体面”的新式住房,有机种植的生态价值带来的产量和销售不稳定使得已经在市场波动中日趋脆弱化的村民难以承担相应的风险,村民将社区凝聚力看得比经济利益更重要,则可能将有限的经济机会让渡给他人,不能提高自己的收入,最终导致“嵌入的困境”。
五、合作劳动中的分工与分配:公地运营的困境
“合作”作为新乡建的另一个重要策略,主要是为了帮助分散的农民增强市场谈判能力以及进行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潘家恩等,2014)。此外,合作被赋予一种文化意义——能够激发“超越小我的集体意识”(Gibson-Graham et al.,2013)。合作的方式有多种,比如劳动的合作、农资购销的合作、土地的合作等。旅游互助组的主要合作方式是劳动的合作,其成员共同经营乡村旅馆,同时租种两块地作为公田共同耕作。旅馆和公田构成Gibson-Graham所说的“公地”(commons),即可以为所有成员带来收益的共同的生产资料或资源(Gibson-Graham et al.,2013)。
青田在项目设计之初,就将“公地”作为重要的制度设计,其目的除了上文提及的增加农户的谈判能力以及构建集体意识外,还有防止在旅馆运营过程中出现个别人主导的考虑。其最终目的是按照劳动这一非资本要素分配产出,以保障成员相对平等的剩余索取权。然而,合作也会产生诸如“搭便车”(Hardin,1968)的问题,容易出现成员劳动积极性不高和效率不足的现象。因此,对产生这两个现象有直接影响的分工和分配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模糊分工、劳动监督与劳动积极性
在旅馆的管理事务如记账、采购、维修设施等方面,旅游互助组成员是有分工的,且不同的管理任务在8个成员之间定期轮换。在旅馆的服务性工作,如收拾房间和做饭等方面,8个人就没有明确分工了,或者说采取“模糊分工”即“谁看到手边有什么要紧的事就上去做”的工作方式。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旅游互助组不好处理“将高强度的工作分配给谁”的问题。根据组长X1的说法,旅馆运营过程中的所有劳动都没有超出大家的承受范围。按照多劳多得原则,如果负责较高强度劳动的人最终得到的收入较多,其他成员就会觉得不公平。如果分工固定,但是不按照多劳多得原则分配,从事高强度劳动的人也会觉得不公平。因此,模糊分工就有其合理性:虽然每个人每次做的事情不同,但长期来看,大家的平均劳动强度大体上相似。成员不会为了计算更公平的分工方式而引发内部矛盾。
模糊分工并非毫无张力,实践中往往需要成员间有高度的默契。但有时各成员对什么需要做看法不一,也会相互抱怨。比如成员X5说:“我曾告诉她们要打扫房间,清理垃圾。但是,没有人听我的。我就只好自己去打扫。可是这样一来,她们又说我没有和她们一起洗床单。”
为解决旅馆农产品原材料采购问题,也为满足游客体验农耕劳动需求,旅游互助组向其他村民租用了两块地作为公田,一块用来种水稻,另一块用来种蔬菜,每块大约1亩。公田的耕种也没有分工,加上农业产出周期较长,无法在当时检验劳动成果,成员劳动积极性的问题比旅馆运营中的还要严重。
这一问题在蔬菜地块表现得更突出。蔬菜是劳动密集型作物,加上旅馆对外宣传其烹饪所用食材是有机的,青田要求种植过程中不能使用农药化肥,除草防虫只能依靠人力,使得蔬菜地块对劳动需求更大。生态农耕方式,加上难以有效地监督劳动,无法提高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导致蔬菜产量很低。
水稻种植对劳动的需求比蔬菜种植少,水稻地块的情况比蔬菜地块好一些,但从中仍然可以窥见劳动积极性的问题。笔者第一次去春熙村正值插秧季节。旅游互助组的公田是村里最晚插秧的地块。所有成员先将自家的田插秧完毕,才开始准备公田的插秧。插秧那一天,旅游互助组成员到达时间不一。有成员采用了“抛秧”的办法[6]。抛秧比插秧要轻松一点,因为可以一次抛许多秧苗,且不用长时间弯腰。虽然这种技术在一些地区常用,但对土壤有一定要求,且往往需要与其它栽培技术配合使用。春熙村的大部分人家并没有采用这种技术,因为抛秧让秧苗扎根土壤不深,生长过程中倒伏的可能性更大。个别成员抛秧说明,成员间劳动投入程度是不同的,而其他成员并没有对这个做法提出异议。
(二)、平均分配与效率
旅游互助组的纯收入大约70%用于劳务分红,剩下的作为社区基金和旅馆的维修基金。所有成员在每批客人离开后核算当次账目。劳务分红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成员个人只要参与了对这一批客人的服务,就能够参与分配。缺席则不能参与当次分配。因为没有明确分工,无法度量每个人劳动的质和量,也就无法完全做到按劳分配。这样,采取平均分配是这个合作经济体最理想的选择。
但是,平均分配却会影响到旅游互助组合作劳动的效率。比如,制作水果精华要求果汁连续两天不间断地熬煮并搅拌以防止粘锅,因此需要有人守夜。当晚,旅游互助组所有人一起整夜值班,而不是轮流值班。旅游互助组成员解释,每一班的时间对于体力的消耗是不同的,靠近白天和凌晨的时段比较好一些,深夜的一班则需要早起去加班再回去睡觉,人也难熬一些。因为最后大家的报酬是相同的,谁也不好安排别人去值这一班,于是只好所有人一起守夜。
平均分配影响效率的另一个例子是无法合理配置劳动力。旅馆平时客人少,有劳动力剩余,节假日客人多时,人手又不够。一次,某校师生来参访,旅游互助组要负责70多人的饭食,工作量很大。他们一再叫当时在村调研的笔者帮忙,却不叫自己家里人来。笔者感到奇怪,当时部分成员有子女在家,没有上学或者工作。为什么不叫他们却要叫笔者一个外人来呢?组员 X6就这一问题给了我答案:“你想想,我们8个人,叫了这家的孩子,不给工钱不好;给了,其他人家的孩子没叫,又不公平。”
