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和平:福岛因核沉痛十年,已收集日韩18万份请愿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发布时间:2021-04-25     阅读:957 次

来自比利时绿色和平组织的辐射防护顾问Mathier Soete在福岛县浪江町禁区的对马岛。

作者|徐勉  泠汐
后台编辑|童话

正文

4月13日,日本政府决定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据韩国《中央日报》消息,绿色和平组织13日在一份声明中批评称,日本政府的决定是侵犯亚太地区民众人权的行为。韩国等周边国家可以向国际海洋法庭申请临时措施。

绿色和平组织在声明中强烈谴责日本菅义伟内阁将约126万吨放射性污水排放到太平洋的决定。声明还表示,这是侵害亚太地区民众人权的行为,也是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行为。

针对此次日本的排核入海,绿色和平日本办公室资深核能专家Shaun Burnie(肖恩·伯尼)告诉南方+记者,日本官方所谓的符合“环保标准”的废水,在国际上并无标准。因为福岛核灾以来,人类已饱受核泄漏之苦。截至4月13日,绿色和平组织已在日韩收集到超过18万份请愿书,也希望国际社会有更多国家与团体能从人类社会及海洋生态安全出发,反对日本排核污水进入太平洋。

2021年正值日本福岛核事故10周年。3月4日,绿色和平日本办公室发布两份报告,记录和呈现2011年地震与海啸引发的核泄漏事故给社会环境带来的巨大创伤。报告显示,在日本政府设立的“特别去污区”内,仍有85%的面积存在放射性污染;此外,福岛第一核电站的现行报废方案存在重大问题,日本政府计划为期30年至40年的报废进程恐难以达成。

南方+:如果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水排入大海,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什么影响?波及的范围会有多大?

肖恩·伯尼:绿色和平首先关注的是福岛县各个社区的状况,其中包括当地渔业,因为日本一旦决定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水,他们首当其冲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与此同时,放射性物质将通过洋流扩散到周边甚至整个太平洋地区。

自2011年以来,净化计划已在福岛使用了7万多名工人。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向日本政府表示了对工人辐射风险及其长期健康的紧急关切。

早在2011年福岛核灾发生之后,当时的核辐射扩散以气状烟尘与放射性颗粒为主,绿色和平已经在海藻内验出放射性物质,证明海洋里的植物会吸收辐射,并通过食物链影响海洋其他生物和海洋生态环境。2012年,即福岛核灾发生后的第二年,根据马萨诸塞州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 (Woods Hole Oceanographic Institution) 的一项研究,当地近海放射性铯(Cs)的浓度在当年4月初曾高达10万贝克勒尔每立方米,比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泄漏后在黑海检测到的最高浓度还高约100倍;而从2011年3月开始发生的大规模泄漏事件显示,放射性铯(Cs)已经扩散到了中国东海。

日本福岛县、岩手县的核废料储存区

为了恢复正常,日本政府于2011年3月对福岛受三重反应堆熔化影响的地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去污计划。

目前日本政府储存着福岛第一核电站的125万立方吨核污水,且此刻仍以每天平均约150立方吨的数量增加。为了冷却受损核电站内部的核反应堆,这些污水还在不断持续增加。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的多核素去除设备水处理技术(ALPA)不能去除放射性氚(超重水)或碳14(C-14),也不能完全去除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如锶90(Sr-90)、碘129(I-129)和钴16(Co-16)。

至于日本官方说是“合格”的废水,符合“环保要求”的核废水,国际上并无相关排放标准。因为福岛核灾是在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以来,人类遭遇过的最严重的核泄漏事故,也是前所未有的核灾难。日本说是“合格”的废水,是按照日本自行订立的排放标准。

东京电力公司有公布储存在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所含有的放射性元素数据,但直到2018年,才承认其使用的多核素去除设备水处理技术(ALPA)不能去除放射性氚(超重水)或碳14(C-14),也不能完全去除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如锶90(Sr-90)、碘129(I-129)和钴16(Co-16)。世界由此才得以知晓,最新的数据中有约70%经处理的核废水并未能达到日本政府自己订立的排放标准。

日本福岛县那江市一个核废料存储区的鸟瞰图

南方+:核污水影响的海域出产的海产品是否还可以食用?如果食用了会对人体造成什么影响?

