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克鲁姆·吉尔 | 平台垄断、数据收割与农民抗争:印度农业金融化对中国的警示

来源: 原创译文,《锡克研究学刊》,2021年秋季号     发布时间:2023-12-02     阅读:425 次
导语

2020年,印度爆发了反对农业法改革的大规模运动,这场改革企图放松对农业领域的管制,促进农业金融化和贸易投资政策自由化。然而,农业金融化的后果是:掌握垄断性数字科技的资本势力从农民那里收割巨量信息,操控农产品价格,进而投机钻营,获取更高利润;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后果是:丧失最低粮价保障、缺乏被日渐解体的公共营销体系保护的农民们,却面临两难选择——要么承受高种植成本和低销售价格之间的持续重压,要么放弃务农,沦为永久性剩余劳动力。

试问,此种改革究竟让谁获益,又让谁受害?透过本文作者对印度农业改革过程的分析,我们也许能认清:新自由主义农业经济政策所宣扬的自由,是平台资本和跨国金融巨头的自由,却是多数小农面临的漫长苦难。正因此,新自由主义应当被祛魅,印度农民的觉醒与反抗也就预示着全球南方国家更公正、平等的未来。

作者 | 比克鲁姆·吉尔(Bikrum Gill),印度裔加拿大国际政治经济学学者,现任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政治系助理教授。他的研究聚焦于政治经济学、种族与生态学的交迭,具体探讨这些议题对农业与发展、气候危机和去殖民化等问题的影响。
翻译|于同、球球、侯泠、识一
校对 | 侯泠
责编|识一
后台编辑|童话

摘   要

2020年,印度爆发大规模农民抗议,主流分析断定,在损害旁遮普(Punjab)等主要粮食生产邦农民生计的众多因素中,本届印度人民党(BJP)“独裁”政府是首要的敌对势力。本文认为,这种 “方法论上的民族主义” (methodologically nationalist) 和 “当下主义”(presentist)的论述可能掩盖而非揭示了2020年印度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有关争议中的利害关系。本文指出这些局限性,并讨论围绕农业法的争论怎样重新激发了广大民众对20世纪后期全球新自由主义资本积累榨取全球“农业南方”(Agrarian South)剩余价值的抗争。

资本帝国主义在新自由主义下的发展覆盖了漫长的历史时间和广阔的地理范围,把对当代的定位放在这一背景下,不难发现,全球金融-农企财团进行资本积累的必然要求是支撑和推动农业法的关键动力。因此,本文关注的问题是,面临全球资本生产过剩和过度积累的结构性危机,“全球南方”农业私有化、自由化和金融化的加深如何成为缓解这种危机的关键性战略。

我们熟悉的全球农企财团积累模式旨在获取实体农业经济的剩余价值,而新兴的农业技术积累模式侧重于数据收集,以便通过农业产业链中的金融投机活动来赚取利润。本文认为,农业法深化了印度新自由主义农业结构的重组,为上述两种模式进一步开辟了牟利空间。本文最后强调,农民运动对农业法的抗争是正确的,因为印度农业继续融入全球资本主义可能使农民沦为永久性剩余劳动力。

01、概    述

2020年夏季,印度人民党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1],旨在促进和鼓励私营部门加大对印度农业,尤其是营销、运输和仓储等“下游”产业的投资。这些法律从颁布到最终通过,持续遭到强烈反对,首先是主要粮食生产邦旁遮普发起农民运动,最终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争议。农民运动既反对法律颁布和通过的排异性“形式”:印度人民党政府以新冠疫情停产为幌子,排斥来自农民运动和受影响邦的反对声音;也反对法律本身的“内容”:法律可能使大型农企财团轻易垄断农产品贸易的控制权。

人们特别担忧的是,这些法律可能会破坏公共营销体系【编者注:或称“曼迪(Mandi)”,即印度农民出售初级农产品的实体市场,持证商人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收购农民的产品,设有保障农民权益的管委会。】,该体系迄今为止一直由政府机构向农民提供保底价格,保护他们免受私人粮食中介低价收购的盘剥[2]。

许多关于农业法和抗议活动的大众报道、分析和讨论都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这一事件的矛盾源头是日益胆大妄为且独断专行的印度人民党政府。这种假设立足于时间上的“当下主义”和空间上的“地方主义”,将农业法事件完全视为印度的内生性问题,与当前的国家-企业-威权主义紧密相连。这样的分析方法对农业法事件涉及的参与方和利害关系而言,其所遮蔽的远大于其所揭示的。

