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提案系列二:撤销转基因食品安全证书

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2015-02-15     阅读:2254 次

关于撤销草率授予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提案之一:关于农业部必须撤销致恶性肿瘤转基因玉米MIR162“安全证书”的提案

建议方:北京市民食品安全志愿者   

编号:京民2015提案建议05

一、问题的提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民食品安全志愿者2014327日向农业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先正达MIR 162转基因玉米的“食用安全性”动物试验报告。

2、农业部2014417日《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农公开(科)[2014]5号】答复:“你们所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3201412月,农业部突然宣布对先正达公司转基因玉米MIR162颁发“安全证书”。

42010年作为向欧洲食品安全机构(EFSA)提供转基因玉米MIR162“食用安全性”最为关键性依据,先正达提交了一篇未经同行审查也没公开发表的令人质疑《转基因玉米MIR162谷物90天全食品安全性老鼠试验》报告。

5、奥地利卫生部揭露该篇毒理学试验报告暴露了以下严重问题:在喂养含10.0%转基因玉米MIR162阳性饮食的一只雄鼠的肾上腺中确诊了一个皮质腺瘤,在喂养含41.5%转基因玉米MIR162阴性对照非转基因玉米一只雌鼠的阴蒂腺还确证了一个腺瘤。在喂养41.5%转基因玉米MIR162阳性谷物试验组还早期记录了一只雌鼠肝恶性淋巴瘤。

6、农业部官方网站《转基因权威关注》专栏公布先正达公司2014228日提交的《抗虫玉米MIR162进口作加工原料安全评价申报书》,第84页:“2011年,经农业部指定农业部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进行了MIR162玉米及常规对照玉米的90天大鼠喂养试验,用以评价MIR162玉米的对大鼠的亚慢性毒性。”结论是:“由此可见,MIR162玉米和常规对照玉米饲喂大鼠90天,未见其对动物产生不良影响(详细报告请参见附件8)。” 该《申报书》第114页公然注明该饲喂大鼠90天动物实验报告“涉及商业保密,已删除”

二、建议:

    全国人大做出决定,责成农业部撤销对先正达转基因玉米MIR162颁发的“安全证书”,公布“经农业部指定农业部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进行了MIR162玉米及常规对照玉米的90天大鼠喂养试验”报告等所有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原件的扫描件,责成农业部以外适当部门独立自主对农业部转基因玉米MIR162“安全证书”审批过程全面审查,向全国人大提出报告并向公众公布。

三、相关法律条款:

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

(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

(三)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四)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条款: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十三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 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关于撤销草率授予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提案之二:关于撤销与审查农业部转基因玉米NK603“安全证书”审批过程的提案

建议方:北京市民食品安全志愿者   

编号:京民2015提案建议06

一、问题的提出:

12005农业部为孟山都耐除草剂转基因玉米NK603颁发“安全证书”【农基安证字(2005)001号】。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北京市民食品安全志愿者向农业部提出公开颁发“安全证书”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玉米NK603“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后,20137月份农业部允许对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415日完成的转基因玉米NK603“食用安全性”《SD大鼠90天喂养试验》进行抄录。

3、农业部办公厅2013924日公函【农办科函[2013]117号】突然通知:“关于转基因玉米NK603的具体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不予公开”,阻止北京市民食品安全志愿者抄录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415日完成的转基因玉米NK603“食用安全性”《SD大鼠90天喂养试验》的最后一小段。

4、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415日完成的转基因玉米NK603“食用安全性”《SD大鼠90天喂养试验》,与法国塞拉利尼教授团队对转基因玉米NK603喂饲SD大鼠使用相同转基因玉米喂饲同品种SD大鼠的两年试验对比分析非常有意义。(参看附录)

5、对转基因玉米NK603“食用安全性”进行的这两项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采用相同的评价标准进行比较分析,大部分不带偏见的医学界人士可以清楚看清: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415日完成的转基因玉米NK603“食用安全性”《SD大鼠90天喂养试验》,使用了孟山都故意提供的与国际贸易中出口给中国的转基因玉米NK603“实质不同”的“假样品”(种植时故意不喷洒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的转基因玉米NK603样品)做假试验:该项动物试验揭示,试验SD大鼠在90天内依然出现了一系列健康损害迹象,不能得出“与非转基因玉米同样的安全性”的结论。

二、建议:

    全国人大决定,责成农业部撤销对孟山都转基因玉米NK603颁发的“安全证书”;责成农业部公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415日完成的转基因玉米NK603“食用安全性”《SD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等所有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原件扫描件;责成农业部以外适当部门独立自主对农业部转基因玉米NK603“安全证书”审批过程组织全面审查,向全国人大提出报告,同时向公众公布。