肖恩·伯尼:对于生态方面影响,向海洋排放核污水,短期内会污染海洋生物,直接影响捕捞渔获的食品安全。核素质量较轻的放射性氚,将有可能影响海洋较上层的生物。而较重的锶等,则会影响深海底栖类及海草等海洋生态。

长期来说,对生物的变异也会令人担忧。从切尔诺贝利的长期生态研究中,已经发现有鸟类脑部变小,昆虫斑纹变异等案例。而此次福岛核污水要大规模排放至海洋,这是前所未有的,其对于海洋环境的长期影响仍需监测与研究。因此,在对于核污水多种核素彻底无害化处理前,应阻止以任何形式排污入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及海洋生物。

绿色和平组织辐射调查小组,日本绿色和平组织的铃木真纪子和韩国绿色和平组织的马里·张在福岛阿祖玛体育场

2021年2月,据日媒报道,福岛县渔业联合会表示,近日在福岛县新地町外海8.8公里、水深24米处捕获的许氏平鲉检验出放射性物质超标。这种鱼含有放射性物质铯的浓度平均每千克含500贝克勒尔,是日本国家食品标准的5倍。这是2019年10月,福岛县鱼联在水深62米的海域中捕获到放射性鱼两年后的又一起个案。当时被捕获的具有放射性“斑瓮鳐”,其铯元素含量达到每千克161贝克勒尔,同样超过标准。这两个个案无法比较下结论说,福岛海域的鱼类在过去两年,放射性物质增加了,但辐射超标的鱼类一再被捕获,这是令人担忧的状况。

日本政府这一最新决定,对过去十年已饱尝福岛核灾苦果的福岛渔民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尽管与日本沿海相比,未来中国东海上来自福岛的放射性物质水平不会很显著,但没有理由让其污染任何海洋环境。

绿色和平组织的一名成员手持盖革(Geiger)计数器,其所在的村庄辐射水平为每小时7.66微西弗(Sievert Iitate),
位于遭受危机困扰的福岛第一核电站西北40公里处,距离官方疏散区20公里。

南方+:有专家认为将污水存在坚固的储罐中是最环保的措施,你是否认同这一观点?以日本现有的技术条件,是否具有可行性?除此之外,还有无科学的储存核污水方法?

肖恩·伯尼: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认为,日本有能力、也有条件尽快在福岛地区扩大储存罐容量,对核污水进行长期的储存与处理,将核污染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日本政府正在试图为其不合理的行为辩护——绿色和平强烈谴责这种罔顾环境安全的行为。

日本福岛县岩手山地森林中核废料存储区的鸟瞰图

日本政府仅承认了会将含氚废水排入海洋,且声称经过ALPS技术处理后的水将不会有放射性污染。这并非事实——2019年,ALPS就没有按照计划或承诺对现场123万吨核污水中的72%进行处理。因此,无法保证ALPS在对污水的第二阶段处理能够顺利进行。而即便进行了ALPS处理,福岛第一核电站废水仍然会受到大量有害的放射性核素的污染。

“大型储存罐在陆地上保管”或“用灰浆凝固处理”技术,是比较可行的污水排放的替代选择。绿色和平日本办公室建议,将核污水长期储存在坚固的储罐中,并应用包括除氚在内的最佳可行技术(Best Available Technology, BAT),是目前最为环保的选择。

东京电力公司在2019年承认,福岛第一核电站场址仍有储存空间,而且也可以考虑在核电站周围选择一些区域增加储存设施。而我们对日本经济产业省污水处理对策专家小组委员会报告的分析表明,后者曾经认可2022年后,在第一核电站内部和外部进行额外的核污水储存是可能的,但最终仍排除了这一方式,原因是其需要“大量的协调与时间”。