也有一些分析采用历史视角,强调“农业危机”根植于殖民主义与后殖民时代绿色革命的农业工业化的历史基础中。然而,有些重要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仍没有得到充分研究。例如,20世纪末以来,新自由主义形式下的全球资本积累兴起,“全球农业南方”的剩余价值受到盘剥,引发人民的反抗,而农业法事件又如何为这种反抗注入了新动力。资本帝国主义在新自由主义下的发展覆盖了漫长的历史时段和广阔的地理范围,把对当代的定位放置于这一背景下,不难发现,全球金融-农企财团进行资本积累的必然要求是支撑并促使农业法通过的关键动力。

因此,本文关注的问题是:面临全球资本生产过剩和过度积累的结构性危机,全球南方农业私有化、自由化和金融化的加深怎样成为缓解危机的持续性战略。我们熟悉的全球农企财团积累模式旨在获取实体农业经济的剩余价值,而新兴的农业技术积累模式则侧重于收集数据,以便通过农业产业链中的金融投机活动来赚取利润。本文认为,农业法通过对印度农业结构的重组深化了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从而为上述两种模式进一步开辟了发展空间。

02、新自由主义农业体系

新自由主义的出现是为了克服二战后/后殖民时期国际秩序对资本积累的限制,而该秩序由全球北方奉行凯恩斯主义的福利国家和全球南方的发展中国家构成。由公共部门供给社会必需品、国家强制维护劳工权利,以及全球南方国家的农业与工业部门得到补贴、受到保护,所有这些政策的普及,都极大地限制了资本的一般利润率以及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侵占剩余价值并进行盈利性再分配的能力。这些限制最终在20世纪70年代引发资本过度积累和工农业生产过剩的危机。

全球北方的资产阶级为了应对这些危机,积极推动对经济活动管制的放松、公共服务的私有化与贸易投资政策的自由化。这些新自由主义措施叠加在一起,将扩大经济活动的范围,使资本能够周转其过度积累的盈余并从中获利。打击劳动力和公共部门对经济的干预,提高了实体经济的总体利润率,但放松金融市场的管制,却让资本得以利用快速周转、高回报率的衍生品金融市场重新部署其资本盈余,且无需承担长期投资实体经济的风险[3]。

“全球南方”国家从一开始就是新自由主义兴盛下全球资本积累的牺牲品。比如,通过贷款形式从美国银行向“全球南方”国家转移积累过剩的“石油美元”,极大推进了金融化。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财政部抬高利率,使得这类贷款对美国贷款机构来说越发有利可图,同时却让“全球南方”国家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主要国际金融机构又对进一步贷款追加条件,要求负债国实施如私有化、自由化和放松管制等“结构调整政策”。

新自由主义结构调整政策对“全球南方”国家的农业领域造成冲击。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北方”占主导地位的农企财团一直经受着小麦、大米和玉米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过剩危机。资本积累的必然要求与美国强加给“全球南方”国家的新自由主义改革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联,这一点,因美国最大的谷物贸易商嘉吉公司在《关贸总协定》衍变成世贸组织的谈判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而昭然若揭。

嘉吉代表方积极游说建立“自由”的全球农业市场,称发展中国家应该摒弃粮食自给自足的目标,任由全球市场的力量决定需要在国内种植什么作物,以及从“全球北方”更加“高产”的农业生产国那里进口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要求发展中国家取消农民扶持计划,指责其“扭曲了商品贸易”,以此促进这种“自由”的全球市场竞争。一旦“全球南方”国家取消农民扶持计划(包括保护性关税、投入补贴、公共信贷和国家营销委员会等),国际金融机构便会迫使南方国家赤手空拳地走上全球市场不公平竞争的擂台,而对面的“全球北方”农企财团生产商则全副武装,获得丰厚的津贴加持。因此,结构调整让“全球北方”的农企财团能够向“全球南方”国家倾销其过剩的产品,损害“全球南方”的生产能力与农民生计[4]。

03、印度漫长的农业危机

20世纪90年代初,印度通过谈判获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系列救助计划,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印度的主要政策制定者接受了新自由主义结构调整计划,开始在农业领域推行新自由主义改革,减少投入性补贴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缩小对口农业领域的公共信贷规模。“全球北方”国家通过世贸组织和世界银行向印度进一步施压,要求印度大幅削减甚至取消以维系农民生计为目的的最低价格保障。