X6的话说明了旅游互助组对平均分配的坚持。平均分配只能在8个成员中进行,任何成员的家人难以参与其中。这个考虑与模糊分工的逻辑一致,依然是将旅游互助组成员的主观公平感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这种情况下,旅游互助组成员只能依靠自己和类似笔者这样的“外人”来完成工作。
(三)、困境的来源:土地个体经营与劳动评价标准的缺乏
可以看出,模糊分工和平均分配是配套制度。这两个制度从“人情”出发,目的是避免旅游互助组成员因分工和分配问题彼此“伤感情”。然而,人情是一把双刃剑:既推动了成员间的长期合作,又给合作带来了张力,比如牺牲效率换取成员间的凝聚力,有人劳动懈怠时其他成员不会明确指出。
比起人情对合作劳动的双向作用,一些结构性的制度安排作为“社会再生产机制”,是造成公地运营困境的更为隐蔽的因素。改革开放初期,“分田到户”被公认为是极大提高劳动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春熙村同中国千千万万个村庄一样,在80年代完成了分田到户的改革。农户单独经营、各自为政的生产模式已经维持了将近30年,旅游互助组成员很难再适应集体土地上的合作劳动。
首先,旅游互助组的公田是被包围在一块块已经分配给个体农户并且由个体农户负责管理的土地中。在旅游互助组成员每家都拥有自己的水田时,要求个人先顾及公田而后再管理私田非常困难。其次,当年集体经济组织采用的“工分”或“互评互议”这样的劳动度量和劳动评价机制已经消失,青田和旅游互助组并没有可靠的度量和评价劳动的标准,无法进行明确分工和按劳分配,也就无法在顾及旅游互助组成员主观公平感的同时,提供适当的激励。虽然目前旅游互助组规模较小,模糊分工和完全平均分配的矛盾体现得不明显,但矛盾依然存在而且在继续发酵。一旦旅馆经营规模扩大,旅游互助组成员逐渐增加,能否维持这样的合作机制将成为一个问题。
六、研究结论与反思
青田在春熙村的乡村旅馆项目贯彻了新乡建的嵌入与合作理念,将当地经济发展与社区文化保育、生态保护结合起来,建立了一个内部没有剥削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另类发展”的有益探索。
然而,该案例也折射出新乡建在实践中的张力。在“另类商品化”的实践中,村民过度关心“商品化”却忽视了“另类性”。村民们对青田强调的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认同不深,甚至为了争夺新出现的经济机会而影响了社区凝聚力。在合作劳动上,旅游互助组的模糊分工和平均分配机制一方面照顾了各成员的情感和对公平的感受,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劳动积极性和效率的损失。
上述两方面的困境有其结构性原因。在中国更深入地卷入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商品化程度加深,农民对现金需求大幅增加,不得不优先关注经济收益而忽视社会目标,导致“嵌入的困境”。长期的“分田到户”之后的个体土地经营,使旅游互助组成员往来于合作经济和个体经济之间时往往将劳动力优先投入自家的土地,且缺乏细致的劳动核算机制,从而造成公地运营的困境。
本文结论补充了现有研究对新乡建的批判性思考。首先,不同学者对新乡建的批评各有不同,但不是每个批评都适用于所有案例。本案例中,因青田最初就严格挑选了旅游互助组成员,一些学者担心的大户垄断和假合作社现象并未出现。其次,另类商品化的困境表明Hale的结论“新乡建在经济上的成功可能需要更深地将农村社区卷入商品化乃至资本主义的过程”有道理。是否有策略可以突破或减轻农民对单一经济目标的过度聚焦,则需要未来研究关注。第三,部分结构性原因造成的困境有可能通过实践中的某些操作得以缓解。本案例中,劳动积极性的问题在公田运营上表现得更严重,在乡村旅馆运营上则要好一些。未来的实践或许可以考虑减少以土地为生产资料的合作劳动,增加服务性合作劳动的比重,以降低农业生产中劳动监督较难对劳动积极性的消极影响。此外,社会主义农村集体劳动时期的某些机制比如工分制、集体评议等,也可能成为当下新乡建运动中合作经济实践的借鉴。
作为“另类发展”的新乡建在现实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社会再生产机制的阻碍,并非易事。实践者需要既“破”又“立”——不仅要挑战现有的某些社会结构[7],还要建立符合“另类发展”原则的新制度。“另类发展实践路在何方”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是“路在脚下”——相关研究不应只是单纯地倡导一种话语权,抑或是直接给予否定;而应该是在对每个实践作细致的解读和反思的基础上,判断哪些障碍难以触动,哪些困难可以通过微观实践的调整来克服,从而给实践者提供参考。
注释:
[1]参见玛雅,2008:《新乡村建设的思考与跋涉——专访温铁军》,《决策与信息》第04期。
[2]比如农夫市集、社区支持农业和消费者合作社等。
[3]参见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1/09/content_7390431.htm和
http://www.lifeweek.com.cn/2009/0706/25335.shtml。
[4]Hale调查的4个案例中,3个是合作社,1个是种植有机蔬菜并以“社区支持农业”方式销售的家庭农场。
[5]指手工加工农产品并制作成特色食品,比如后文提到的制作某种水果精华。
[6]抛秧指将秧苗抛向空中,由其自由掉落在水田中生长的播种方法。
[7]比如资本导向的、使人们过度重视经济效益的机制,忽视劳动者对剩余索取权的利润分配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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