小组委员会确认,通过延长经 ALPS 处理的核污水的储存时间,至少可以减少氚带来的辐射危害。氚的半衰期很短(12.3年),以年22TBq的排放量计算,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自己的数据显示,推迟核污水排放入海将使氚自然减少,因此,如果在2035年开始排放核污水,其完成时间(2055年)将只比2020年晚3年。

日本经济产业省小组委员会将受污染的水排放到环境中的建议,显然不是基于科学数据,而是基于日本政府的政治利益和东京电力公司的未来生存能力而作出的。

日本福岛县、岩手县的核废料储存区

南方+:自2011年核泄漏事件发生以来,绿色和平已在10年间进行了32次在地调查,你们有哪些成果?从你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福岛地区核污染情况如何?

肖恩·伯尼: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站泄漏事故发生后,放射性物质通过空中大气、陆地和海洋进入自然环境,造成污染。事故发生初期一段时间,东京电力公司基本上无法控制核放射性物质释放进海洋。详见绿色和平2016年发布的报告Atomic Depths所分析的几个不同阶段。有些阶段是并发出现,而非完全按先后时序发生。

第一阶段:2011年3月12日至3月底。由福岛第一核电站1-3号机组内发生氢气爆炸,产生大量放射性气状烟尘与颗粒物释放入大气环境,随后形成挥发飘散的烟羽(排放出的污染物呈现羽状的烟体),并在这段时间达到峰值。

第二阶段:2011年3月至5月,据估计3月26日开始,从福岛第一核电站南北的污水管有液体排入海洋。

第三阶段:2011年5月至今,地下水渗入福岛第一核电站受损的底部,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因此泄漏进入海洋。

第四阶段:从2011年开始持续在发生。福岛第一核电站泄漏的放射性物质从内陆的河流及其支流、地下水径流等继续在福岛地区扩散,最终一部分进入海洋,当遇融雪、台风以及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这样的污染扩散更为显著。

南方+:绿色和平组织如何面对日本政府将核污水排入大海的决定?会采取哪些措施来反对日本政府的这一决定?

肖恩·伯尼:日本政府排放核污水入太平洋的决定,是在故意违反基本的环境原则。其对海洋环境的威胁不仅是日本政府的国内问题,更关系到共同的海洋环境和国际问题。

此前绿色和平发布的福岛核污染调查报告封面

事实上,要处理核污水,并非只有污染海洋环境的“唯一选项”。东电和日本政府委员会已经承认,福岛第一核电站场址以及福岛县周边地区有足够的储存空间,可以建设更多的储存设施。海洋是属于人类的共同区域,福岛核电站的污水一旦排入太平洋,受影响的将不仅仅只是福岛和日本附近海域,也将对亚洲周边甚至整个太平洋地区海域产生影响。日本政府的这一决定,有违国际海洋法律公约,而且无视人类健康安全,是不尊重人权的做法。

在得知日本政府可能向海洋排放核废水之后,绿色和平东亚办公室分别在日本和韩国收集民众联署,集体向日本政府与东电公司发起请愿。截至4月13日上午,共收集到来自日本和韩国的183754份请愿书。

包括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在内,日本福岛县渔业联合会、日本核能市民委员会(CCNE)、日本核能信息中心(CNIC)以及日本国内广泛的民意都反对日本将核污水排入太平洋。今天我们看到中国与韩国的外交声明,反对日本政府的这一决定。我们希望看到国际社会有更多的国家与团体,能够从人类社会及海洋生态安全出发,反对日本将核污水排入太平洋。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福岛核灾是在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以来,人类遭遇过的最严重的核泄漏事故。日本政府决定将要排放到大海的多种放射性核素,从种类到性质来说更复杂,放射性物质半衰期更长,且都有可能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的DNA造成损害。我们不得不应对的,是前所未有的核泄漏灾难善后处理,必须以当代的、具有前瞻性的眼光及非常审慎的角度寻求最为妥善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