尽管迫于主要产粮邦农民自下而上施加的压力,印度政府当时拒绝了彻底废除最低粮价保障制度(MSP),但也确实采取了重大措施减少对特定农作物的支持,其中食用油籽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而诸如减少对化肥农药的投入性补贴、缩小农村公共信贷等更大规模的改革,增加了农民承担的成本,从而引发严重的债务危机,这成为导致农民自杀悲剧泛滥的决定性因素,而这一现象正是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印度新自由主义农业危机最显著的标志。

投入性补贴减少,被迫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又加重了负债程度,加上向地方农村银行提供贷款的公共信贷体系崩溃,迫使负债农民通过非正规途径或者向私营银行借高利贷,最终陷入无法逃脱的债务利息循环[5]。

第一届印度人民党政府(1999-2004)深化了前国大党政府着手实施的新自由主义农业改革,进一步加剧了农业危机。农业部门对新自由主义改革的反对日益激烈,这种反对在2004年大选中起了重要作用,最终使得人民党政府落败,并迫使即将上任的统一进步联盟党政府扭转新自由主义计划,恢复对农业生计的扶持。这促成了一系列法律的出台,如《圣雄甘地全国农村就业保障法》《食品安全法》《土地征用法》和《森林权益保护法》。这些法律更加全面地保障了农村的就业和粮食供给,维护农民的土地权利免受财团利益的侵害。

尽管这一系列法律的出台和农业领域公共投资的部分恢复被认为一定程度上纾解了新自由主义农业危机,但跨国和印度国内的农企财团却认为这些举措妨碍了资本积累。

04、新自由主义复辟:农业金融化与农业科技的崛起

随着印度和工人党领导的巴西等其它“崛起”的“全球南方”国家采取改善措施,在新自由主义的破坏性改革后重振生计,金融和农企财团资本也逐步融合,以摆脱过度积累和生产过剩的结构性危机。由于国际粮食贸易利润较低,为了维持利润率,嘉吉等跨国农企财团往往会选择垄断全球谷物的大宗贸易和更为关键的“实地”农业情报。掌控主要商品生产地和消费地的信息对农企财团来说至关重要,这让他们在行动上领先竞争对手,并利用时间和地点赚取最大差价。

鉴于持续的生产过剩危机继续挤压粮食贸易利润,2000年以来,农企财团利用全球对农产品金融投机管制的日益放松,通过农业衍生品贸易来追求更快地实现更高利润。金融与农业之间的联系同时从相反的方向加深:金融资本为逃离2008年金融危机,迅速退出传统金融市场,涌入被视为更安全投资形式的农产品市场和土地市场。农业金融化和金融农业化这两种趋势结合[6],产生了新兴金融-农企财团积累模式的动力。

2000年中期起,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更新,这种金融-农企财团的积累模式进一步巩固。数据处理硬件的进步及机器学习算法的发展使得数据收集、处理、使用的社会技术能力产生巨大飞跃,服务于更智能的技术。人工智能崛起所引发的更广泛的政治经济影响与脸书、谷歌、亚马逊等大型科技公司“平台资本主义”模式的出现密切相关。平台资本主义的驱动力越来越多地来自于从在科技平台上互动的消费者那里收割数据,而非销售产品。

然而,这种平台资本主义与上述新兴的“金融-农企财团”积累模式的合流却并未被广泛关注和研究。嘉吉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企财团,其早在19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推出了所谓“嘉吉平台”,通过此平台处理从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和承包商那里收集的信息,以在粮食贸易中获取更高利润。

随着2000年以后全球金融化的转变,此平台使嘉吉公司把自己定位为对大型投资机构有吸引力的基金管理公司;这些投资机构既寻求实体农业经济的稳定投资回报率,又通过在农业衍生品市场上投机以快速赚取高额利润。嘉吉平台能获取世界各地的数据,使得此财团能强力预测并可能操纵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从而更准确地判断何时在衍生品市场上卖空或持有多头。

过去十年农业科技数据分析的发展,通过精准农业技术和用于农产品从农场到餐桌买卖过程的智能应用程序,使得农企财团能够建立更大的平台来获取和处理日益庞大的、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数据。从专注于收取商品到收割数据,这种加速转变强化了农企财团通过金融投机快速获利的能力。

05、农业法和全球金融-农业科技积累制度

随着2014年印度人民党重新掌权,跨国和国内农企财团掌控印度粮食贸易的风潮再次兴起。例如,嘉吉财团积极欢迎莫迪政府创造更有利的“商业环境”,并声称其因此更有兴趣在印度农业上投入更多资金。当时嘉吉在印度的食品加工业,尤其在食用油市场已占有一席之地。它已成为印度第二大粮食贸易商,仅次于联邦政府,并明确表示有兴趣扩大其在粮食采购方面的市场份额。嘉吉特别声称,如果废除国家营销委员会(APMC),那么印度谷物在全球市场上会更具竞争力,而出口水平的提高只会让印度农民受益。