三、相关法律条款:

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

(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

(三)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四)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 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关于撤销草率授予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提案之三:关于责成农业部撤销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40-3-2 “安全证书”的提案

建议方:北京市民食品安全志愿者   

编号:京民2015提案建议07

一、问题的提出:

1、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必须“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2、农业部20042月对孟山都抗农达转基因大豆GTS40-3-2颁发“安全证书”【农基安证字(2004)第002号】。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北京市民食品安全志愿者20119月向农业部提出公开颁发“安全证书”孟山都抗农达转基因大豆GTS40-3-2“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农业部允许对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415日完成《抗农达大豆40-3-2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性检验的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全文抄录。

4、《抗农达大豆40-3-2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性检验的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中,中国疾控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确认:

1.1 受试样品:抗农达大豆40-3-2 及其亲本大豆A5403由美国孟山都公司北京代表处提供。样品为豆粕,土黄色、圆片状。”

美国孟山都公司北京代表处没有说明这种“豆粕,土黄色、圆片状”是如何加工的,是否经过高温、辐射等其他处理。

5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还确认:对孟山都提供的上述转基因大豆样品,中国疾控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既没有检测草甘膦除草剂残留,甚至都没有做PCR转基因检测,无法确认孟山都提供的“样品”是否是真实的农达转基因大豆GTS40-3-2“样品”。

6日本名古屋大学学者Masaharu Kawata 200311月公开发布文章揭露:孟山都1996年向日本厚生省(卫生部)提供 “几千公斤的用于安全性实验的收割下来的大豆,全部都没有喷洒过除草剂。原因在文件中没有说明”,结论:“孟山都的抗除草剂大豆的安全性评估必须重新评价”!

72013917日在腾讯 “公众为什么不接受转基因”研讨会上,感谢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发育生物学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姜韬旁证确认孟山都提供的“抗农达大豆40-3-2”样品确实不含草甘膦残留。

8、鉴于此,美国孟山都公司北京代表处200371日向中国疾控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供的抗农达大豆40-3-2 样品,与孟山都1996年向日本厚生省(卫生部)提供的“用于安全性实验”的“抗农达大豆40-3-2”样品一样,是故意“没有喷洒过除草剂”因而无草甘膦残留的转基因大豆的“假样品”,与国际贸易向中国出口的有草甘膦除草剂残留的转基因大豆“实质不同”!

9、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415日完成的《抗农达大豆40-3-2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性检验的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不仅无法证实抗农达大豆40-3-2“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反而揭示了一系列健康异常问题,但是故意以“均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检测范围内,因此差异无生物学意义”理由予以排除。(见附录)

二、建议:

全国人大通过决定,责成农业部撤销对孟山都抗农达大豆40-3-2颁发的“安全证书”;责成农业部公布孟山都申请“安全证书”提交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任何删改原件的扫描件;责成农业部以外适当部门对抗农达大豆40-3-2 “安全证书”审批过程独立自主组织全面审查,向全国人大提出报告,同时向公众公布。

三、相关法律条款:

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

(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

(三)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四)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 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附录: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415日完成的《抗农达大豆40-3-2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性检验的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确认发现了一系列健康异常问题,皆以“均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检测范围内,因此差异无生物学意义”理由予以排除:

 

2.2  血常规及血生化指标

    和表示抗农达大豆 40-3-2 对大鼠中期血常规及白细胞分类的影响。... 雌性抗农达大豆40-3-2 组血小板计数和白细胞分类中的其它细胞百分比显著高于普通对照组和亲本大豆A5403 组,雌性抗农达大豆 40-3-2 组血小板计数和白细胞分类中的其它细胞百分比显著高于普通对照组和亲本大豆A5403... 雌性抗农达大豆40-3-2组和亲本大豆A5403组的红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及白细胞分类中其它细胞分类百分比均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检测范围内,因此差异无生物学意义

    9和表10示抗农达大豆40-3-2 对大鼠末期血常规及白细胞分类的影响。...雌性抗农达大豆40-3-2组和亲本大豆A5403组的血小板计数和血红蛋白均在实验室历史对照检测范围内,因此差异无生物学意义

    抗农达大鼠40-3-2对大鼠末期血常规及白细胞分类的影响。... 雌性亲本大豆A5403组血红蛋白显著高于亲本对照组:... 雌性抗农达大豆40-3-2组和亲本大豆A5403组的血小板计数和血红蛋白均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检测范围内,因此差异无生物学意义。

