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非法种植“入刑”势在必行,倡立“基因技术罪”!
总书记三年前讲到转基因问题时,强调“要确保安全,确保不出闪失,涉及安全的因素都要考虑到”。今天,转基因危害人类生存、破坏生态环境的科学实验已成为全球公认的事实。全世界反对转基因浪潮汹涌澎湃,全球五大洲百万人民反对转基因大游行,俄罗斯、德国等欧盟国家相继宣布立法禁种。唯有中国依然是转基因作物私繁滥制最严重的国家,如报道的东北地区转基因玉米泛滥至少5000万亩,南方8省市转基因水稻非法种植,西北地区玉米私繁滥制5000多亩等等。
3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农业部长韩长赋信誓旦旦:“发现违规种植,我们是严格禁止的”。副部长张桃林更是信口开河:“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转基因利益集团代言人罔顾真相,蒙上瞒下,对抗党中央,欺骗总书记。
严厉打击转基因作物私繁滥制非法种植,需要严明法纪,动员全社会人士综合治理。法学界人士认为,转基因作物私繁滥制非法种植应该通过《刑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实行严刑峻法系统性解决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张维针对转基因作物私繁滥制曾采访有关刑法学家,认为刑法介入转基因的非法种植入刑势在必行。但是否就按照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处理,尚有争议。有专家提出,应设立一个新的罪名,即基因技术罪。
刑法学家提出设立基因技术罪几种入刑规制。
1.“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对于犯转基因食品危害公众健康,为此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量刑。
2.“以非法经营罪入罪”。种植扩散确实会对市场秩序形成冲击。多数学者更赞成“非法经营罪保护的法益是市场秩序,按相关文件理解,转基因食品是可以生产的,但必须合法有序,如果未许可便经营,按非法经营罪处理可能更稳妥性。”
3.“更好的办法是以基因技术罪来规制”。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主要危害生产环境,导致土壤单一化,其他作物再难种植。目前欧洲国家已在刑法中采用了此罪名。也有意见认为,“针对转基因食品违法行为,设立新罪名需要理论论证。”
转基因私繁滥制非法种植必须入刑!敬致出席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诸言行!