起初,莫迪领导的印度人民党政府可能考虑到选举连任的压力,在其第一任期内并未废除最低粮价保障制度。由于所有主要粮食产区的单产增加,2010年开始出现了新一轮小麦生产过剩危机,美国农企持续向奥巴马和特朗普政府施压,促使美国政府通过世贸组织裁决来压制印度和中国,要求结束两国所谓的“扭曲了贸易”的最低粮价保障。

最低粮价保障制度的废除将会使得印度粮食贸易被农业私企利益所掌控,这些私企要么囤积居奇以抬高粮食价格谋取巨额利润,要么迫使种粮农民转向种植出口导向型经济作物。那么,这会给美国农企通过向印度市场倾销小麦库存来缓解“生产过剩”危机打开更大空间。此外,从公共营销系统采购到通过应用程序私人采购的转变将为嘉吉等大型农企财团提供有关当地土壤质量、天气模式、政治冲突等方面的数据,从而增强其通过预测农业衍生品市场价格波动而为投资者牟取高额利润的能力[7]。

在新冠疫情封锁的掩护下,获得连任的印度人民党政府最终通过了2020年农业法,采取果断措施废除最低价格保障制度,更广泛地推进印度农业贸易私有化。依据目前为止的讨论,我们有必要发问:这一农业法在多大程度上更符合农企财团投机牟利和垄断市场的利益,而不是像政府声称的那样关注小农?为什么说让农企资本和小农两者都从印度国家营销委员会的解体中获益是不可能的?

在此,嘉吉财团已用证明农业法案合理性的逻辑说明了为何“双赢”不可能——你不能既声称你将使印度谷物在全球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更便宜),又声称印度农民的粮食收成价格会大幅上涨。此外,全球南方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被迫解散其国家营销委员会的历史经验表明,以上措施的结果将是嘉吉等跨国农企财团垄断谷物库存,而印度人民党大力提倡的预期“自由市场”将很快呈现出垄断性质,买方在定价方面会比卖方拥有更大决定权[8]。

嘉吉公司在这里推行的出口导向,令人不安地回想起英国殖民印度时期曾导致数千万人饿死的殖民农业体系。正如尤撒·帕特耐克(Utsa Patnaik)2002年的研究所示,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导向型农业往往与饥饿率的上升直接相关。

除了嘉吉公司,印度国内的资本主义势力也在发挥作用。其中最突出的是信实公司(Reliance Inc),它不断进军农业科技领域,通过JioKrish这款应用程序,旨在接管印度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系统。然而,信实公司希望构建和主导的数字农业市场却首要地取决于废除现存的公共营销系统。

信实承诺在新冠疫情时代提高效率和安全性——客户能便捷地通过应用程序订购食品,然后直接配送上门;农户也可以通过应用程序为自己的收成找到出价最高的买家。信实公司的JioKrish计划在2020年初势头强劲,当时脸书的巨额投资使其获得了JioKrish10%的股权,这为脸书提供了将其WhatsApp支付引入印度的机会。此前,脸书的WhatsApp支付在印度一直难以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但在投资后不久,随着农业法的通过,WhatsApp支付就取得了监管部门的授权。

从更有批判性的角度看,无论信实—脸书还是嘉吉公司追求的这种新兴农业科技积累模式,都建立在收集农户数据后榨取价值的基础上。农民将通过使用应用程序提供数据,并将被迫按照占据数据垄断地位的农企财团反馈给他们的数据分析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最终,这会造就一个极端不平等的市场空间:农民被迫把他们的收成卖给那些完全垄断信息的公司,而这些信息却由垄断公司从个体农户处获取的数据点中分析得出。旧的“国家发展”体系至少允许农民在更集体的基础上、在能通过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获取公共知识的前提下与国家谈判协商。

农民对农业法的持续抗议代表了对抗性社会力量的复兴,这是反抗、制约农企财团资本侵占土地剩余价值权力的必要力量。农民运动所展现出的力量和决心清楚地表明,他们并不相信嘉吉公司和信实公司的说法,即他们会组织一个更高效、更富生产力的从农场到餐桌的系统,使农户和消费者都受益。相反,农民们正确预见到,未来,大型谷物贸易商或智能应用程序将垄断市场,并迫使他们以低价出售谷物。