    13和表14示抗农达大豆40-3-2对大鼠末期血生化的影响。... 结果表明,雌性抗农达大豆40-3-2组和亲本大豆A5403组的血糖显著低于普通对照组,... 雄性抗农达大豆40-3-2组的谷草转氨酶显著低于普通对照组,... 雌性抗农达大豆40-3-2组的血糖和雄性抗农达大豆40-3-2组的谷草转氨酶均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检测范围内。因此差异无生物学意义

 

2.3.3  大体病理及组织学检查:

   ... 心:抗农达大豆40-3- 2140例)和普通对照组(240例)个别动物右心室可见灶性陈旧性心肌坏死,病灶内结缔组织增生,少数淋巴细胞浸润...

   肝:... 少数动物(抗农达大豆40-3- 21040 例,亲本大豆A54031140例,普通对照组940例)可见散在点状、灶性肝细胞坏死,个别汇管区周围淋巴细胞呈现管状浸润, ...

   肾:... 个别动物(抗农达大豆40-3- 2240 例,亲本大豆A5403340例,普通对照组340例)偶见灶性肾小管退行性变性、慢性间质炎症。以上病变在各组之间无明显差异,认为是动物常见自身病理改变,而与受试物无关

3. 小结:

将抗农达大豆40-3- 2掺入饲料(30%)喂饲大鼠90天,结果显示:

    血液学检测:实验中期,雌性抗农达大豆40-3-2组红细胞计数和血红蛋白显著高于亲本大豆A5403组,血小板计数和白细胞分类中其它细胞百分比显著高于普通对照组和亲本大豆A5403实验末期,雌性抗农达大豆40-3- 2组血小板计数高于普通对照组,血红蛋白显著低于亲本大豆A5403组,但以上指标均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检测范围内,因此差异无生物学意义。

    实验末期,雌性抗农达大豆40-3- 2组的血糖和雄性抗农达大豆40-3- 2组的谷草转氨酶显著低于普通对照组,但与亲本大豆A5403组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且以上指标均在本实验室历史对照检测范围内,因此差异无生物学意义,

 

关于撤销草率授予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提案之四:关于责成农业部必须撤销转基因Bt稻米“安全证书”的提案

建议方:北京市民食品安全志愿者   

编号:京民2015提案建议08

一、问题的提出:

1、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必须“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2、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者科学检测研究证实:农业部颁发“安全许可证”的张启发院士团队开发的转基因Bt稻米与同品种非转基因稻米相比,营养成分发生了意义重大对健康无益有害异常变化。[1]

3、三位欧洲学者分别进行的三项转基因Bt稻米90天喂食老鼠毒理学试验证实转基因稻米危害健康:喂食转基因组显著多喝水;血液生物化学、免疫反应与肠道菌落的差别;雌性器官的重量与喂食非转基因稻米的有差别;肠道菌落品种的分布转基因喂食组的大肠型细菌水平高23%;肾上腺、睾丸与子宫的器官重量也有差别。[234]

4、湖南师大与江苏大学学者分别进行的三项转基因Bt稻米90天喂食老鼠毒理学试验证实转基因稻米危害健康:小肠切片表明实验组小鼠小肠腺细胞产生了病变性增生转基因大米组的小部分血液学指标和脏器系数指标存在显著性差异,这些差异主要集中在转基因大米组和对照组之间与对照组相比,小部分指标(睾丸细胞周期、生殖器官脏器系数)存在差异” 。如果进行两年试验以至三代试验,结果如何显而易见![56]

5、德国、法国、匈牙利科学家试验研究证实:转基因Bt玉米产生的Bt毒素,以及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的有毒草甘膦残留,即便极其微量,显著影响人类肾胚胎细胞发育。[7]

6、上海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黄晶心等学者科学研究2011年发表的论文证实:转基因Bt作物破坏土壤健康关键因素微生物。[8]印度、澳大利亚科学家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7、美国环保署(EPA)与美国食品药物管理暑(FDA)确认土壤细菌苏云金芽孢杆菌(简称Bt)产生的天然杀虫活性成分Bt毒蛋白转基因Bt作物中产生的转基因Bt蛋白实质不同,而不是实质相同[910]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黄昆仑教授领衔为张启发院士团队研发的转基因Bt稻米食用安全性提供毒理学动物试验依据的学术论文《口服急性毒性试验中Cry1C蛋白对鼠肠道菌群的影响》声称 “本实验所用CrylC蛋白已验证其与转Bt基因水稻的Cry1C蛋白具有实质等同性” [11],是彻头彻尾造假、欺骗,极其严重科学不端行为!