在绿色革命的生态矛盾背景下——比如地下水位降低、土壤肥力枯竭、杂草和害虫产生耐药性,这些因素都经由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不断增加着农民的投入成本,而农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只能加剧农民的债务危机。这实际上可能导致大规模的“从农业退出”,而这意味着发展的终结。在印度农业部门自由化和私有化近三十年后的今天,有一点显而易见:流离失所的耕种者们已经没有可以转向的后农业工作。

印度实际上经历了失业率的持续增长——尽管国民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很高,但工业和服务业的就业率增长却微乎其微。等待着流离失所农民们的未来,可能正如迈克·戴维斯(Mike Davis)在他的著作《布满贫民窟的星球》(The Planet of the Slums, 2005)中所预见的那样:新自由主义农业政策把数千万人从农业中驱逐出去,使城市贫民窟越来越多,这些贫民窟里住着永久失业或等待就业的人们。

从这个意义上说,印度农民的斗争不仅是他们自己的斗争,也是全球南方小农和雇农们普遍面临的生存之战。因此,他们如此激烈地反对这些法律是正确的。虽然保留现有的最低粮价保障制度并不能解决印度根深蒂固的农业危机,但废除该制度只会使危机进一步加剧。有令人鼓舞的迹象表明,德里抗议活动的形式已经激发了一种超越最低粮价保障制度问题的政治想象。

抗议活动中兰加尔组织的鼓舞人心的场景——这是锡克教的核心信条,以公共预备、服务和食物消费为中心,体现了对不公正种姓关系的超越。兰加尔在抗议活动中的中心地位指向这样一个世界:社区共同种植、存储和供应食物,其目的不是利润,而是为了保护社区和土地,以服务于更高的人类理想。

人们可以期待,坚定维持团结,可能会集中完成被绿色革命中断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得无地劳动者(其中大部分是达利特人)最终能在旁遮普获得土地;而女性农民在抗议活动中的突出表现有望推动更深层的改革,使得旁遮普妇女从事的不被重视与无偿的农业劳动获得承认与补偿。


注释:
[1] 此处特指三部法律:《农民产品贸易和商业(促进和便利化)法》、《价格保障和农业服务农民(赋权和保护)协议》和《基本商品法》。有关法律的具体条款及其潜在后果的详细讨论,见参考文献Narayanan,2020年。
[2] 这种担忧主要关于三部法律中的第一部《农民农产品贸易和商业法》,该法削弱了曼迪委员会监管农产品市场交易的权力,转而开辟了一个包括电子交易平台在内的范围更广,且不受监管的“贸易区”。另外还有人担心,《基本商品法》取消库存限制一举,为大型贸易商囤积供应行了方便,导致商家压低支付给农民的价格,抬高向消费者收取的价格。
[3] 实体经济指的是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通常区别于金融的“虚拟”经济,后者以来自实体经济的资产和债权(如股票、期货合同)的交换为中心。
[4] 关于新自由主义农业改革对“全球南方”国家的广泛影响,见Moyo和Yeros 2005年的论文《开垦土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农业运动的复兴》。
[5] 关于第一波新自由主义改革下农业公共信贷缩减的进一步探讨及证据,可参阅:Reddy和Sharma,2006;Reddy和Sharma,2010年;Patnaik,2003年;Patnaik,2007年。关于地区农村银行的式微,可参阅:Ramachandran和Swaminathan,2005年。
[6] 农业金融化是指通过农业衍生品贸易而不是实际农产品贸易追求利润的农业次级经济日益突出。比如,这会涉及小麦期货合约的投机性买卖,而不是实际购买小麦本身。这种现象的增长,以及金融机构对投资农产品的更广泛兴趣,使得农企财团在内部发展自己的金融部门。金融农业化是亨利和普林斯(Henry and Prince,2018)创造的一个术语,旨在描述金融本身如何不仅改变农业,也因农业商品在金融经济中的不断增长的份额而发生改变。
[7] 关于农业科技、数据收集与金融投机关系的更深入讨论,见Clapp and Rudd, 2020 and Salerno, 2017。
[8] Moseley 和 Carney (2006) 讨论了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强制冈比亚、科特迪瓦和马里的国家营销委员会推行“结构调整计划”,强行解散这些委员会使得跨国农企财团垄断粮食购销。而对于这些国家的中小农户来说,其后果是他们获得的产出价格下降,从而引发生计危机,并更广泛地影响到本国粮食的自给自足。

文章来源:《锡克研究学刊》,2021年秋季号,参考文献见原文。

原标题:The 2020 India Farm Laws in an emergent Global Financial-AgriTech Accumulation Reg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