8、张启发院士团队自己进行的[12],以及由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黄昆仑教授领衔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重复的[11]老鼠一次性食用纯Bt蛋白观察七天的动物试验是犯罪故意用假样品 “假试验造假结论,是欺上瞒下、误导、欺骗、作伪证!

9、张启发院士与黄昆仑教授四年来不敢公布黄大2010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 “三代繁殖试验用以分析对后代的影响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13]

1020131021日,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黄昆仑教授表示,他负责的农业部委托中国农业大学做“转基因大米的小型猪90天喂养试验”:“试验用猪在90天喂养期间,无中毒或死亡现象,皮毛顺滑,行动灵活,饮食正常,生长发育状况良好。”“结果显示,转BT基因抗虫水稻与非转基因大米对猪具有同样的营养和安全性”。

“为什么采用猪做试验?黄昆仑解释,在营养和毒理方面,猪胃肠道消化过程与人极为相似,可用于研究药物在体内的动力学变化,而其生理性和杂食性与人的相似性,也有助于营养学的研究。因此,采用猪做试验能更大程度反映出转基因大米对人类食用的安全性。”[14]

黄昆仑教授负责对转基因Bt稻米90天喂养试验“食用安全性”的这个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至今不敢公布。

11、加拿大医学学者在孕妇血液与胎儿中发现转基因玉米Bt毒素,证实转基因Bt作物中的转基因Bt蛋白毒素不仅能够进入人类体内,进入孕妇血液循环,而且能够进入正在发育的胎儿血液内。[15]

12、巴西学者2013年试验研究论文颠覆性发现:转基因Bt对老鼠血液有毒性:“造成红血球细胞破碎”![16]

13、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实名制向中央纪检委、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卫生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食药监局、教育部、全国妇联、全国青联等许多单位举报:华中农业大学学生揭露“4年不下十个的患白血病的学生”、“据我在校三年的情况,学校至少有8例因血癌而休学或退学”、“十分同意,每年都有得白血病的”,并且列出其中至少7位白血病患者的姓名!他们还揭露:“我们作为新生入学的时候,学校就义正言辞的公然要求,我们每一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推广转基因”、“进校的时候老师就和我们说食堂的米是学校实验基地的转基因米”!华中农业大学知情人揭露分析:“华中农业大学在过去的三年中,大三以上的学生至少有8人得白血病。华农的白血病发病率远超正常社会白血病发病率。白血病发病率达到8/3万以上,而且几乎全是急性的,即都是有配对血型都是治不好的那种白血病,太恐怖了”,远超“正常的青少年白血病发病率2-3/10万左右,急性的约为0.6-1.6/10万”!网友陈椰812日在新浪网博客实名制公开举报《作孽啊!张启发让华农学生吃转基因毒大米生“白血病”是正常人的3倍!》[17]

二、建议:

    全国人大通过决定,责成农业部撤销对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转基因抗虫水稻“Bt汕优63”颁发的“安全证书”;责成农业部公布华中农业大学为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转基因抗虫水稻“Bt汕优63”申请“安全证书”提交的所有“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任何删改原件的扫描件;责成适当部门组织农业部以外部门,对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转基因抗虫水稻“Bt汕优63”“安全证书”审批过程独立自主组织全面审查。


信息依据:

[1] Jiao Z et al., Unintended compositional changes in transgenic rice seeds ( Oryza sativa L.) studied by spectral and chromatographic analysis coupled with chemometrics methods. J Agric Food Chem. 2010 Feb 10;58(3):1746-54.

Jiao Z et al., 采用光谱与色谱分析结合化学计量学方法研究转基因稻米籽粒(Oryza sativa L.)发生的非预期成分改变,农业食品化学,2010-02-1058(3):1746-54.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0050687

[2] Poulsen M, Kroghsbo S, Schroder M, et al. A 90-day safety study in Wistar rats fed genetically modified rice expressing snowdrop lectin Galanthus nivalis (GNA). Food Chem Toxicol. Mar 2007; 45(3): 350-363.

Poulsen M, Kroghsbo S, Schroder M, et al.喂食表达雪花血凝素(GNA)转基因稻米Wister老鼠的90天安全性研究。食品化学毒理学。20073月;45(3): 350-363.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7052828 

[3] Schrøder M, Poulsen M, Wilcks A, et al. A 90-day safety study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rice expressing Cry1Ab protein (Bacillus thuringiensis toxin) in Wistar rats. Food Chem Toxicol. Mar 2007; 45(3): 339-349.

Schrøder M, Poulsen M, Wilcks A, et al. .喂食表达Cry1Ab蛋白(Bt毒素)转基因稻米Wister老鼠的90天安全性研究。食品化学毒理学。20073月;45(3): 339-349.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7050059 

[4] Kroghsbo S, Madsen C, Poulsen M, et al. Immunotoxicological studies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rice expressing PHA-E lectin or Bt toxin in Wistar rats. Toxicology. Mar 12 2008; 245(1-2): 24-34.

Kroghsbo S, Madsen C, Poulsen M, et al. 表达PHA-E血凝素或Bt毒素的转基因稻米在Wistar老鼠免疫毒理学研究。毒理学。 2008312日;245(1-2): 24-34.

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300483X07008281

[5] 张珍誉:转基因水稻致小鼠肠腺细胞病变增生,2010年湖南师大动物性硕士论文(导师:颜亨梅),2010-08-05

摘要:http://epub.cnki.net/grid2008/detail.aspx?QueryID=1149&CurRec=1

全文:http://www.doc88.com/p-21663863262.html  

[6] 周兴华:两种转基因大米食用安全性的毒理学研究,2012年江苏大学博士论文,摘要: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299-1012332328.htm

全文:http://www.docin.com/p-624250988.html

[7] R. Mesnage et al., Cytotoxicity on human cells of Cry1Ab and Cry1Ac Bt insecticidal toxins alone or with a glyphosate-based herbicide, Journal of Applied Toxicology, 2012-02-15

R. Mesnage et al., 转基因Bt玉米产生的Bt毒素,以及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的有毒草甘膦残留,即便极其微量,显著影响人类肾胚胎细胞发育,应用毒理学,2012-02-15 http://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1002/jat.2712/abstract

[8]黄晶心 et al.,转Bt基因水稻对其根际可培养氨氧化菌的影响《上海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SHDZ201103016.htm

[9]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 Investigation of Human Health Effects Associated with Potential Exposure to Genetically Modified Corn. A Report to the US Food and Dug Administration. 11 June 2001.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对人类健康影响与暴露于转基因玉米关联性的调查。致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署(FDA)的报告。2001611日。

http://www.cdc.gov/nceh/ehhe/cry9creport/pdfs/cry9creport.pdf

[10]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Biotechnology Consultation Note. To the File BNF No. 000075 2001 pp1-4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署,生物技术咨询通知。对档案BNF No. 000075 2001 pp1-4

http://www.cfsan.fda.gov/~rdb/bnfm075.html

[11] 郭星、罗云波、黄昆仑等,口服急性毒性试验中Cry1C蛋白对鼠肠道菌群的影响,农业生物技术学报,20102

摘要:http://www.cqvip.com/qk/97947X/201002/33864913.html

全文:http://wenku.baidu.com/view/c37b05e3770bf78a65295472.html

[12] 南方都市报:华中农大院士张启发:转基因抗虫水稻食用安全,2010-4-20

http://www.dnong.com/info/keji/2010/321810.shtml

[13] 黄大昉,农业转基因技术和安全管理,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讲座,2010625

http://world.people.com.cn/GB/41217/11975156.html

[14] 新京报,农业部拟有计划推进转基因产业化,20131022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3-10/22/content_472648.htm?div=-1 

[15] Aziz Aris et al., Maternal and fetal exposure to pesticides associated to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in Eastern Townships of Quebec, Canada, Reprod Toxicol. 2011 Feb 18.

Aziz Aris et al., 加拿大魁北克东部小镇的母亲与胎儿暴露于转基因食品相关的农药,生殖毒理学,2011218日发布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1338670  

英文中文对照: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sdzv.html

[16] Mezzomo, B. P., et al. (2013). Hematotoxicity of Bacillus thuringiensis as spore-crystal strains Cry1Aa, Cry1Ab, Cry1Ac, or Cry2Aa in Swiss albino mice. J Hematol Thromb Dis 1(1). http://dx.doi.org/10.4172/jhtd.1000104

Mezzomo, B. P., et al.2013)。作为Cry1AaCry1AbCry1Ac或者Cry2A的孢子晶体的苏云金杆菌(Bt)在瑞士albino小鼠中的血液学毒性。血液学与血栓栓塞性疾病杂志。1(1). http://dx.doi.org/10.4172/jhtd.1000104

英文中文对照: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e7jf.html

[17] 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实名制举报材料,20148

三、相关法律条款:

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

(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

(三)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四)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 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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